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服务承诺书
甲方:颍上迪沟太和医院(签章)
乙方:
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本人郑重承诺:
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省市县有关政策之规定,切实履行颍上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文件精神,履行医疗服务,补偿服务承诺,自觉接受各级医保中心的检查,
2. 坚决杜绝以下欺诈骗保行为:
(1)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险基金,如乱检查,乱用药,乱收费,增加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
(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
(3)将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计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4)为不属于医疗保险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待遇;
(5)挂名住院,顶替住院,作假病历;
(6)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7)除此之外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如经查实本人有欺诈骗保行为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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