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弘扬积极进取、争先创优、勇作排头兵的敬业精神,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教学技能,引导教师向研究型、学术型和学者型转变,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开展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活动。 一、参加对象
教育教研成果突出,符合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并申报校级骨干教师的在职一线全体教师。(不受年龄、职称、学科等)。 二、骨干种类 1.德育骨干
2.学科骨干(含教科研骨干) 三、评选办法
1.成立校级评选活动工作小组,面向全体教师宣传发动。(第9周) 2.教师自愿报名,填报申报表,上报业绩证明材料。(第10周) 3.评委审查申报表,并根据申报材料首轮打分。(第10周) 4.评委对参赛课情况进行第二轮打分。(第11周)
5.根据两轮成绩总分排名,对初选结果予以公示。(第12周) 6.学校颁发证书、表彰。(第13周) 四、评选办法 1.评选条件
①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即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普通话至少达到二级乙等。工作1年(含1年)以上。
②有较高的职业道德修养。无违反“三要八不准”行为,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有效投诉。 ③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所任班级的期末考试成绩至少有2次不低于年级综合评估得分。
④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每学期至少开设1节校级公开课。 ⑤有一定的科研意识。至少有一篇校级以上论文(案例)获奖。
⑥申报德育骨干的教师(班主任),所带班级至少有2次获得校级表彰(文明中队或优秀班级)。
⑦申报学科骨干的艺体、科学等教师,所辅导的学生参加校及其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活动、艺体、科技活动获校级一等奖及其以上。 2.破格条件:
①教学质量突出。每学期所任班级的期末考试成绩均高于年级均分。
②教科研成果突出。至少有一篇论文获县、市一等奖,或获省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 ③公开课层次高。参加县级公开课并获得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 4.具体赛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校级骨干教师的待遇和职责 1.待遇:
(1)每月享受学校津贴。
(2)优先推荐外派参加各类培训、学习。 (3)优先推荐参加区市学科骨干、带头人的评比。
(4)在职评、评优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对骨干教师给予优先考虑。 六、骨干教师评选工作小组 组长:阿卜力克木.库尔班
纪检:热依木江.买买提
组员:业务部门行政、部分教研组长、教学骨干和教职工代表。 七、赛课的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量化评估与集体研讨相结合。
2.评分标准:课堂教学分共计50分,学生当堂测试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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