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和信息技术中心2015年10月第一条总则(1)为加强广州美术学院口令、密码及密钥的统一管理,保证广州美术学院信息系统的安全和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的密钥是指登陆广州美术学院各系统所必需的身份密钥,密钥的管理包括密钥的购买、制作、分发、参数设置、修改和使用。
(3)广州美术学院教育和信息技术中心全面负责广州美术学院信息系统口令、密码及密钥的管理,委托广州美术学院教育和信息技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和服务。
第二条网络服务器口令、密码的管理(1)服务器的口令和密码,由网络管理部门负责人和系统管理员商议确定,必须两人同时在场设定。
(2)服务器的口令须网络管理部门负责人在场时由系统管理员记录封存。(3)密码及口令要定期更换(视网络具体情况),更换后系统管理员要销毁原记录,将新密码或口令记录封存。
(4)如发现密码及口令有外泄迹象,系统管理员要立刻报告网络管理部门负责人,由网络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保卫部门,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并记录,在接到上一级主管部门或单位批示后再更换密码和口令。
第三条用户口令、密码的管理(1)对于要求设定密码和口令的用户,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系统管理员商定密码及口令,由系统管理员登记并请使用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或电话通知),之后系统管理员设定密码及口令,并保存用户档案。
(2)当用户由于责任人更换或忘记密码、口令时要求查询密码、口令或要求更换密码及口令的情况下,需向网络服务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单,由网络管理部门负责人或系统管理员核实后,履行相应的手续,并对用户档案做更新记载。
(3)如果网络提供用户自我更新密码及口令的功能,用户应自己定期更换密码及口令,并设专人负责保密和维护工作。
第四条密钥管理(1)广州美术学院各系统采用商用密码技术,秘密级和秘密级以上信息不
能通过该系统传输和发布,参照执行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根据“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如发生泄密现象,将按有关保密规定追究责任。
(2)申领密钥的单位和个人须向广州美术学院相应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领密钥的理由和拟使用的用户名。
(3)广州美术学院教育和信息技术中心对密钥申请者进行审查,经广州美术学院相应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广州美术学院教育和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制作密钥,同时办理登记领用手续。
(4)广州美术学院教育和信息技术中心向申请用户发出密钥领取通知时,申请单位(或个人)应派专人或经协商以机要传输手段领取密钥。
(5)各用户单位或个人必须保管和使用密钥,不得擅自转借他人使用,确保密钥的安全。人员变动时应将密钥和完整的技术材料交给接任人员并注意做好交接培训,同时报广州美术学院教育和信息技术中心备案。
(6)密钥用户名的修改和更换须报广州美术学院XX部门备案登记,密码由各用户名自行设置,应在8位以上。
(7)各用户须对密钥按机要设备要求妥善保管,凡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广州美术学院教育和信息技术中心备案,由所在单位查明原因,视情做出处理,需要重新申领的,要按照申领程序申请更换。
(8)广州美术学院各系统软件费用由广州美术学院承担,向各用户单位免费提供使用。用户端网络设备、密钥和现场技术支持费用由各用户单位支付。
(9)广州美术学院教育和信息技术中心在广州美术学院各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各系统密钥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包括密钥的采购、制作和解密等,要确定广州美术学院各部门主要管理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并应制定密钥内部管理实施细则并报广州美术学院教育和信息技术中心备案,未经广州美术学院教育和信息技术中心同意,不得发放系统密钥。
(10)广州美术学院各系统用户必须遵守本办法。如有违反本办法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第五条附则(1)本规定由广州美术学院负责解释。(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发布执行。
(3)本规定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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