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华电安顺华荣投资有限公司
织金县城关镇滥坝煤矿
地测防治水 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2016年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 ..................................... 2 一、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 .................................. 2 二、水文地质工作制度 .......................................... 3 三、相邻矿井调查管理制度 ...................................... 4 四、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 5 五、“ 雨季三防”水害隐患排查制度 ............................. 5 六、防汛物资储备制度 .......................................... 6 七、相邻矿井调查管理制度 ...................................... 6 八、防治老窑积水制度 .......................................... 6 九、地表水监控防范措施 ........................................ 7 十、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 7 十一、地面河流和积水体定期巡查制度 ............................ 9 十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10 十三、矿井井下探放水制度 ..................................... 10 十四、安全生产联系制度 ....................................... 11 十五、大雨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 12 十六、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 13 十七、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奖惩制度 ........................... 13 十八、设备、仪器、工具使用、管理发放制度 ..................... 14 十九、地质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 ............................. 15 二十、地测资料定期分析、保管、 提供制度 ...................... 15 二十一、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 17 二十二、地测及储量管理工作制度 ............................... 19 二十三、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 ............................. 19 二十四、测量工作制度 ......................................... 19 二十五、地测防治水技术规程实施细则 ........................... 20 第二部分 防水治岗位责任制 ..................................... 26 一、矿长岗位责任制 ........................................... 26 二、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 26 三、生产矿长岗位责任制 ....................................... 27 四、安全矿长岗位责任制 ....................................... 27 五、机电矿长岗位责任制 ....................................... 28 六、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 28 七、技术科岗位责任制 ......................................... 29 八、调度室岗位责任制 ......................................... 30 九、探放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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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
一、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企业应查明矿区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因此我矿特制定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
成立专门的防治水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科长
成 员:地测防治水副总、地测科长、生产技术科长、安全科长
1、组长负责防治水方面的全面领导工作,负责安全措施的落实及钻探工具的准备工作,并要组织调查摸清本矿水文地质资料,掌握矿区内水患情况,全体成员要认真负责监督执行并积极协助配合,安监科要重点检查,技术科负责防治方法的指导及详细安排,防治水人员要依照安全措施要求,严格进行防治水工作。
2、雨季前要由地面防治水小组对矿区范围内的地表情况进行调查,挖排洪沟并清理防洪设施,备好充足的防洪物资,防止地表水灌入井下。
3、在雨季对井下有水患威胁的地点加强水文观察,疏通排水沟,加强排水设备、管路的检查,要始终保持完好。
4、生产调度室在指挥安全生产时,要认真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立足先安全后生产。回采工作面在回采前必须清楚工作面的断层、相邻关系、老空等情况,并写出水文地质报告经总工批复后实施。
5、探放水与采掘发生矛盾时,必须先探放水,消除水患后再生产,在探放水地区,必须明确定出探水警戒线,并准确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探放水过程中,严格掌握钻孔超前距离,进钻时发现煤质松软,片邦、钻孔中水位、水量突然增大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钻探,不准拔出钻杆,立即向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并采取有效的防透水措施,如发现情况危急时,立即撤出受水灾威胁地区人员,然后采取措施处理。
6、加强地面地质勘探工作,发现地面有斑纹、裂缝、积水区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预防大气降水危害矿井。
7、在矿井边界开采时,必须按照规定留设矿井边界保护煤柱。
8、机电科保证井底主水仓水泵经常保持完好,水泵工24小时值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进行处理,保证主、付水泵能够同时正常运行,两趟管路完好无损。对水仓淤泥的清理工作要定期进行,保护水仓正常容积。
9、在发生水害后要立即对水害发生的地点及原因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制定抢险救灾方案。
10、当井下发生透水征兆时,现场人员除了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外,若情况危急,水势很猛,要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现场人员要尽量了解或判断事故地点和灾害程度,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迅速组强现场抢救。
(2)、尽可能就地取材,设法堵住出水点,防止事故扩大。 (3)、无法抢救时,尽快沿避灾路线撤离险区,到涌地点的上山巷道,不能进入出水点附近的独头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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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若独头下山的唯一出口淹没时,则可在独头巷道躲避。
(5)、被堵在巷道内来不及撤离的人员,要保持镇静,避免体力过度消耗,静等救援。
(6)、撤离到安全地点的人员要迅速通知并撤出灾区和水害可能危及地区其它人员。
11、调度室接到水灾报告后,要迅速通知有关领导,立即成立抢救指挥部,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了解突水地点、估计突水量及影响范围,分析事故发生前人员分布情况,矿井中有生存条件的地点及进入该地点的通道,以便迅速组织抢救。
(2)、开足井底主水仓水泵排水,井下水仓水泵要全部保持完好,对低于采区水仓的工作面透水时,应尽快增设水泵和排水管路,必须保证排水设施不被水淹。
(3)、针对水灾情况进行地面及井下堵水。 (4)、加强排水与抢救时的通风工作,切断灾区电源,防止瓦斯及有害气体积聚和涌出。对水淹区域,堵塞通风巷道时,应采取局部通风措施。
(5)、排水后侦察、抢救中,要防止冒顶和二次透水事故。 (6)、搬运遇险者,要防止突然改其已适应的环境,造成不应有的伤亡。 12、被淹井巷的恢复 (1)、井下局部被淹,水量不大时,可用水泵直接排干。 (2)、对于水量较大,有补给水时,应先堵后排。 (3)、恢复井巷时,要注意顶板变化,加强支护,加强对有害气体的检查。 (4)、井筒和井口附近严禁不明火,防止瓦斯突然大量涌出。 (5)、安装水泵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和自救器。
二、水文地质工作制度
为了查明并完善本矿水文地质资料,了解矿井井田内及周边矿井水文情况,掌握本矿井下涌水情况,进一步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现制定水文地质工作制度。
1、对本矿及周边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编制有关图件,对本井田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地层构造、水文地质条件进行详细说明,为防治水工程提供依据。
2、加强本矿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并对本矿水文地质图及相关资料进行实地考察、编制、能够指导安全生产。
3、了解并掌握矿井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地面河流、水库、水池、水井、机井等水体分布情况,及时测绘填写在综合水文地质图上,为井下采掘布置提供第一手可靠资料。
4、掌握本矿井田周边煤矿开采情况,了解其采空区情况,对周边关闭废弃煤窑进行调查,对其开采范围、开采深度、积水情况进行详细掌握。
5、定期对本矿矿区范围内地面进行巡查,特别是雨季降雨后要及时对地面进行巡查,发现地面有斑纹、裂缝、积水区要及时回报处理,并做好记录。
6、定期对井下进行水文观察,特别是雨季来临前后,要加强对井下出水地点:如本矿及相临煤矿采空区、可疑地点等的出水口进行详细观察,对涌水量进行定期测定并详细记录在案。
7、定期对受水害危胁工作面进行探测,做好水情水害预报,制定加强防治水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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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水文地质观察情况进行专门记录,附必要的草图,写明观测地点、日期、观测者姓名、使用仪器等,对可能影响观测资料精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主要原因要备注说明清楚,供分析资料时参考。
9、原始资料记录要经技术负责人审核妥善保存。
三、相邻矿井调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煤矿防治水管理,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核查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特制定相邻矿井调查管理制度。
