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卖方:
买方:
签订地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买卖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序号使用单位品名品牌型号规格产地保修期单价(元)数量(套)采购金额(元)
1
2
3
4
5
6
7
8
合计:
二.供应设备:
三. 质量与检验
1、卖方须准时提供全新的、包装完美无破损的、备件齐全的、完全符合国家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
2、设备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备件备品、装箱单、技术参数资料(中文)、设备安装调试运行良好。
3、设备应钉有铭牌(包括:制造商、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四.交货及验收
1、合同签订后,卖方免费送货至买方的使用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 )。
2、在货到后3天内,卖方免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3、设备验收:使用单位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或厂方出厂标准验收,使用确认设备运行良好,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 4、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卖方负责免费“三包”,7天包退、15天包换和不少于1年的保修。如果每件设备一年内出现三次质量故障,同类设备总货量一年内出现质量故障超过15%的,应包换。
五、付款方式
1、卖方提交合同、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和拨款凭证复印件给广州市海珠区采购中心。 2、 广州市海珠区国库支付中心15天内用转帐方式支付货款。
六、售后服务
1、卖方提供的免费上门保修服务,自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设备出现故障,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维修,不再收取费用;属于人为造成的,卖方提供服务,但须收取材料费。
3、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工作时间8:00~18:00期间为4小时,非工作时间为16小时(保修电话: 地址: )。 4、设备故障在检修8小时后仍无法排除,卖方应在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使用,直至故障修复。
5、保修服务方式,即由卖方免费派员到使用单位现场维修。
七、培训
1、卖方免费向使用单位提供设备的基本使用的培训。
2、培训时间由使用单位安排进行1—2次集中的培训。
八、违约责任
1、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拒付设备款的,向卖方赔付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2、买方逾期支付设备款的,向卖方赔付欠款百分之五。
3、卖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买方有权拒收设备,卖方赔付货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4、卖方不能交付设备的,向买方赔付货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5、卖方逾期交付设备,向买方赔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交付超过十天,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争议及仲裁
1、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州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买方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卖方承担。
2、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提出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和海珠区采购中心各1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 买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方:
购方:梁山水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梁山水浒文化广场
一、合同总价:橡塑保温材料: (元)。
二、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及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三、供货时间:购方出具书面供应清单,供方在接到供货清单 天内供货。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按样品验货,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2、质保期为贰年;
3、供货产品必须是河北华美集团厂家生产;
4、若经检查验收时发现有违反以上几条的,取消合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货到现场后,由建设单位、项目监理、安装单位随机抽样送检。若合格,报告交监理处备案;送检不合格, 所有送至现场的货物全部退回,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即时终止合同。抽检费由供方负 责。
五、交货地点、方式:交货地点为水浒文化广场(梁山县城越山南路20号),由购方相关单位验收。
六、本合同价格为落地价。
七、若施工过程中有何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八、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所有包装不回收。
九、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由购方在供方货到工地后按清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单作为付款依据;
2、货到验收后,如发现质量问题请在7 天内向供方提出;若施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供方保证在10 天内更换。
十、付款方式:
保温材料、胶水及胶带到现场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付合格货款的65%, 系统验收合格后付合 同总价的30%, 两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5%余款。最终合同总价依据合同单价及实 际使用数量确定。
十一、违约责任:
1、供方负责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发生的所有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如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二条供货,供方承担供货违约的责任,并接受不低于采购物总价的处 罚。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4 份,供购双方各执2 份;
购方: 供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需方:供方: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双方就采购货物及相关审宜,经充分好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一、合同标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筐额
炕货期
备注
123总金额:¥
二、交货地点:
三、交货方式:物流到货,运费由需方付.
