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圈圈 20o6.10 1998年8月,高岗和马娟夫妻因经 营商店之需,以高岗的名义向许某借得 人民币8万元,双方仅约定月利率为10 婚前债务婚后应共同偿还 ‰,而未言明还款期限。不久,许某迁 居外地。2000年3月,高岗与马娟因感 “应当共同偿还。”这里所指的“共同”是 不过是“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 情破裂,法院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对上 说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都应根据债 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 述借款判定由双方各承担4万元及利息, 权人请求全部或部分承担,而无权拒 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 马娟承担部分交由高岗用于偿付。同年 绝。 院应当支持”。结合本案,高岗、马娟虽 10月,马娟将其承担部分付清给了高 2.法院的判决不能改变原夫妻双方 然离婚了,但不能改变对8万元债务共 岗,高岗随即寄给了许某。2005年6月, 共同清偿的义务。判决所确定、变更、终 同的偿还义务。只能说剩余4万元及利 许某见自2004年起一直未收到利息,遂 止的民事法律关系,仅是针对离婚当事 息,如果仍由马娟支付了全部或部分, 诉至法院责令高岗、马娟支付4万元欠 人,对除当事人以外的人并不具有法律 则马娟有权根据法院的离婚判决,向高 款及利息。一直认为自己已承担一半, 约束力。在离婚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许 岗追偿全部或部分。 另一半与自己无关的马娟做梦也没料 某并没有参加诉讼,不成为案件的当事 3.本案借款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到,法院却判决她共同清偿。原来: 人,法院对8万元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 由于1998年8月高岗和马娟向许某借款 1 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 只能认为是在高岗、马娟之间的内部分 时,并未言明还款期限,对未约定还款 有共同清偿的义务。借款虽是以高岗的 割,不能改变许某与高岗、马娟之间的 期限借款的诉讼时效计算是:债权人可 名义,但它形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 权利和义务关系,对外,马娟、高岗仍 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 但彼此知晓,而且确已用于双方共同经 是该夫妻共同债务的主体。有鉴于此, 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宽限期届满后债 营的商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 务人仍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从宽限期 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 4条明 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 届满时开始计算;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 确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 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 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 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可 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对夫妻 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 见,许某的债权仍在法律保护之列。 共同债务处理,《婚姻法))第4 1条指出 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只 程成 出嫁轰舔缘鲢衩 员会组织法第二十条规定:“村民会议 村规民意娠头让路 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 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 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 张某系沾化县富国镇某村村民。她 到外村,但她结婚前在被告所属村有承 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 于2004年春嫁到外村。结婚前,张某在 包地,且至今在婆家尚未分到土地,户 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 娘家村有承包地,婚后户口也仍在娘家 口尚未迁出被告所属村,故张某依法仍 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 村,且在婆家尚未分到土地。2005年春, 属于被告所属村的村民,应享有该村其 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中华人 张某娘家村的一宗土地因修建高速公路 他村民同样的待遇和权利。 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被国家依法征用,其中包括张某的部分 张某的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后,有权 第(五)项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 承包地。国家依法向该被告村委会支付 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被告村委会以村 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本案中,张某从 了土地补偿金。2005年10月,被告村委 民表决的方式所制定的《土地补偿金分 被告村出生、成长,直至结婚后其承包 会召开村民大会,表决通过了《土地补 配方案征求村民意见表决书》违背了我 的土地被国家依法征用时,其户口仍未 偿金分配方案征求村民意见表决书)), 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是无 迁出被告所在村,依照法律的有关规 其中第三条规定:“征地时具有本村农 效的民事行为,被告以此为由不向张某 定,张某应为被告村村民。作为该村村 业户1:3和已经有承包地的村民,每人可 交付土地补偿金的行为,显然是侵犯公 民,张某应享有与该村其他村民同等的 分到土地补偿金1 1000元;征地时具有 民财产权利的违法行为。据此,法院作 政治权利、财产权利等权利。被告村委 本村农业户I;3和已经有承包地的姑娘, 出被告村委会付给原告张某土地补偿金 会根据民意所制定的(《土地补偿金分配 如果已出嫁,则不享受土地补偿金;征地 1 1000元的一审判决。 方案征求村民意见表决书))实为一村规 时具有本村农业户I;3的年轻媳妇,如果在 点评:山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 民约,它的制定程序虽然合法,但其内 本村尚未分到土地,亦不享受土地补偿 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六条规定: 容违反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条 金。”据此,被告村委会在土地补偿金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村常驻人员, 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张某应享有的合法 配时将张某排除在外。张某与村委会理 为本集体经济成晁(一)本村出生且户I;3. 财产权利,是无效的民事行为,被告村 论未成,便将其娘家村委会告上法庭。 未迁出的(二)与本村村民结婚且户I;3迁 委会以此为由对张某拒付土地补偿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虽已结婚嫁 入本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 显然与法相悖。 李新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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