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锐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乳鸽的饲养技术

乳鸽的饲养技术

来源:锐游网
经济动物 乳鸽的饲养技术 刘裕 401249) (重庆寿区邻封镇畜牧兽医站。重庆长寿D01:1O.3969/J.ISSN.1671-6027.2017.10.088 肉鸽和鹌鹑均为特种经济禽类,饲养有相似之处。本文 介绍乳鸽和雏鹌鹑的饲养技术要点。 乳鸽系指出壳后1个月内的幼鸽,按日龄可分为初生(7 日龄前)、雏鸽(8~20日龄)、乳鸽(21~30日龄)三个年龄段 乳鸽依靠亲鸽嗉囊中的乳状食糜提供其生长所需营养 物质。 1亲鸽的哺喂 出壳3~4h后,雏鸽就出现受喂行为,亲鸽即频频地用嘴 对嘴的方式给乳鸽哺饲。亲鸽哺饲给乳鸽的食糜,第一周为 纯液态,称为鸽乳,量很多;第2周的食糜呈浆粒伏,一半是 鸽乳,另一半是经亲鸽嗉囊软化的谷粒或颗粒饲料;第3周 开始,亲鸽哺饲的食物基本都是粒料。4周龄以后,亲鸽不再 哺饲,乳鸽开始采食。乳鸽每El获得的哺喂量以上午最 多,其次是下午,中午最少,夜间极少哺喂。 1.1哺饲的调教少数亲鸽不会哺饲,可人为地辅助。将乳 鸽嘴轻轻放入亲鸽口中,重复数次后,亲鸽就能自行哺饲。 1.2调整生长速度为了避免同窝2只乳鸽生长发育差异 过大,可使发育较差的一只乳鸽靠近亲鸽,让亲鸽先对其哺 饲;也可将几窝出壳日期相同的乳鸽按大小进行调整,重点 护理发育较差的乳鸽;或对同窝中个体小的仔鸽每天人工补 饲(包括人工乳)1-2次。 1.3调整并群若一窝只有一只乳鸽,应及时调整并群,将 其调整至日龄和生长发育相近的其他单雏或双雏窝内饲养, 以免乳鸽接受过量哺饲而致消化不良,也可促使停止哺饲的 亲鸽提早产蛋。 1.4乳鸽的离亲3周龄后对乳鸽进行一次分群,留下种用 的优秀乳鸽,将其余乳鸽分出单独饲养肥育。应及时将4周 龄后的种用童鸽与亲鸽分开饲养,以促使亲鸽按时产蛋。 1.5适时调整饲料哺饲期内,最好给亲鸽饲喂小颗粒的或经 浸泡并晾干的籽粒饲料。为了促进乳鸽对食糜的消化,可每 天给1周龄后的乳鸽喂一些助消化的药物,如酵母片等。 1.6加强保温、勤换垫料刚出壳的乳鸽,体温调节能力较 弱,适应性也差,容易患病或冻死。必须加强巢盆保暖和清 洁,并保持干燥。如不及时清理巢盆、更换垫料,容易积聚粪 便,致垫料受潮发臭,引起乳鸽感染疾病。 2乳鸽的人工哺育 作者简介:刘裕(1970 ̄),男,汉,大专,畜牧师,主要从事畜牧 工作。 ● 进行人工哺育可缩短亲鸽自然哺育乳鸽的时间,提前进 入下一个繁殖期。 2.1)k.r-,t ̄j随着乳鸽日龄渐增,其人工食糜的组成及食 糜形态也应相应变化。用时须在配好的乳鸽食糜中加适量温 开水,搅拌均匀。食糜形态随日龄而变,由流质状逐步过渡到 稠状乳液,再到干湿糊状,最后呈水拌料状。 2.2哺饲方法刚出生的乳鸽宜用注射筒灌饲器。一人固定 乳鸽,另一人将注射筒灌饲器的小软胶管缓慢插入鸽口腔。 须防止胶管插入气管和损伤食管,推挤注射筒中的食糜时动 作要轻。分别于7时、11时、l6时、21时进行哺饲,每次喂量 不要太多。也可仿照亲鸽哺饲,让乳鸽逐步学会自己吸吮。 4~10日龄的乳鸽,可用吸球灌饲器或塑瓶灌饲器哺饲。10日 龄以后乳鸽的填喂可用塑瓶灌饲器,或用吊桶灌饲器、脚踏 灌饲机。日喂3次,时间分别为7时、14时、21时,每次喂量 亦不可太饱。 3童鸽的饲养技术 童鸽是指30日龄~2月龄,开始生活,准备留作繁 殖用的幼鸽。 3.1童鸽的选留选留符合品种特征、发育良好、体型外貌无 缺陷、体重达到品种标准的乳鸡作为童鸽。应防止近亲配对, 可建立系谱档案,记录亲代号及生产性能,留用童鸽的出生 年月、性别、重量、足环号码、羽装特征等。 3.2采食与饮水开始几天,童鸽的饲料种类、数量和饲喂 时间应与亲鸽哺育期一致,逐步训练童鸽自行啄食。应给童 鸽喂细颗粒籽实,先将粒料浸泡于水中,而后晒干。刚离巢最 初几天的童鸽可能不会饮水,需将其嘴轻轻地放入饮水器 内,让其学会饮水。 3.3注意保温产后,亲鸽和雏鸽体质均较弱,应注意鸽舍 保温,最初15 20d应在有保温功能的育床上,必要时加热升 温。酷暑时节应防暑降温,加强通风,防止中暑。要求童鸽舍 地面保暖、干燥、清洁,铺设柔软、清洁的垫料,并要勤翻动和 勤更换垫料。雨天勿将鸽放进运动场,以防受雨淋。 3.4童鸽换羽期50~60d时开始第一次换羽,此期间童鸽 的抵抗力下降。应供给优质饲料,增加一些能量饲料,如玉 米、小麦和麻仁等,以增强童鸽的御寒能力。也可在饲料或保 健砂中添加一些预防感冒、球虫及消化道疾病的药物。 2017年第1O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ryy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