四、货物包装要求:供方应确保包装质量满足运输安全要求,保护产品自身不受损害以及满足产品本身特性的要求。
五、风险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有供方承担。
六、质量及验收标准:□样品□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七、货物验收:货物送达后,需方按验收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测验收,如有问题或数量短缺问题,供方应在得到需方通知后3天内派人到需方处理相关事宜,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需方可以采取拒绝接受或限期补货,货款折扣等方式进行处理,供方经告不来处理的,合同自动解除,需方有权向供方追索相应损失。
八、货款结算: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付款日期:款到发货。银行账号:
九、产品经需方验收合格,数量无误,办理入库手续,双方按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货款结算。违约责任:供方不能按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口,应承担货款总额是2%违约金,依此类推,需方要以在货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部分:因供方产品质量问题而使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应承担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责任。
十、争议解决方式: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需方所在人民起诉。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以传真形式签订合同盖章回传之日起开始生效,修改无效。
需方:供方:
年月日:
供方:贸有限公司合同编号:0027
签订地点:
需方:签订时间: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金额:
注:其它材料价格详见合同附表
序
号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
单价
(元
)
合计金额
(元)
合计(元)
合计人民币大写: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HDPE双壁波纹管及塑料检查井,符合工程设计要,由供方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相关技术资料随货同行,检查井均为黑色。
二、交货方式、时间:需方提前7个工作日把进货计划报给供方。由需方负
责人(身份证号:)(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供方根据需方的进货计划备好货物,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三、运输方式、供货方式到达地点和费用负担:
1、由供方在约定时间内负责运输至
项目部(收货签单人: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属下各施工现场,必须是普通货车能进去的地方,签字人如有变动另行书面约定。需方提供一次性的材料计划清单,供方承担运费,卸货由需方负责(如果二次增加材料计划的,运费由需方承担,卸货由需方负责)。
2、供方按需方提供的材料计划清单供货,需方提供的计划清单应列明产品
的规格型号、各支管的口径及水流方向、数量、接收人及联系方式等。计划清单必须有项目负责人或材料科负责人签字确认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供方。
五、验收标准、方法:需方提货时,按验收外观尺寸必须符合合同第一条表格内的约定的规格尺寸,按双方协商标准验收。
六、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处理办法:需方应当在提货当日对产品数量、规格和外观提出异议,如有质量问题当日内对产品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
七、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供方供货当日跟需方对账确认数量、单价、总价、合计金额,
当日所供货款于当天,由支付
所供材料货款的90%给供方,10%余款和管道搬运连接费用(含塑料检
查井)(大写:)安装完
成后一次性付清给供方,因需方原因导致供方不能正常管道连接,责任
在需方供方当日有权要求需方付清管道已安装的费用和剩余的10%余
款。
2、。供需双方协商管道连接费用10元/米由需方支付给供方,供方负责管道、
塑料检查井的搬运及连接(不包含管道开挖、回填、支砌等)。
3、供方安装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需方延迟付款超过本条第一款的约定,
须向供方支付延迟付款利息,所延迟违约金按每天5%计息。
九、支付方式:由用银行电汇方式或银行转账
支付给供方。
十、供方违约责任:
1、供方送货人员必须遵守需方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及有关要求,听从需方
现场人员的指挥及安排。
2、由于供方单方面过错原因导致产品规格型号不符的由供方承担换货,一
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十一、需方的违约责任:
1需方逾期付款的,供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追偿货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需方承担。
2、需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的,应当承担由此给供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
运输费用。
3、如因需方错报计划、到货地点、接货人等,或对供方提出错误异议给供
方造成损失的,损失由需方承担。
4、需方未按合同约定结算货款,货物所有权为供方所有(剩余货物及已安装
货物)。
5、由于以上产品按需方签字确认的计划单配备,非质量问题不予退货。
6、如供方正常供货过程中,需方必须结清供方所供货物的全部货款。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供方所在地的人民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以实际交货数量结算付款金额,数量以需方签字认可的销售清单为准。
2、此价格遇涨不涨、遇跌不跌。
3、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双方诉讼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提起诉讼而支
付的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因财产保全而支付的担保费,或请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而支付的费用,交通费等所有应付费用。
十四、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合同有效期限:货款两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或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终止合同并具书面协议后本合同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 贰 份,供方 壹 份,需方 壹 份,需方项目部收货人身份证复印件,供需双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作为本
合同附件一式 贰份,供方 壹 份,需方 壹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供需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供 方
单位名称(章):云南 商贸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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