1、煤矿成立防治水工作管理小组,由矿总工程师领导,具体工作由防治水小组组长安排。
2、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报等。
3、对含水层、以及在接近矿区边界的开采要加强探水工作,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方针。
4、定期与周边生产矿井交换图纸,了解双方开采情况,以及相邻煤矿水文变化情况。
5、加强对矿界防水煤柱尺寸的监管,根据矿井设计和地质报告中的规定留设防水煤柱。
7、及时整理周边煤矿的监测数据,并在井上下对照图和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明确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
8、每年在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防治水监控防范措施
为促进防治水工作,防止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和职工人身安全,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此防治水监控防范措施:
1、煤矿必须有负责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主要负责人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解决防治水所需的人、财、物等;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防治水工作的技术管理。
2、煤矿必须配齐满足防治水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本矿水文地质类型中等,矿井配齐不少于2名。所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
3、煤矿必须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齐全、准确;图纸资料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4、必须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必须制定防治措施,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人员、责任六落实。
5、矿井必须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能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6、煤矿必须加强对古空、老空、采空区积水情况的探查和管理,加强对邻矿古空、老空及废弃老窑情况的调查分析;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每年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复查核实,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加强与邻矿之间的关系协调,按安全互保协议要求搞好图纸交换,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制度。
7、煤矿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足矿井边界隔离煤柱,不得擅自采动破坏。
8、煤矿每年雨季前必须对本单位的“雨季三防”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排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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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排水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
9、煤矿必须加大对防治水工程的资金投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必须每年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防治水工程计划,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列入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矿矿井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矿安全生产健康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1、水害威胁的地点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2、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 3、矿井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 4、矿井必须完善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 5、矿井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
6、组织水文地质工作调查,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
7、矿井应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
8、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必须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探、放水措施。 9、矿井要建立水害月预报制度。
10、如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五、“ 雨季三防”水害隐患排查制度
汛期来临,为切实做好本矿的防汛工作,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确保
安全度汛,现就制定防汛防洪制度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防洪抗灾制度,全面落实责任制 。按照上级领导部门统一部署,全面做好防汛工作,要进一步健全防范暴雨引发事故灾难的组织机构和机制,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雨季“三防”(防洪、防水、防雷电)领导小组,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编制雨季“三防”工作方案,明确“三防” 工作的重点、难点、责任人和防控措施,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检查防汛工作落实情况。
二、制定汛期矿井防治水措施,加大巡视检查力度。制定完善矿井水患防治措施,坚持“先探后掘,有掘必探”的原则,明确专人负责对井上、下水文变化情况跟踪调查分析,督促检查探放水措施的落实情况。要及时掌握本矿及相邻矿井的开采情况,特别是对邻近关闭煤矿的采空区及积水情况进行详细摸查,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和治理措施,及时排除隐患,坚决防止透水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防汛物资和防洪设施管理,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工作。定期对井上下供电设备、矿井排水设备、防雷电装置进行维护检修,确保矿井供电和排水设备、设施完好。每次降大到暴雨前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裂缝、积水等情况,防止发生伤亡事故。要备足防汛物资,一旦灾害事故发生,确保物资和人员能及时调动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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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发现暴雨洪水停电等灾害性天气时、必须立即停产撤人,在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五、加强对已关闭煤矿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加强对本地区已关闭煤矿和废弃老窑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口位置、井田开采范围、开采年限和地表水情况,准确掌握矿井受水患危险情况,并归档备查。
六、加强汛期安全调度和值班工作。 煤矿各科室要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应有1名主要领导带班,保证通讯、调度系统畅通,及时掌握本地区、本单位煤矿企业的防汛情况。出现重大险情要及时采取措施,并按有关要求立即上报。
六、防汛物资储备制度
1、严格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讲究实效,定额储备”的原则,对防汛物资进行管理。
2、了解防汛物资性能,注意防汛物资的日常化维护与保养,保证防汛物资完好无损。
3、掌握消防知识,注意防火、防盗,确保防汛物资安全管理。
4、防汛物资存放应分区分类、整齐划一、合理堆放,确保调用方便。 5、建立防汛物资盘点制度,对防汛物资进行定期盘点,做到心中有数。 6、规范防汛物资出入库登记手续,健全防汛物资台帐和管理档案,做到“实物、台帐”相符。
7、防汛储备物资属国家专项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未经领导批准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七、相邻矿井调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煤矿防治水管理,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因此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核查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特制定周边煤矿及废弃老空积水防治措施。
1、煤矿成立防治水工作管理小组 ,由矿总工程师领导,具体工作由防治水副总安排。
2、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月水害预报。
3、定期与周边煤矿交换图纸,了解双方开采情况,以及相邻煤矿水文变化情况。
4、特殊情况下的开采,以及重大水患要与周边煤矿建立情报畅通通道。及时制定措施防止水患。
5、及时对周边煤矿的监测数据整理,并在井上下对照图和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明确标出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
6、每年在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八、防治老窑积水制度
1、克服麻痹侥幸心理,避免疏忽大意。由于老窑积水的分布规律不易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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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带有灾害的特点,一旦警惕不高,很简单的问题也会酿成惨痛的水害事故。因此,必须采取严肃慎重和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坚持“全面分析、逐头逐面排查,多找疑点,有掘必探”的基本原则。
2、认真分析老窑积水的调查资料,由于缺乏准确的测绘资料,是老窑积水防治难且易于发生水害的主要原因。因此对老窑积水调查资料的系统分析和正确使用,是防治这类水害事故的一个关键环节。对老窑积水资料的调查,一定要严肃认真、深入细致、确切的加以记录,并且要反复分析核实,判断可靠程度,指出疑点和问题。
