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制度范本
安全检查制度
1.目的
为了发现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根据《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结合工程项目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施工过程中组织进行的各种专项安全检查
3.名词解释(无)
4.责任
安监部负责项目部组织专项安全检查整改、反馈的监督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检查的执行。
5.管理规定
项目部安全大检查
5.1.1时间:每月20日
5.1.2领队:项目经理
5.1.3参加人员:安监部--部长、安全监察员
综合部—部长、保卫
各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
5.1.4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查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管理情况;
(3)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的完善,查文明施工情况;
(4)查施工队伍班组每周安全日活动和班前站班会的执行情况;
(5)查所承担的施工项目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5.1. 5检查要求:
(1)结合工程项目特点选择检查表,然后逐项检查整改。
(2)项目部安监部门应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存在问题按“三定”(定整改项目、定整改负责人、定整改完成时间)的原则监督整改完成。对违章人员按《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职工安全违章处罚暂行规定》进行教育和处罚,对安全隐患由安监部部长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AQ-03-1)限期整改。
安全专业检查
5.2.1时间:每月两次(开例会的前一天)
5.2.2领队:安监部部长
5.2.3参加人员:安全监察员、各单位专(兼)职安全员
5.2.4检查内容:查人员的违章、安全设施、安全措施、机械设备和文明施工。
5.2.4检查具体要求:
(1)对查出的问题、隐患,由项目部安监部门安全监察员对责任单位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任单位按期整改后,其安监员将整改情况填报《安全隐患整改反馈单》(AQ-03-2)报项目部安监部,按检查、整改、复查、销案的程序整改完成。
(2)安监部长应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项目经理。
安全巡查
5.3.1时间:每天工作时间
5.3.2执行人:各级安监人员
5.3.3检查内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及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5.3.4检查具体要求:
(1)安全监察人员要佩带“安全监察袖标”
(2)检查后填写“安全监察工作日志”
(3)各级安监员对发现的不符合,不能立即整改的,须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施工队伍自检
5.4.1时间:每月一次
5.4.2领队:施工队伍现场负责人
5.4.3参加人员:安全员、班组长
5.4.5检查重点内容:本单位分包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佩戴和使用、违章作业行为、脚手架、施工电源、安全措施的到位及文明施工情况。
5.4.6检查具体要求:检查出的问题由安全员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形式下发给班组,由班组长组织整改,并反馈整改结果。
班组自检
5.5.1时间:每周一次
5.5.2领队:班组长
5.5.3参加人员:班组技术员和安全员
5.5.4检查内容:对本班组施工区域的人员的违章、安全设施、工器具及文明施工
5.5.5检查说明: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按要求认真做好记录
6.相关程序及规定
国电电源[2002]49号《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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