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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战略合作协议模版-介绍案源等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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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业务战略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 】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北京市海淀区由以下各方签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北京xx律师事务所 授权代表:x 地址:x 联系电话:x 邮政编码:x 鉴于:

甲方作为咨询公司,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并了解客户的法律需求,乙方作为专业律师事务所,可以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为了共同开发本地区的咨询和法律服务市场,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双方一致同意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供遵守执行。

第一条 合作原则

1. 平等原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签署本协议,协议内容经过双方充分

协商。

2. 长期、稳定合作原则。双方的合作基于彼此充分信任,着眼于长期利益,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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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致力于长期、稳定的合作。

3. 共同发展原则。本协议旨在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且符合双方的根本利益。 第二条 合作内容

1. 根据甲方客户的需要,由乙方提供公司法务、投融资、劳动人事、知识产权

以及诉讼等领域的法律服务;根据乙方客户的需要,由甲方提供咨询服务。 2. 在甲方的业务推广中,由乙方提供专业律师配合甲方进行客户咨询解答,案

源开发等工作。

3. 根据不同的业务内容,双方可以采取案件转介、共同服务等不同的合作模式

为客户提供服务。

4. 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业务或客户需经双方书面认可。 第三条 收益分配

任何与本合作事宜相关的事项形成的营业收入,收入方承诺按所得金额的一定比例分配给另一方,具体比例按照业务内容,案件金额,合作模式等因素个案协商确定。

第四条 合作期限

1. 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进行业务合作的期限是 x 年,自20xx年3月【 】

日起至20x年3月【 】日止。

2. 期满本合作协议自动终止,如双方同意延续本协议,任何一方应在期满前用

书面通知并获得对方确认同意为准。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本协议系框架性协议,任何一方经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对方,均可立即解除本合同而无须负担任何法律责任。合同终止后,任何一方不应继续在对外宣传上标明与另一方有合作关系。 第六条 陈述和保证

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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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咨询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七条 保密

任何一方对因本次战略合作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发现另一方隐瞒因本协议约定合作事宜产生的收益的,有权要求隐

瞒收益的乙方双倍支付本协议及有关补充协议约定的分配金额。

2. 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书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

违约方均应赔偿守约方遭受的损失,而且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协议书。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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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依法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1.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2.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

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3. 本协议—式贰份,各方当事人各执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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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编号“ ”《法律服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北京xx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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