3、制定合理有效的防止对策。分管安全的领导和技术负责人要千方百计的了解掌握本矿井周围的老窑积水分布情况,各片积水与本矿井各采区之间的隔离情况,要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有关图件,全盘安排开拓部署和采掘工程。
4、严密组织探水掘进。老窑积水有分散、孤立和隐蔽的特点,水的空间分布几何形态非常复杂,往往很不确切。防治他们的唯一有效手段就是探水掘进。在有足够的帮距、超前距和控制密度的钻孔掩护下,掘进巷道逐步接近它,最后达到发现它的目的。
5、特别注意近探近放和贯通积水巷道或积水区。
6、重视自采自掘采空废巷积水的探放,对原不积水的区域要分析重新积水的条件和可能,经常圈定积水区;分析测绘精度和误差,注意可能少填、漏填的巷道等;不能过分自信,盲目近探近放。
7、加大“有掘必探、先探后倔”管理力度,现场和管理紧密结合,慎重对待。
九、地表水监控防范措施
1、加强采掘管理,对井上下开采位置经常性进行对照分析。
2、做好井口防水工作,特别是雨季时的三防工作,严防井口灌水。
3、加强地面防治水工程检查。雨季到来前,应对整个地面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水害预测预报是煤矿生产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工作,也是提高 地测防治水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充分发挥地质“尖兵”作用,超前、准确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结合矿井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职责划分 地测防治水科职责
1、地测防治水科负责水害预测预报日常管理工作。
2、编制矿井年度、季度、月度水害预测预报及临时预报,并跟踪验证分析和总结。
3、负责水害预测预报的编织审批及向有关科室部门传达工作。
4、负责督促施工队(组)按照水害预测预报或临时预报编制的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
5、负责施工队(组)超前探放水、地质钻探指令性工作任务的安排及汇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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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负责井下开拓及回采过程中出现地质条件变化时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7、负责地质构造探查、探放水施工的有关协调工作。 8、根据水害预测预报编制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通防科职责
1、负责提供各采掘工作面实测瓦斯和二氧化碳数据、分析预测结果,用来作为水文地质预测预报资料;并负责各采掘作业点的配风、用风管理。
探放水小组职责
1、根据职能部门的指令安排,负责(配合)本单位作业头面超前探放水、地质构造的钻探施工。
2、负责在掘进或回采过程中水文发生异常时,及时向矿调度室和地质测量部门汇报。
二、预测预报的主要依据
1、根据《生产矿井地质报告》中已经查明的地质构造包括断层、陷落柱、冲刷带、褶曲、薄煤区,查明的水文地质情况等进行预测预报。
2、根据现有勘探查明的地质构造,主要是落差≥3m的断层和积水区等进行预测预报。
3、根据巷道在掘进、回采过程中实际揭露水文地质情况,利用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的规律,对相邻巷道或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
4、利用现有的钻探设在井下巷道进行超前钻探,结合井田地质构造发育规律对富水等钻探异常区进行预测预报。
5、根据超前钻探探查结果,发现地质构造或富水区,进行补充临时水文地质预报。
6、根据精查地质勘探查明井田水文地质情况进行预测预报。
7、根据井巷施工过程中实际揭露巷道顶板淋水情况进行预测预报。 8、利用有关水文地质科研成果进行预测预报工作。
9、探查井田地质构造的导水性,总结地质构造的导水规律,预测预报矿井涌水情况。
三、预测预报工作及程序要求 1、有地测科按《矿井地质规程》(试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要求,收集当月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等原始资料,作为开展预测预报的基本工作内容。
2、地测科在年、季、月初根据矿生产衔接安排,编制年度、季度、月度《水害预测预报》,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报矿有关部门科室。
3、地测科对上年度、季度、月度《水害预测预报》进行总结,评价预报准确率,分析预测预报不准确的原因,总结经验和规律。
4、根据施工单位及调度室的反馈信息,施工现场出现地质构造时,地测科应及时深入现场观测,编写临时地质预报并发放施工队(组)及相关职能部门。
5、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参照水害预测预报,并纳入到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及时向职工学习贯彻,使生产作业人员了解工作面的水文地质情况。
6、相关施工队(组)在预报下发后要严格按水害预报执行,当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发生异常变化时,必须及时向地质测量部门反馈现场情况。
7、地测科必须跟踪收集水文地质资料,现场情况变化较大时,及时跟踪补充预报。
8、地测科要严格按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及时收集编录原始地质资料、涌水资料,并分析总结规律,做好预测预报工作。预报的结果应能保证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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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正常生产,不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
9、地测科要积极与有关科研单位开展防治水科研工作,引进推广先进的技术装备和预测预报手段,提高预测预报的水平及准确度。
10、《水害预测预报》必须在综合分析各种资料的基础上提出,要做到及时、准确,能够有效指导生产。
四、 预测预报内容和要求
1、采掘工作面(巷道)名称,现采掘位置,下月(季)计划采掘范围。 2、顶底板岩性,顶板裂隙发育程度。 3、地质构造情况。
4、对影响采掘的断层、陷落柱、冲刷带、岩浆岩侵蚀、大的向斜、背斜等地质构造要进行专门临时预报。
5、根据预测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或处理意见。
6、预测预报断层位置、性质、产状、落差、影响范围、含水性、导水性、建议或处理意见。
7、预测预报陷落柱的位置、形状、大小,陷落柱体与围岩接触部位的充填物性质和特征,陷落柱内岩块的性质及充填物的密实程度。陷落柱裂隙和导水富水情况。
8、预测预报冲刷带的位置,冲刷变薄带方向和范围,冲刷带切割深度、范围。富水情况。
9、预测预报岩浆岩侵蚀的岩性、方式、厚度、走向、导水性、水量等,以及对生产的影响。
10、充水因素分析:预测积水范围、积水量;预测涌水范围及涌水量大小。根据预测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或处理意见。
五、奖惩措施
1、地测科未按规定提供水害预测预报,每次对责任人处罚200元,对防治水负责人处罚100元,对地质科长罚100元。
2、有关职能部门未按规定向地测科提供相关资料,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处罚200元。
3、施工单位未按照水害预测预报编制和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对施工单位班长处罚100元,对队长处罚100元。
4、 对探水小组在探放水或钻探地质构造过程中推诿扯皮不创造施工条件、延误工作的对责任单位处罚300元。
5、对在水害预测预报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根据情况进行表彰奖励。
十一、地面河流和积水体定期巡查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排查和消除水害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地面河流和积水体定期巡查制度”:
1、定期对地表中西部的朱格务水库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2、巡查时重点观测库容水位变化情况,与井下涌水量变化进行对比,发现异常情况,必须查清原因,采取措施处理。
3、对矿区范围及其周边地面积水区定期观查,目前矿区范围内无常年积水区,主要在汛期进行巡查,特别是降大雨、暴雨后要及时对矿区地表范围内及周边积水情况进行巡查,发现有斑纹、塌陷等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4、巡查人员由地测科组织安全、生产、通防等科室的有关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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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加强矿井的防治水工作,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加强水害监控,彻底治理水害隐患,特编制本制度。
一、成立防治水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组长由矿长担任;
成员由于总工程师、防治水副总、相关科室。井下防治水由苗帅带领探水小组全体人员组成;地面防治水由熊纪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技术科。
二、工作要求
1、每月必须进行一次矿井防治水隐患排查。
排查地点:全矿井地面、井下所有生产地点及排水设备、排水管路、水仓、水沟及雨季防洪设施等。
排查内容:影响生产的水情水害,探放水方案及措施制定、实施过程、探放水结果、排水设备及排水管路完好状况,涌水情况.水仓容积及水沟畅通状况等。
2、每月一次防治水隐患排查和矿安全检查合并进行,由地测小组和技术科牵头组织。
3、防治水隐患排查时,需要按照地测、防治水方面的检查内容和标准去逐项检查,检查完后及时将现场检查表报技术科,由防治水副总负责进行归类汇总,并提出处理意见,经总工程师批复后,以书面形式下发有关区队进行限期整改。
4、防治水隐患排查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于检查不认真出现影响防治水安全工作,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每周防治水隐患排查的工作安排和内业资料管理,对整个过程要建立完整的记录,要求内容齐全、规范(包括检查人员签字、人员分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复查情况等做详细记录)。
6、各区队必须高度重视防治水工作,要严格按照专项防治水方案要求做好日常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施完好。
7、地测防治水小组要提前做好水患的预测预报工作,对井下各出水点要定期进行水量观测,及时分析水患危害程度,对影响生产的区域要制定可靠方案,及时处理,确保防治水工作安全。
8、相关科(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重点防治水区域防治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
十三、矿井井下探放水制度
1、采掘过程中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
2、在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楚,怀疑存在水害威胁或接近积水区,掘进时必须认真分析水害情况,打超前探放水钻孔,防止突水事故。
3、探放钻孔必须严格按设计、措施要求进行施工。 4、探放水工作要有专人负责。
5、探放水工程必须有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工程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 6、探放老空水
