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我是来自初一(29)班的穆__,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严防溺水,珍爱生命》。
曾经有人这样形容过我们学生,我们是早晨冉冉升起的初阳,充满了青春活力,朝气蓬勃,多么快乐,多么美丽!我们如此美妙的生命靠的是什么?答案是:安全!是“安全”捍卫着我们的生命,是“安全”维护着我们成长的权利。我们歌颂生命,因为生命是十分宝贵的。
最近一段时间,天气逐渐炎热,也是学生发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全国各地不断传来中小学生溺水的报道,这是我们生命的悲剧,为了不让这样的悲剧再次出现,我代表高一(29)班向同学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自觉增强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学习防溺水的安全知识。
二、从我做起遵守学校纪律,坚决不玩水,杜绝溺水事件的发生。
三、对于违反学校纪律私自玩水的行为,要坚决抵制并努力劝阻。
据统计,近几来我国0—14岁的少年儿童因意外伤害所致的平均死亡率为0、2‰,占0—14岁少年儿童总死亡率的19%,平均每年有近5000名少年儿童,平均每天有近150名少年儿童。调查报告显示,溺水在所有死因中所占的比重,六年来持续保持在一半以上且趋势有增无减。
生命之河流,需要“安全”做曲折迂回的护堤;生命之画卷,需要“安全”这支抒写深远神致的笔。没有了“安全”,我们的生命就会摔跤,就不可能走过人生的'风风雨雨。生命只有一次,而对生命的守护,最重要的就是在于我们自己。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严防溺水,珍爱生命,坚决杜绝悲剧的发生,让我们的生命之花开得更加灿烂!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我演讲的题目是《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炎炎夏日已经到来。游泳安全渐渐成为学校安全教育的热点话题。凉爽的海滨、河流和小溪给人带来欢乐享受之余,也潜藏着安全危机,游泳前多一分准备和清醒,就可以带给我们欢笑,更可以避免可能的后悔与遗憾。
学校本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宗旨,为确保全体师生安全,严防因游泳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禁止任何同学们私自到游泳池、水库、小溪等有水源的地方嬉戏和游泳。
溺水是常见的意外事故,会水者与不会水者都有可能发生,我们要了解一些溺水的基本知识和学会一些溺水救助技能。
一、什么是溺水?
溺水是指人淹没于水中,水充满人体的呼吸道和肺泡所引起的窒息。这种窒息会造成人呼吸停止和心脏停搏而死亡。
溺水后,溺水者面部会出现青紫、肿胀、双眼充血,口腔、鼻孔和气管充满血性泡沫等症状。肢体冰冷,脉细弱,甚至抽搐或呼吸心跳停止。
溺水者多是因为疏忽,有的是因为钓鱼或在河边玩耍,一不小心就掉到河里去了,有的是因为逞能,在水中游一段时间,又游得较远,因体力不支游而溺水,有的是在水中由于腿部突然抽筋,一时紧张慌乱而导致溺死。
二、如何预防溺水?
(一)不要私自在河边、水库边、水沟边、池塘边玩耍、追赶,以防滑入水中。
(二)严禁小学生私自下水游泳和私自外出钓鱼。
(三)游泳前应做全身运动,充分活动关节,放松肌肉,以免下水后发生抽筋、扭伤等事故。如果发生抽筋,要镇静,不要慌乱,边呼喊边自救。常见的是小腿抽筋,这时应做仰泳姿势,用手扳住脚趾,小腿用力前蹬,奋力向浅水区或岸边靠近。
三、自救与互救
1、如果不慎滑落水中,应吸足气,拍打着水,大声地呼喊,岸上的人应马上呼喊大人救援,并找附近的有长树枝、竹子、草藤什么的,便于抛向落水的人抓住,如果没有大人来救援,岸上的人应一边呼喊一边马上脱掉衣服、皮带并把它们接起来抛向落水的人。当有人来救助的时候应该身体放松、让救助的人托住腰部。
2、互救法:
因为我们小学生年龄小,学校不建议同学们下水救人。如果发现有人溺水,不要冒然下水营救,要立即呼救寻求大人的帮助或投入木板、救生圈、长杆等,让落水者攀扶上岸。
生命安全高于天,父母给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没有理由不珍惜,让我们谨记:珍爱生命,预防溺水。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我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夏天来到,天气炎热,一些学生喜欢到河边、池塘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游泳,很容易出现溺水事故。据媒体报道:今年5月-——6月之间在湖南省各地区连续发生多起学生溺水事故,共造成10名学生及2名幼儿死亡。5月27日下午4点左右,__县发生群体溺水事件。该县中心小学5名六年级女学生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为积极落实以“防溺水”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创设更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努力杜绝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我在此特向全校同学发出以下倡议: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
