二手房买卖(按揭贷款)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注:甲方于 年 月 日以按揭的方式西部投资集团旬邑有限公司购买商品房一套,总金额 元(大写: )。甲方已支付房款首付款 元(大写: )。剩余 元(大写: ),向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以按揭方式贷款购买。贷款期限为 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截止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已支付贷款本金和利息共计 元,尚欠银行 元未付清。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小区 幢 单元 层号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原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号 ,备案时间为 年 月 日。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12月6日至2082年12月5日止。
第四条 房屋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
万(大写: )。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首付款 万元,于 年 月 日之前再向甲方支付 万元,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银行房贷欠款 元由乙方进行偿还,乙方有权提前还清银行放贷。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下个月由乙方按向银行支付月供。甲方应提供该房屋贷款月供银行卡及密码,乙方每月按照银行规定时间打款至指定账号。(开户行: 分行 卡号: )。甲方在没有乙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有变更或者挂失该卡,无权处置该卡内的资金。乙方应按照约定向银行支付月供,否则,造成甲方银行信用记录不良或导致银行向甲方催款,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逾期银行产生的利息和罚息等。
第六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与4月15日前将已装修好的房屋,房屋钥匙和家具家电(具体见附件1)等交付给乙方使用。本房产交付之前的相关水费、电费、供热等费用甲方已经向相关机构交清,并且在交房时与乙方将该费用结清。
第七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1%计算。逾期超过60 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选择一下两种约定情形,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2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2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1%利率计算;逾期超过60田,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以下两种约定情形,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房款(含按揭贷款部分)付清之后,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不能在双方房款付清之日起60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15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从付款之日起的数额按月利息1%向乙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后即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在乙方办理过户之前甲方不得向乙方主张对房屋的所有权,也不得向第三人公示对此房屋享有所有权,更不得再次出售该房屋。
第十二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所发生的营业税(如有)和个人所得税(如有)由甲方承担,契税、过户手续费以及交易工本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房屋在乙方付清余款期间,因自然升值,贬值,由乙方享受利益和承担风险,甲方不得从中干涉。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向旬邑县人民提起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年___月____日 ___年_____月____日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现住址:
家庭电话:
手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现住址:
家庭电话:
手机:
第一条房产过户流程说明
(一)甲方的
方交付定金后,甲方于第二天即办理提前还款赎回房产证业务。提前向银行还款业务到赎回房产证,需要约30天时间。
(二)在房产证赎回后,甲方通知乙方付清第二笔房款。乙方付清第二笔款后,在双方准备好证件材料,双方预定好时间,在工作日到博罗房产管理局办理过户手续。
(三)乙方知晓及同意按照上述的程序办理。
第二条税费相关约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按约定缴纳房产证过户相关税、费。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约定时间付房款。乙方房款到位,甲方按合同办理相关房产过户,已经房屋交接手续。
房款转入账号: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出卖人、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产转让给乙方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地产基本情况
1.1 甲方所售房地产产权证号为: ,坐落于 ;位于第 层共 间,房屋登记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1.2 甲方保证此房产一切情况介绍属实,其系该房产真实产权人,承诺和保证此房产无任何权属或经济纠纷,权属无任何瑕疵,同户籍、相关亲属及房产共有、所有权人同意出售。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
2.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地产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该价款不含税费。
2.2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整作为交易定金,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付款】【 】时【抵作】【 】房屋价款。
2.3 除定金之外的剩余房款人民币 元整,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甲乙双方完成房屋产权交易过户申请手续之日一次性付清。
(2)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分 期支付该房屋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人民币(大写) (¥ 元),应当于 年 月 日
(3)乙方于 给付首付款人民币 元,剩余 申请贷款,乙方应于 向贷款机构递交申请贷款的资料,并配合贷款机构办理审查、审批等手续,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贷款手续,贷款部分的房款应于贷款机构放款当日直接给付甲方。
2.4 如贷款机构实际审批贷款额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或贷款未获批准的 ,双方约定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乙方应于贷款机构明确告知实际审批贷款额七日内补足应交款。
(2)合同终止,甲方应于五日内返还乙方已付所有款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其他方式: 。
2.5 乙方保留尾款人民币 元作为甲方的履约保证金,约甲方配合办理房屋完毕产权过户、房屋交付、户口迁移等手续后,乙方应及时将该笔尾款支付给甲方。
2.6 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税费由 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税费由 承担。
2.7 双方约定全部房价款存入以下账户:账户名称为 ,开户银行为 ,账号为 。
第三条产权过户及房屋交付
3.1 甲方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起 日内,共同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或甲方故意不配合,造成乙方不能在 日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乙方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乙方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乙方不解除合同的,自乙方应当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之日止,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3.2 在房屋产权过户未办理完毕前,如遇拆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拆迁手续,有关拆迁安置补偿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3.3 如因为国家房产调整等非双方过错原因,造成乙方客观上确实无法购买标的房屋并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甲方应于五日内返还乙方已付所有款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4 甲方应于乙方支付全部购房款或者乙方申请的贷款实际发放之日起十五日内腾出房屋给乙方占有使用,并将房屋门钥匙作为房屋交付的标志,该房屋一切风险责任自房屋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3.5 交付日之前该房屋产生的水、电、气、通讯、物业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前结清以上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从尾款中直接予以扣除。交付日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3.6 甲方应负责于 将落户于该房产内的户籍关系迁出。
3.7 双方一致同意,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本息随本买卖合同之主物一并转移给乙方。买方与毗邻房产共同享有使用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如走廊、梯级、通道、供电、供水、排水、共用天线等系统)。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20__年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执行。
第四条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忠实履行合同义务,遵守相关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违反合同约定的一方,应当依据本合同及《民法典》相关规定,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定金罚则、违约金责任、赔偿损失等相关违约责任。
4.1 除贷款机构的原因外,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未付款的 向甲方加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该房产成交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甲方应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除违约金和应付税费之外的已付款。
4.2 除不可抗力影响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房屋或迁出户籍关系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逾期交房或迁出户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该房地产成交总价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4.3 甲方或乙方未如约履行义务,造成交易过户延期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对方按已付房款的 支付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完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该房地产成交总价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4.4 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故意隐瞒该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已抵押的事实,或者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又将该房屋出卖或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乙方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项,还应按房屋最新成交价格或评估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为标准,向买受人赔偿房屋增值损失。
4.5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涉及司法强制执行,标的房产被查封、冻结、拍卖的,乙方依据本合同和相应付款凭证,自取得交付之日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取得物权期待权,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甲方或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其他约定或违背诚信原则,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被解除的,参照本条第4.1、4.2款执行。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签订书面变更合同。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6.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第七条合同的效力
7.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出卖人)(签字):
乙方(买受人)(签字):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ryy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