在采掘平面图上标明积水区及其最低点的具体位置和积水外缘标高、积水量,进入警戒线时采取边探边掘,到达探水线时停止施工进行探水,探放水前编制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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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设计和施工措施,探放水结束以后要有验收总结报告。
7、探放断层水
钻孔必须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底板方向钻孔不得少于2个,终孔孔径一般不大于60㎜,止水套管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探查结束以后提出探查报告,经矿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掘进。
十四、安全生产联系制度
1、技术科与生产、调度、安监、掘进、回采等部门,应互相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委托书、通知书(或交代单)进行。
2、生产部门需要技术科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由总工程师签字。
(1)、矿井改扩建、水平延伸等所需地测资料,应在设计前3~5年通知技术科地测人员,地测资料应在正式设计前半年交付。
(2)、采区设计所需地测资料,至少应在设计前一年,通知技术科地测人员,地测资料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交付。
(3)、采区阶段设计所需地测资料,至少应在设计前一年,通知技术科地测人员,地测资料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交付。
(4)、回采工作面所需地测资料,应在采面掘出后五天内交付,如遇特殊情况可另行商定。
(5)、掘进各类巷道所需地测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技术科地测人员,地测资料应在开口前十五天交付。
(6)、零星小型设计所需地测资料,须事先联系,商定提供日期。 (7)、重要巷道贯通工程,设计部门应提前3~6个月,向技术科地测人员提供设计图,并在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共同商定贯通偏差,保证地测部门有足够的测算时间。
(8)、施工的巷道必须有设计图纸或生产部门下达的工程业务联系单、开工通知单,经地测人员审核无误后,方可施工放线,不经审核、校对的图纸或开工通知单,不能施工放线。
(9)、各类巷道开口,必须提前三天,由生产技术部以书面形式准备资料,开口前一天由技术科地测人员按要求划定开口位置;巷道停工、复工以及班组去向,应提前三天通知生产技术部地测人员,以便安排资料收集或测量放线工作。
(10)、变更设计(或开工通知单),应书面通知地测部门,以便重新调整放线计算资料。严禁在原开工通知单上乱补绘调正设计。
3、技术科地测组与掘进队的业务联系内容及规定: (1)、技术科地测组必须向掘进单位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
(2)、要建立班组长延线制,不能只靠技术科;各类巷道的中腰线标志,施工部门必须妥善交接和管理,发现或怀疑中腰线标志移动时,应及时通知测量施工组进行检校;凡破坏或喷盖测点者,每点罚款50元。
(3)、施工部门在测量放线,地质调查和超前钻进时,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生产技术部应随时把获得的情况通知施工部门。
(4)、当巷道即将贯通或进入危险区(如过老巷、老空、网边、构造破碎带、进出煤柱边等)时,技术科应按煤巷30~35米、岩巷20~25米、通知施工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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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新巷道开口,由测量给出临时方向,待掘4~8米后,再由测量标出准确方向;施工单位擅自开口,要求改线,技术科地测组有权拒绝放线,并向总工程师汇报。
(6)、巷道掘进收尺,应由施工等部门配合地测进行,统计进尺应以测量数字为准,施工部门未经批准擅自开口的巷道进尺和没按规定超掘巷道的进尺,技术科不予验收。
4、技术科地测组与采煤队的业务联系内容及规定: (1)、地测部门向采煤队提供回采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的依据。 (2)、工作面回采进尺,应由采煤队配合技术科按规定进行丈量,并以技术科的数字为准。
(3)、地质人员在工作面收集资料时,采煤队应提供方便;对实际采高、浮煤、煤柱尺寸及地质层位等,不符合设计规定时,应及时通知采煤队及有关部门,并向总工程师汇报。
(4)、对回采工作面的停采线,由技术科根据设计在现场标定出来,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工作面停采后,应及时通知技术科组织实测。
(5)、在工作面回采过程中,不得任意留设煤柱、煤皮,如必须留设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及时通知技术科实测。
(6)、在回采过程中,对影响正常生产的地质构造、水情水害、以及过采空区、废巷、旧巷等时,技术科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下发交待单或地质预报单,以便制定措施,保证生产安全。
十五、大雨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范应对大雨暴雨可能引发淹井、全矿停电事故等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此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我矿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树立防大水、抗大灾的信念;并组织专职人员在雨季期间对地面及井下进行巡视,遇大雨暴雨即使停产撤人,保证矿井财产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大雨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度如下:
1、大雨暴雨期间不间断的对地表进行巡视 (1)、在降大雨暴雨前和降雨后,组织我矿有关人员不间断的到本井田范围内外以及周边废弃老窑、是否有无塌陷区、积水区、河流、斑纹等。对矿区内外排水水渠等进行检查,做到排水疏通,并做好记录。全面巡查矿区洼地积水和河道泄洪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2)、矿井地面主井口高程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65m标高。主副井口及工业广场建筑物的标高为+68.69m。不发生地表水淹井现象。
(3)、井下安排专人对各涌水地点及涌水量进行观测,做到认真、细致严格按公式计算,做好记录,必有观测人签字。
(4)、每次降雨时要对地面河流、水库等进行巡查,把观测的情况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5)、雨季期间巡视人员,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做到有责任心,明确工作目的,全力以赴的把此项工作做好,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可靠依据。
2、大雨暴雨期间及时停产撤人制度 (1)、健全完善了防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预防处置机制。密切掌握本地区的天气变化、汛情通报及矿井所在区域的降雨量情况,突出抓好调度员十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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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处置权和三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的规定,确保在降大到暴雨时,调度室命令第一时间停产撤人,实施紧急避险。。
(2)、认真落实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凡在24小时连续观测降雨量超过50毫米时,全部立即停产撤人。
(3)、“雨季三防”领导小组值班人员为暴雨天气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当日值班矿领导为当日应急处置总指挥,全权负责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工作。
(4)、收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后,“雨季三防”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准备工作、认真查险排险、及时组织井下人员上井避险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灾害天气应急准备工作。
(5)、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及时分析和发现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6)、及时收听收看气象部门发出的气象灾害警报和灾害天气预报。在接到预警信号后,按照规定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灾准备工作。
(7)、“雨季三防”领导小组要组织各单位加强灾害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学习,定期开展预案演练。
(8)、调度室值班人员要做好停产、撤人的相关记录、总结,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十六、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 每月有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主持召开一次防治水安全办公会,参加人员由安全生产等科室负责人、技术科、地测科、机电科等可科室的有关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参加安全办公会议成员不得无故缺席,有事请假。 3、 安全办公会内容:
(1)传达矿安全办公会议精神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
(2)汇报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指令的执行情况,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落实的计划和整改措施,责任到人。
(3)检查上月安全办公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并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下月防治水工作。
(4)总结分析本部门安全生产情况,分析、讨论、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研究制定防范措施,确定安全工作重点,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5)会议内容记入《安全办公会议记录本》,并按规定整理归档,实行参加人员签到制度。
(6)、对全矿井进行月水害隐患排查,根据排查情况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责任落实到人。
十七、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奖惩制度
1、煤矿地质测量所有技术工作,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的有关规程执行。凡不符合规程、规定要求的,都必须重做或补做。如发生地测事故,要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的态度出发,实事求事,认真追查落实。