青少年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同学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远离危险地,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几点建议:
1、未经家长同意不去;2、没有会游泳的成年人陪同不去;3、深水的地方不去;4、不熟悉的河溪池塘不去。5、如遇有人溺水,要找会游泳的成年人,千万不要去盲目施救。
三、掌握溺水时自救的五个方法:
(1)遇到意外要沉着镇静,不要惊慌,应当一面呼唤他人相助,一面设法自救。
(2)游泳发生抽筋时,如果离岸很近,应立即,到岸上进行按摩,如果离岸较远,可以采取仰游姿势,仰浮在水面上尽量对抽筋的肢体进行牵引、按摩,以求缓解,如果自行救治不见效,就尽量利用未抽筋的肢体划水靠岸。
(3)游泳遇到水草,应以仰游的姿式从原路游回,万一被水草缠住,不要乱蹦乱蹬,应仰浮在水面上,一手划水,一手解开水草,然后仰游从原路游回。
(4)游泳时陷入漩涡,可以吸气后潜入水下,并用力向外游,待游出漩涡中心再浮出水面。
(5)游泳时如果出现体力不支、过度疲劳的情况,应停止游动,仰浮在水面上恢复体力,待体力恢复后及时返回岸上。
关注安全就是关注生命,关注安全就是关注我们自己!让我们学会生存,热爱生命,让我们在灿烂的阳光下沐浴一方平安,让生命的一泓清水永流不息。最后,祝愿我们的校园永远平安!祝愿每个同学健康快乐成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炎炎夏日已经到来。游泳安全渐成为学校安全教育的热点话题。凉爽的海滨、河流和小溪给人带来欢乐享受之余,也潜藏着安全危机,游泳前多一分准备和清醒,就可以带给我们欢笑,更可以避免可能的后悔与遗憾。
学校本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宗旨,为确保全体师生安全,严防因游泳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禁止任何同学私自到游泳池、水库、小溪等有水源的地方嬉戏和游泳。
溺水是常见的意外事故,会水者与不会水者都有可能发生,我们要了解一些溺水的基本知识和学会一些溺水救助技能。
一、什么是溺水
溺水是指人淹没于水中,水充满人体的呼吸道和肺泡所引起的窒息。这种窒息会造成人呼吸停止和心脏停搏而死亡。
溺水后,溺水者面部会出现青紫、肿胀、双眼充血,口腔、鼻孔和气管充满血性泡沫等症状。肢体冰冷,脉细弱,甚至抽搐或呼吸心跳停止。
溺水者多是因为疏忽,有的是因为钓鱼或在河边玩耍,一不小心就掉到河里去了,有的是因为逞能,在水中游一段时间,又游得较远,因体力不支游而溺水,有的是在水中由于腿部突然抽筋,一时紧张慌乱而导致溺死。
二、如何预防溺水
1、要私自在河边、水库边、水沟边、池塘边玩耍、追赶,以防滑入水中。
2、禁止学生私自下水游泳和私自外出钓鱼。
3、泳前应做全身运动,充分活动关节,放松肌肉,以免下水后发生抽筋、扭伤等事故。如果发生抽筋,要镇静,不要慌乱,边呼喊边自救。常见的是小腿抽筋,这时应做仰泳姿势,用手扳住脚趾,小腿用力前蹬,奋力向浅水区或岸边靠近。
三、自救与呼救
1、自救法
如果不慎滑落水中,应吸足气,拍打着水,大声地呼喊,岸上的人应马上呼喊大人救援,并找附近的有长树枝、竹子、草藤什么的,便于抛向落水的人抓住,如果没有大人来救援,岸上的人应一边呼喊一边马上脱掉衣服、皮带并把它们接起来抛向落水的人。当有人来救助的时候应该身体放松、让救助的人托住腰部。
2、呼救法
如果发现有人溺水,不要冒然下水营救,要立即呼救寻求大人的帮助或投入木板、救生圈、长杆等,让落水者攀扶上岸。
生命安全高于天,父母给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没有理由不珍惜,让我们谨记: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夏季已经到来。这个季节是溺水事故的高发期,每年都有许多溺水事故发生。为避免溺水事件的发生,学校积极响应教育局号召,在校内进行“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主题安全教育,下面学校特向全体同学提出以下要求:
1、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不走河边,沟沿,不走偏僻的道路。
2、同学们平时、节假日一定要牢记不要私自或与同学结伴到河边、水库边、池塘边玩等地方游泳、玩耍。
3、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出去玩和游泳。
4、不去非游泳区游泳,不会游泳者不要游到深水区,即使带着救生圈也不安全。
5、要到正规的游泳馆游泳,游泳前要做适当的准备活动,以防抽筋。
6、同学间要互相关心、爱护,发现有的同学私自去游泳或到危险的地方去玩耍,要及时劝阻并告诉老师或家长。发现同伴溺水时的救护方法:在这里,老师特别强调的是“救人要在自己能力范围之内。”有很多学生是为了求助落水的同伴而溺水死亡的,他们在关键时候伸出援手的精神可嘉,但做法不可取。我们不提倡学生自我牺牲式的见义勇为。
当同学们发现有人溺水时,千万不要贸然下水救人,应马上大声呼救,或者拨打110、119报案救援。同时在可能的情况下可以将救生圈、竹竿、木板等物抛给溺水者。同学们,安全重于泰山,万家平安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老师希望同学们能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珍爱生命,让欢乐和幸福永远围绕在我们身边,让平安伴随着大家健康成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ryy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