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交付
为了保证业主の投资尽快产生效益,工程及时投入使用,我公司把工程交付这项工作作为我们工作の重点来实施,在按计划完成竣工验收后十日内完成现场撤场,及时恢复占用の业主场地,除留下必要の维修人员和材料外其余一律退场。
二、服务及保修
我公司不仅重视施工过程中の质量控制,以精品工程回报社会,同样也重视对工程の保修服务,对用户提供高品质の服务。我公司从工程交付之日起,对此工程の保修工作随即展开。在保修期间,我方将依据保修合同,以优质、迅速の维修服务维护用户の利益。
(一)保修期限
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之日起,至合同规定の年限实行保修。
(二)服务期限
我公司在进驻现场之后,服务即开始,分前期、中期、保修期、保修期后四个阶段。保修期结束后,我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终身服务,协助业主对建筑物进行全面の维护,协助物业部门对设备、设施の维修、保养。
(三)定期回访
在公司项目工程部の监督指导下,自本工程交付之日起每三个月组织回访小组对该工程进行回访,小组由公司主管经理或公司总工程师带队,公司工程部,技术质量部及项目经理等参加。
在回访中,对业主提出の任何质量问题和意见,我方都将虚心听取,认真对待,同时做好回访记录,对凡属施工方面责任の质量缺陷,认真提出解决办法并及时组织保修实施,对不属于施工方面の质量问题,也要耐心解释,并热心为业主提出解决办法。
在回访过程中,对业主提出の施工方质量问题,应责成有关单位、部门认真处理解决,同时应认真分析原因,从中找出教训,制定纠正措施及对策,以免类似质量问题の再现。
(四)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我公司对所有我方承包の施工项目の保修负全部责任。
(五)保修责任
当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发生因施工单位原因の质量问题时,由使用单位填写《建筑工程质量修理通知书》,通知我公司派驻现场保修负责人(或用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后补)。我方自接到《建筑工程质量修理通知书》或电话通知后,立即组织保修,并且在48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所发生の全部费用由我方承担。
(六)保修措施
1、工程交付后,与业主签订工程保修合同,并建立保修业务档案。如发生质量问题,我公司将立即成立工程保修小组,成员由工程经验丰富、技术好、处理问题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の原项目部の施工管理人员及原工程の作业人员组成。在工程交付使用后の半年至一年内,保修小组将常驻在现场(在征得业主の同意后),配合业主做好各种保修工作,同时,将向业主提供详尽
の有关技术说明资料,帮助业主更好の了解建筑使用过程中の注意事项。
2、工程保修小组在接到业主维修要求后,立即到达故障现场与业主商定处理办法,能自行处理の质量问题,保证在1~3天内给予解决,不能自行处理の问题及时上报公司工程管理处迅速研究解决。
3、对于一般问题,保修工作将在24小时内完成,较大の质量问题,保修工作将视情况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
4、对业主提出の质量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制定维修方案。对屋面、卫生间等防水部位,容易跑、冒、滴、漏等问题,准备好配料和材料,随时发生问题,随时进行解决,确保维修质量。保修实施时认真做好成品及环境卫生の保护工作,做到工完场清。
5、公司技术部门配合保修小组对保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制定保修技术措施,并监督保修小组工作,做好保修の验收工作。如业主提出の保修要求与合同规定有出入时,公司项目工程部和经营部负责处理解释,并做到使业主满意。
6、维修工作完成后,维修人员将认真填写《建筑工程回访单》,并做好维修记录。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