2、地测组对向设计、施工、采回等部门提供的地质、测量资料的质量全面负责,如出现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时,负责重解释或重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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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个掘进工作面,都要实际及时编录、整理,如发现疑难问题,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共同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使生产正常进行。
4、经常分析研究周围已采工作面工作资料,结合现工作面的地质情况,预报未开拓区的地质变化,每季度末对该季度内的地质预报的准确程度做一次全面总结,为下一季度地质预报提供借鉴。
5、每一工作面回采结束后,都要认真进行采后总结工作,对提供的掘进、回采地质说明书的准确程度做出评价。
6、送巷过程中,如发现所送巷道与地质变化不相适应,将要造成废巷时,应及时向技术科和总工程师反映,及时纠正错误。
7、掌握工作面的地质变化规律,经常分析研究工作面有无影响回采的各种地质隐患,若有应及时提出补救措施。
8、根据巷道设计方案和工作面的地质情况,结合通风、运输、排水采煤方法等,分析设计方案是否有利于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并提出修改意见。
9、地质人员要从地质角度分析全部需要贯通的巷道在贯通范围内有无构造等变化,防止贯通事故发生。
10、测量外业观测、内业资料计算从起始数据、原始资料、成果计算到填、绘图必须经过严格的校核或对算,未经校核的资料图纸不准使用。
11、测量原始资料与成果计算,必须严格按《煤矿测量规程》的规定执行。 12、所有测量记录薄和成果台帐均应有校核签字,取消或重算部分要加以说明,在备注栏绘出必要的草图。
13、施工测量前,应熟悉设计图纸,验算与测量有关的数据,核对图上的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几何关系及设计与现场是否相否等。当对设计图纸有疑问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解决,同时对标定工作所需要的测点及其成果也进行检查。
14、主要巷道开口后4-8米左右,应用经纬仪标定,测出开口给线的方位角,巷道每掘30-200米必须用经纬仪跟测,并计算出给线的偏差值,当偏差值超限时,应及时纠正。
15、单位工程结束后,实际标定值都应与设计资料比较,计算偏差是否在误差充许范围内,若误差较大,要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为以后工作提供借鉴。各单位工程完工后要提交书面总结。
16、因地质测量工作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要认真查找原因,提出补救措施。损失无法挽回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报矿处理。
17、对因人为原因造成的工程事故,对责任人进行300-500元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
18、对于大型巷道的贯通测量,贯通精度符合要求的给予500-800元奖励。
十八、设备、仪器、工具使用、管理发放制度
1、仪器开箱前,应将仪器箱放在比较平坦的地方,不准用手提着或怀抱着开箱。
2、仪器在取出前,应松动各制动螺旋,一手握底座,一手握支架,将仪器轻轻地放在支架上,并立即旋紧联结螺丝,待确定牢固后手方可离开仪器。仪器箱放在附近,严禁坐人。
3、观测工作结束后,应将仪器各个部件调整到正常位置,再装入箱内。 4、在外出或下井时,首先检查背挂是否牢靠,装车时严禁倒置并将仪器放在软座上或抱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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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使用者必须熟悉仪器结构、性能及各部位的作用,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6、仪器应放在干燥、通风良好、温差变化不大的房间里,仪器箱内应放干燥剂而且要有专人定期检查,若有损坏或发霉现象,要及时修理清除,仪器的拆卸和修理要有专人负责。
7、每台仪器的附件及专用维修工具,应在仪器卡上登记,并将卡片放在箱内保管,每台仪器都要建立台帐。
8、建立仪器使用登记簿,注明仪器的完好状态。
9、测绘仪器要根据规程规定定期进行检修,确保在用仪器处于完好状态。
十九、地质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
1、为工作面回采编制的地质说明书由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2、回采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3、矿井地质报告编织、修改必须经山东省煤炭工业局批准。 4、大型贯通设计方案由公司地测防治水科进行审批。 5、矿井编制的探放水设计由矿总工程师审批。
6、储量变动的审批权应按照《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第三章第42条办理。 7、编制的各种矿图,必须按标准图签规定的内容履行签字手续。
8、地测防治水部门编制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有关部门会审签字,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十、地测资料定期分析、保管、 提供制度
一、地测资料分析
1、加强对地质构造的分析,每月有地测科长组织有关人员对本月所见断层全面分析一次,井下所见断层点,经分析认为是一条的要连起来。根据本月所见断层,预测下月将要遇到的断层,以便于指导生产。
2、对采区的构造每季分析一次,分析落差较大的断层,在各水平所见位置及产状变化情况,由上层推到下层,由上水平推到下水平,作为地质预报的依据。
3、经常进行煤层可采性的分析,重点是可采煤层剥蚀面附近煤厚的变化情况,受火成岩影响情况,不稳定薄煤层厚度的变化情况,发现变薄、分叉、尖灭等情况,及时分析研究并向总工程师汇报,适时停头并绘出素描图。
4、矿井充水性图每半年填绘一次;每月下旬根据生产计划,排查下月受水威胁的地点,预透点能现场调查的,提前调查积水情况,及时提出水情水害预报,制定整改措施。
5、每年年底,根据下一年度的生产计划安排,全面进行一次水情水害排查,查出井下、地面受水威胁地点,提出防治水措施和灾害预防计划,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6、加强对井上、下钻探资料的分析,钻孔施工结束,认真鉴定岩芯,细致分析钻孔穿过的层位和构造,钻孔施工中出现问题时,及时进行分析。
7、严格资源回收及资源管理,采煤工作面、采区、全矿井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分析和总结,每半年进行一次全矿井回收率分析并写出分析报告和总结,并做好“三量”季报及储量年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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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每年年底进行一次煤岩对比分析,根据当年岩巷揭露的岩性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对比,研究走向方向岩性和煤层间距的变化规律。
9、要定期对测量成果进行分析,以便确定其误差的大小,对大型贯通工程,编制设计进行测量误差预计,贯通后要进行误差分析,贯通后编制总结报告,以指导今后贯通测量。
二、地测资料保管
地测技术资料矿井的成果资料,是矿井生产建设的基础数据和依据,属企业机密。为维护企业和国家利益,防止因泄密对企业和国家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地测技术资料主要包括
1、地质勘探报告、补充勘探报告、矿井地质报告的报告书及附表、附图; 2、八种基本矿图:①井田区域地形图;②工业广场平面图;③井底车场平面图;④采掘工程平面图(原图);⑤井上下对照图;⑥井筒断面图;⑦主要保安煤柱图;⑧采掘工程平面图(底图)。
3、地质图纸:①矿井地质地形图(基岩地质图);②矿井可采煤层底板等高线及储量计算图;③矿井地质剖面图;④矿井水平切面图;⑤矿井煤(岩)层对比图;⑥煤系地层综合柱状图。
4、水文地质图纸:①综合水文地质图;②矿井充水性图;③水文地质剖面图;④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⑤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5、储量计算图纸:①矿井储量计算图;②采区储量计算图;③工作面损失量计算图;④分煤层\"三量\"及损失量计算图。
6、矿井地质、水文地质、测量、资源管理技术成果资料。 7、矿井地质、水文地质、测量、资源管理原始资料。
8、矿井地质、水文地质、地质勘探、测量工程技术管理资料。
第二条 地测资料的档案化管理
对原有地测资料要按保密要求清理建档,新生成的资料及时登记入档;存放地测资料的橱具要符合保密要求;明确保管责任人,制订地测资料保密责任制。
第三条 地测资料制作过程中的保密制度
地测原始记录要用专用记录本,用完后或使用者调离地测岗位时要上缴保管;地测图纸的复制要按规定数量进行,不得随意增加复制数量。
第四条 地测资料的发放签收制度
各类地测资料的发放使用范围要经分管领导确定,发放的地测资料要统一编号,并由使用人签收。需要回收的图纸资料要定期回收。
第五条 由于制作不当或保管时限超期等原因需要销毁的地测资料不得擅自处理,需列出销毁资料清单报矿分管领导批准,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核实数量,相互监督销毁。
第六条 向有关部门报送的地测资料要经矿分管领导审查。
第七条外单位或个人借阅地测资料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借阅范围和借阅方式要经矿分管领导同意,并办理必要的手续备查。
第、使用地测资料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向矿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借阅地测资料。否则,一经发现按泄漏企业秘密查处。
三、地测资料提供
1、生产技术科及施工单位所需地测资料,必须通过委托书通知地测专业组以便按时提供所需资料,提前时间如下:
①矿井技术改进、扩建、水平延深等设计所需地质资料应在设计前3~5年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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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地测专业组,地质资料在正式设计前半年交付。
②采区设计所需地质资料,至少在设计前一年通知地测专业组。 ③掘进各类巷道所需地测资料,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专业。 ④回采工作面所需地测资料,提前半个月通知地测专业。
2、按时提供采区、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内容必须齐全,达到规程要求,提供时间不得超过下述规定:
① 采区地质说明书,必须在正式设计前3个月交付。 ② 掘进地质说明书必须在施工前15日交付。
③ 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必须在切眼贯通后5日内提交。
3、在本矿范围内为各单位提供一般地测资料由分管地测的科长审查,为矿外有关单位提供的地测资料或上报表格,需经科长和总工程师审查后方可提供或上报。
4、矿各单位需要地测资料时,须先填《提供地测资料卡》后方可提供,外来的人员需要地测测资料时,需经科长同意,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提供。
5、采掘工程平面图要及时填绘,交换图每季与公司及有关单位交换一次。
二十一、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为加强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矿矿井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矿安全生产健康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职责划分
1、矿长是水害防治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的防治水工作负领导责任;总工程师是防治水工作的技术负责人,地测防治水科长对所管辖防治水具体工作负责。
