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运输火工品及爆破器材存放的有关规定

运输火工品及爆破器材存放的有关规定

来源:锐游网
运输火工品及爆破器材存放的有关规定

一、 合国家有关运输规则的安全要求。 二、 雷管和炸药不得混装在一起。

三、 经过人口密集的城镇,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部门,按指定线路和时间通行。 四、 严禁个人随身携带。

五、 爆破器材必须按:炸药不准与起爆器材共存放炸药与雷管应分室存放。

六、 装有爆破器材的箱子成堆堆放时,应有厚度不小于

20cm的支垫物。

七、 库房内箱堆间或架子间距离不小于1.3m,架子和箱子堆距离墙壁不小于0.3m。

八、 堆放炸药时,高度不超过2.0m,每堆不多于200箱。 九、 堆放雷管时,高度不超过1。6m,每堆不多于70盒。 十、 爆破器材箱(袋)置货架上时,距上层架板的距离不得小于4CM,架宽不得超过两箱(袋)的宽度。 十一、 爆破器材要分类标识,堆码整齐。 十二、 无关材料不得放于库区内。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