地测防治水科是地测防治水工作的主管部门,配备一名防治水副总分管矿井防治水工作。
探水小组具体负责矿井防治水工程的实施,主要包括采、掘工作面的探放水、采掘工作面水害探查以及构造探查等。
2、地测防治水科负责组织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机电科负责防治水措施的落实,确保矿井主排水系统及各采区排水系统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4、防治水工程及措施落实责任如下:地测防治水科对探放水设计的正确性负责并负责组织实施;生产科对掘进(回采)工作面防治水工程的管理、避灾路线负责;通防科负责防治水工程的通风、通讯、瓦斯和有害气体监测监控;机电科对防治水工作的排水设备(供电、水泵、管路)负责;调度室对防治水工程的排水系统监控、水仓、调度组织管理负责;安全科负责防治水相关措施的监督落实。
二、技术管理
1、矿井所有防治水工程由地测防治水科编制施工设计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完成后经总工审批后实施。
2、地测防治水科根据年度、月份生产接替计划,编制年、月水情水害预报(若遇特殊情况应作临时预报)和进行水害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地测科要严格按《地质测量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要求,及时收集整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逐步完善防治水信息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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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地测防治水科负责按要求编制补充完善下列图纸: 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 (1:2000) 矿井充水性图 (1:2000) 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1:5000) 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 (1:1000) 采掘工程平面图 (1:2000) 井上下对照图 (1:2000)
5、地测防治水科负责安排专人定期对地下水涌水地点进行观测,并建立观测记录和台帐。
6、地测防治水科要定期搜集和调查矿井周边范围内小煤矿的分布及生产情况,尽可能了解其开采范围、采掘动态、空区积水量等。
7、边界煤柱及井田内落差较大的断层煤柱严禁开采。
8、采掘工程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放水:临近老空、老巷、老窑或相邻小煤矿、含(导)水断层、封闭不良钻孔,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域或有出水征兆的水害可疑区等。
9、加强探水队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组织防治水技术人员外出培训学习,提高防治水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理论
三、现场管理
1、钻场施工:由地测防治水科安排探水小组按设计要求安排探水工程。 2、、探水小组在接到探放水设计及措施后,要积极组织学习,筹备探放水所需物资、材料。
3、根据批复的探放水设计地测防治水科技术人员现场标定各钻孔方位、孔口位置,钻探单位负责钻孔倾角的标定。
4、探水小组按钻探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稳好钻,孔口管下好后,由地测防治水科根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按措施进行探水前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以后每个孔孔口管下好后由当班安全员对照施工措施进行验收并签字。
5、孔口管试压达不到设计要求而开钻钻进的,每次对施工单位罚款200元,对当探水班长(负责人)罚款50元。
6、钻探记录要按要求填写认真、及时。
7、当钻探出水后,地测科应及时组织人员观测水量,按排水能力有控制地进行放水。若钻孔堵塞,要及时捅孔。瓦斯检查员应现场检查有毒有害气体情况。
8、根据钻探及放水情况,经地测防治水科分析报分公司,由分公司同意结束探放水工程。
9、因违反注浆工艺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造成钻孔报废时需要重新补孔时,对钻探单位罚款100元;影响工期时每延误一班罚责任单位100元。
10、钻探注浆记录不符合《钻探设计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每次对责任单位技术员罚款20元;凡发现记录不实或编造记录的,每次对队长和技术员分别罚款50元、1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造成事故的,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四、奖惩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50至100元奖励:
1、水害预报及月水害隐患排查基本符合实际的,防治水措施得力,避免重大水害事故发生的。
2、在矿井防治水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省费用的。
3、敢于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作斗争,坚持原则避免水害事故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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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抢险救灾中,情况判断准确,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1、因监督落实不力或施工不负责任,采取措施后仍发生水害或人身责任事故的。
2、违反有关规定,违章操作,造成水害或人身事故事故的。
二十二、地测及储量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煤矿地质变化及合理开采有限资源,特制定煤矿地质及储量管理工作制度:
1、技术科要及时掌握和了解本矿井范围内地质、水文变化情况,做好地质预报工作,并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指导安全生产。
2、每个工作面在开采前要制定作业规程,明确本工作面的地质情况,编制本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并由矿安委会进行审批。
3、每年年初,要对本矿本年度采掘工作面进行整体计划,并做出本年度开采设计,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批。
4、每个工作面在开采前要做出开采设计,明确本工作面的工作面走向、采高、采掘长度、开采范围、回采率等内容,并要由矿总工审批,报上级资源管理部门批准。
5、每个工作面结束后,要及时做出总结,与设计不相符合时,要分析原因,报矿总工进行备案。
二十三、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
地测部门装备地测部门常规的设备品种及数量且满足工作需要。中线标定及时、准确,无责任工程事故。大型贯通测量应有设计、审批、总结,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坚持对巷道开口、贯通、停头、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实行通知单制度。及时填绘各种矿图,要求数据准确,图纸规范。对大型贯通、停头、停采要进行统计,对贯通质量要进行文字叙述,停头、停采要记录相应的数据。
二十四、测量工作制度
煤矿测量是开发矿山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基础技术工作,在设计、建设、生产各个阶段直到矿井报废,都要进行矿山测量工作。为了加强本矿测量工作,确保巷道给向准确,中腰线标定附合设计要求,巷道开门及贯通不出现误差,进一步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现制定测量工作制度。
1、建立专门的地测小组,配备专业队伍,负责对本矿井上下进行测量和图纸填绘。
2、配备专门的能满足煤矿测量工作的测绘仪器,主要包括全站仪、经纬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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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仪、钢尺、皮尺、塔尺、罗盘及绘图工具。
3、 井下重要的掘进巷道开口时,要首先在巷道布置图上设计开口位置及坐标,从上级导线控制点进行测量,开工前要向施工单位下达通知单。
4、掘进巷道中腰线标定要及时、准确,定期对中腰线方向进行仪器测量校对,做到无责任工程事故。
5、贯通测量要有设计、审批、总结、测量精度附合规定,贯通前岩巷20-30米,煤巷30-40米要向施工单位下达贯通通知单并报有关科室、领导。
6、对井田内的基本控制导线测点要建立档案,测量成果要详细记录在案。 7、测量观察记录原始资料要妥善保管,附必要的草图,写明测量地点、测量日期、观测者、记录者、复合者姓名、使用仪器等,对可能影响观测资料精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主要原因要备注说明清楚,供分析资料时参考。
8、原始资料的计算,必须由两人对算、复核,发现问题及时核实或补测。 9、填写各类台帐和成果表时,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要求字迹工整,图文清晰,数据准确,影响观测资料精度和因素的也应同时填写在备注栏内。
10、各种技术测量报告完成后需经矿技术负责人签字。
二十五、地测防治水技术规程实施细则
一、地测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矿井质量标准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提高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适应当前质量标准化建设要求,更好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细则。
二、 技术管理
1、设立地测防治水机构,由总工程师具体负责地测防治水工作。
2、建立健全各项地测防治水规章制度、各级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认真组织落实。
3、每年1月前上报上一年度地测防治水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由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本年度地测防治水工作计划进行审查批复。
4、每月月末召开地测防治水专题会议,总结本月工作并对下月工作做安排。会议上对各时期的工作要有目标、任务、措施,并落实到人。
5、地测防治水资料要分门类保管,有索引、有目录,装订成册,帐、卡相符,文字部分与基础数据要一致。上级下达文、批复及本矿上报文件、材料等要有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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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手续。
6、每年对地测防治水方面的知识进行专业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做好培训记录。
三、矿山测量基础工作
1、井上、下控制测量系统健全、完整,施测方法、成果精度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规程规定的要求,密度能够满足矿井生产实际需要。其中井下控制网必须按规程规定敷设相应等级导线并及时进行检查测量和导线延伸。
2、井下各等级导线延伸前的检查测量必须符合规程规定的要求后方可继续向前延伸。
3、巷道中、腰线标定及时、准确,无责任工程事故。
4、坚持巷道开口、贯通、停头、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等通知单制度。其中贯通通知单要求岩巷必须提前20—30m、煤巷必须提前30—40m提前2天发送到相关施工单位,矿分管领导及技术、调度、安全、通风等矿属职能部门。工程设计施工距离本身就小的巷道(岩巷≤20m,煤巷≤30m),开口放线或施工前必须首先发送贯通通知单。
5、巷道贯通后,重要方向的误差(中、腰线闭合差)必须符合规程规定的要求并能满足工程设计的有关规定。
6、大型贯通测量工程(贯通距离3000m以上)必须进行贯通测量设计(含贯通测量误差预计),并将设计(含误差预计)报总公司审批。贯通后必须进行技术总结。经过审批的贯通测量设计(含误差预计)和技术总结必须进行归档。
7、煤矿基本矿图:井田区域地形图、工业广场平面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主要保安煤柱图、井筒断面图、井底车场平面图、主要巷道平面图,内容必须齐全,填图必须及时。
8、基本矿图的填图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其中采掘工程平面图必须在每月5日前对公司生产技术科进行交换。
9、必须具备以下计算成果资料或台帐
①地面等级控制网、近井点、井筒和绞车十字中线坐标计算成果及台帐 ②井上、下水准测量计算成果及台帐 ③井上、下导线测量计算成果及台帐 ④联系测量成果资料及台帐 ⑤全站仪定向计算成果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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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贯通测量导线计算成果台帐
⑦中、腰线标定及其他工程标定计算台帐
10、测量日常用图(4种):生产施工进度图、重要巷道施工放样图以及地面控制网和近井点平面图、井下控制导线网图,必须及时填绘。
11、测量资料的管理必须符合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必须符合防火、防水、防盗、保密等要求。各种等级的坐标结果、高程结果,各种比例尺的地形图(含井田区域地形图、井上下对照图等)均应严格保密,严格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借。
13、测量资料的管理必须建立具有矿分管领导签字批准的发放登记、借阅登记等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
14、所有测量资料(含图纸)必须有编号、有目录、有索引,查找方便、快捷,并且内容完整、不缺页、外观整洁。
四、矿山地质基础工作
1、必须具备建井地质报告、矿井地质报告、矿井水文地质报告及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
2、采区地质说明书、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和工作面回采地质说明书必须按《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由生产设计部门提交并经总工程师签字批准的“委托书”要求的时间完成编制工作。
3、工作面回采结束后要在一个月内完成采后总结,并报总工程师审批后归档。采区结束后要在6个月内进行采区结束总结。
4、地质基本矿图(4种):矿井地质地形图或基岩地质图、矿井开采煤层底板等高线图及储量估算图、矿井煤系地层综合柱状图、矿井地质剖面图等。
5、采区日常工作图(2种):采区地质剖面图和采区分煤层地板等高线图。每月必须及时对相关图件根据井下实际收集到的地质资料,及时填到图纸上。
6、要求地质技术成果资料不准缺项,内容齐全,图文数字一致。
7、原始记录要有专用记录本,有目录、索引、页码,记录内容齐全,字迹、草图清楚,数字无涂改。
8、地质预报要有年报和月报,必要时应做临时性预报,有文字和附图,附图应清晰直观。并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归档保存。年报、月报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批后,发至安全生产有关部门。水情水害预报通知书下发及时,内容全面、准确,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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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水文地质基础工作 1、必须具备以下水文地质图纸 ①矿井瓦斯地质图 ②综合水文地质图 ③矿井实际充水性图 ④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
⑤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⑥井田区域地形地质图
各种图纸必须图面清洁、层次分明、线条均匀、色泽准确适度,符号、注记等要求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要求,图纸内容必须符合《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的要求》。
2、水文地质工作必须具备以下台账 (1)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账 (2)气象资料台账
(3)地表水文观测成果台账及地表水体渗漏台账 (4)钻孔水位、井泉动态观测成果及河流渗漏台账 (5)抽水试验成果台账 (6)矿井突水点台账
(7)井田地质钻孔综合成果台账 (8)井上下水文地质钻孔台账 (9)水质分析成果台账
(10)水源水质受污染观测资料台账 (11)水源井(孔)资料台账 (12)封闭不良钻孔资料台账
(13)矿井和周边煤矿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 (14)防水闸门(墙)观测资料台账
(15)井下超前探测(钻探、物探等)基础台账
台账要有专人管理,内容要齐全并与原始记录相对照,观测成果要及时填写。 3、井上、下和不同观测内容原始记录要有专用记录本,有目录、索引、页码,记录内容齐全,字迹、草图清楚,数字无涂改。
4、建立水文观测系统,定时观测。水情水害预报必须有文字和图纸,预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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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突水危险性,提出水害处理意见。应做到年有年报,季有季报、月有月报,及时下达。并按年装订成册,遇到情况发生变化,预计有突水危险时,要及时进行临时性预报并送达有关单位。年报、季报、月报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批后,发至安全生产有关部门。水文地质预报通知书(临时性预报)下发及时,内容全面、准确,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
六、资源回收及储量管理
1、储量计算图纸(5种):采区储量计算图、矿井储量计算图、工作面损失量计算图、分煤层“损失量”计算图、工作面探煤厚计算图。绘制内容应符合《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的要求。矿井储量计算图要求每年更新一次。采区损失量计算图和工作面损失量计算图要求每月5日前更新一次。
2、煤矿应具备的台账:分月分工作面损失量分析及回采率计算基础台账、分月分采区分煤层损失量分析及回采率计算基础台账、全矿井分煤层损失量分析及回采率计算基础台账、矿井期末保有储量计算基础台账、矿井“三下”压煤台账、矿井永久煤柱及损失量摊销台账、矿井储量增减、变动审批情况台账、矿井储量动态数字台账、“三量”计算成果台账;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台账、报损煤量台账、探煤厚台账,具备的台账必须全部有电子文档,按要求及时填报,内容齐全不矛盾。
3、分工作面须有正规的储量外业专用记录本,并且要有目录、索引。原始记录应包括收尺、丢煤、探煤厚度等记录内容,要求内容齐全,按时间保存,便于查找。
4、矿井储量损失情况清楚,日期、数量、构成原因等都必须真确无误。 5、管理人员当发现工作面丢煤或即将丢煤时,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及时填写“预防丢煤通知书”,报总工程师签署意见,迅速采区措施。“预防丢煤通知书”要归档保存。
6、每个工作面或采区结束后,一个月内要写出采后总结,重新核实处理、采出量、损失量。分别计算出工作面回采率和采区回采率。每季度进行一次全矿井回采率分析,找出存在问题,并写出回采率分析总结报告。
七、防治水工作
1、建立地下水水文动态观测系统,按规定时间坚持观测和分析水情变化。 2、矿井防、排水系统健全、设施完善。
3、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运转,并有联合排水试运转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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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要有适合本矿井的防、堵、疏、排、截等综合防治水措施。
5、矿井必须有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由总工程师审核后上报上级单位批复。
6、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应当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编制。 7、矿井水质化验每半年1次,组建专职的探放水队伍,探放水队伍必须持证上岗。
8、防治水工程有方案设计、施工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工作结束后有总结报告。
9、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和“探掘分离”管理规定,坚持“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验证”的综合探测手段,并有相关探测资料和记录。实行牌板管理制度。凡不清楚或有怀疑的地段,都必须安排探放水,并有探放水工程设计及技术措施。
10、警戒线以外的区域,掘进工作面钻孔验证时,掘进中心水平上不得少于3个孔,回采工作面在物探资料可疑点已进行钻探验证基础上,延顺槽方向每50米应保证1个钻探验证孔。
11、探放水工程设计有单孔设计,设计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并将探放钻孔参数及时如实填绘在相关图纸上。
12、对矿井内的采空区及其周边相邻矿井采空区积水范围、积水量、积水标高、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应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充水性图上标明,对相邻生产矿井旧巷道积水区和开采范围必须清楚,存在问题及时上报煤矿主管部门。
13、对采掘工作面上覆采空区和相邻同层采空区积水影响安全开采时,必须在采、掘之前进行探放,及时下达停止采、掘通知书和允许采掘通知书。
14、矿井应当根据本单位的主要水害类型和可能发生的水害事故,制定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每年对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并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和总结评价。
15、工业广场防洪排涝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255、256条规定,必须防灌井措施。
16、水害应急预案和防排水设备的储备必须设专用仓库,并由专人负责。 17、每半年对井田范围内井上下的所有水文钻孔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作详细记录,建立井上下水文钻孔巡查管理台账。
18、防隔水煤(岩)柱留设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并按规定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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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审批。
19、井上下防治(探)水工程、防水闸门、防水闸墙、探放水钻孔等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
八、关闭废弃煤矿调查
建立关闭废弃煤矿调查分析台账,对关闭废弃煤矿进行调查、分析,记录在案。对其分布、开采范围、对生产矿井的危害程度等情况,必须掌握清楚,资料图纸齐全。
第二部分 防水治岗位责任制
一、矿长岗位责任制
1、矿长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防治水工作负有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文件精神,确保防治水工作落到实处。
3、组织做好矿井水害防治工作隐患排查,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 4、解决好防治水工作中的人力、物力问题,保证防治水工作的正常进行。 5、定期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矿井水害治理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对重大水害隐患的处理方案,确保全矿井的安全生产。
二、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领导下,对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和规定,必须严格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组织技术部门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好各项水文地质工作。
3、组织组织编制防治水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4、必须做好采区、工作面水文地质探查(补充勘探)工作,选用物探、钻探等手段,查明构造发育情况及其导水性,主要含水层厚度、岩性、水质、水压、富水性以及隔水层岩性和厚度等。凡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或预计涌水量较大的采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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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面,尤其是仅能依靠水泵排放涌水的工作面,应超前开展井下水文物探,进一步查明开采区的富水情况。组织分析矿井水文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和供水水源措施的制定。
5、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定期召开防治水会议,定期组织矿井防治水专项检查。
6、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7、组织矿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三、生产矿长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
2、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的防治水工作,杜绝分管范围内水害事故的发生。
3、认真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矿井防治水的相关问题和措施,定期检查各有关部门防治水工作进展情况。
4、确保分管范围内人力、财力满足防治水工作的需要。
5、经常深入现场,协调解决防治水方面的问题,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安全矿长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
2、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监督落实防治水工作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3、按上级规定,协助总工认真组织好老窑水、裂隙水等水灾的排查,定期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防治水工作落实情况。
4、督足防治工作所需的资金的落实情况,发现资金、设备、人力不到位有权提出直至问题解决。
5、经常深入现场,协调解决防治水方面的问题,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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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机电矿长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
2、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机电范围内防治水工作的落实。
3、定期组织人员对放水、防水等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4、积极组织分管范围内,水灾的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分管范围内资金、设备、人力的到位。
5、经常深入现场,协调解决防治水方面的问题,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在总工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和规程,执行技术管理规范和“煤矿防治水规定”,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和管理工作。
3、协助总工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账。
4、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5、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 收集、掌握井下、野外水文地质资料,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要齐全、准确,图纸资料要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害(情)分析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报送有关领导、生产安全部门及上级部门。
6、参与审查每一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查清工作地点的水文地质情况、水害因素,确定需要实施的防排水工程和探放水措施。
7、编制探放水设计,参与探放水施工的有关管理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8、工作面回采前负责编制专门的《工作面水文地质报告》,对各类水害因素依据补勘或探查资料作出明确的分析。
9、定期搜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矿井(小窑)的有关开采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对存在的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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胁本矿安全的问题,要抓紧协调解决。
10、编制年度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措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负责做好矿井防治水仪器、仪表的检测标定工作。
11、开展矿井水文地质及防治水研究,推广应用水文地质物探、涌水量预计、水患监测和突水预报等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防治水工作技术水平。
12、协助总工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
13、负责对矿井各掘进工作面进行水害分析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工作提出整改意见。
14、负责矿井等各种图表的填汇工作,及时绘制地下水等水位曲线动态图,掌握地下水的水位变化。
15、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 16、负责提供矿季度、半年、年度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 17、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18、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领导制定处理措施。
七、技术科岗位责任制
1、采掘工程设计时,从开拓布局、采区巷道布置上要有利于矿井防治水管理,并确保排泄水系统安全、合理、可靠。
2、采掘工作面设计中,必须矿井防治水措施。
3、审查作业规程时,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完善可靠的放排水设施,并检查落实情况,具备完善的矿井防治水安全措施及水害避灾路线;负责落实矿井防治水工程中的井巷工程;负责组织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审查探放水、疏放水设计并组织落实实施。
4、负责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与矿井防治水的相关问题和措施。 5、井下采掘生产任务的安排,必须保证不会引起大的水患灾害。 6、对有发生矿井水害危险的区域设计专门防治水工程或防水隔离煤柱。 7、负责安排对临时水仓的淤泥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 8、负责安排对井下水沟中的淤泥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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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检查采掘工程质量的同时,负责检查矿井防治水工程质量,并纳入工程质量验收考核。
八、调度室岗位责任制
1、加强水情、水害情况的调度,及时落实处理采掘工作面等地点的异常出水情况,并落实人员、设备等,加强采掘工作面等异常涌水排泄的调度协调。
2、发生水灾事故时,立刻指挥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并迅速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救灾工作。
3、每年雨季前,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落实雨季防治水措施,排放水工程计划,组织抢险队伍,安排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九、探放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
1、探放组长岗位责任制
1)、探放组长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对探放水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编制钻探生产计划,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够协助组织生产,按时完成任务。
3)、搞好探放水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2、探水工岗位责任制
1)、在探放组长的领导下,完成各项探水任务。 2)、详细做好钻探进尺、涌水、岩心的记录工作。 3)、努力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 4)、做好设备的正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
5)、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钻探工艺,提高钻进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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