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科工作流程
学籍科工作流程
1、南昌理工学院学生办理休学流程图
学生填写《南昌理工学院学生休学申请表》 学生所在班班主任或辅导员签署意见
学生所在学院领导签署意见、盖章 教务处签署意见、盖章 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学生领取已办理的休学申请 院系留存备案 2、南昌理工学院学生办理复学流程图
填写《南昌理工学院学生复学申请表》 院系领导审核后,送教务处复核、并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复核不合格的学生 复核合格的学生 休学期已满仍 根据医院建议需学生领取复学申请表 不能复学且未 第二次休学的由 学生本人办理继办理手续者作 自动退学处理 续休学手续 学生所在院系编排学生上 课班级并报教务处备案
3、南昌理工学院更正课程成绩流程图
任课老师填写《南昌理工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成绩更正审批表》 开课单位教务科签署意见 开课单位主管教学领导 签署意见 教务处审批、盖章 成绩更改 4、南昌理工学院学生学籍信息更改流程图
填写《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
学生所在院领导审核、盖章 教务处审核、盖章
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报省教育厅审批
修改教育部学生库信息 省教育厅审核通过 省教育厅审核未通过 通知学生未通过原因
5、南昌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流程图
填写《南昌理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 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学生所在院系审核盖章见、盖章 转入院系审核盖章 教务处审核、盖章 主管领导审批
报省教育厅审批 修改教育部学生库信息 省教育厅审核通过 省教育厅审核未通过 通知学生未通过原因
6、南昌理工学院发放毕业证书流程图
审查毕业资格、 织毕业生图组 像信息采集 专业学业条件审核 缴清学费 职业技能考核达标
打印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统一下发院系 学生领取毕业证
7、南昌理工学院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
填写《南昌理工学院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学校招办、录取中心意见
教务处意见
主管校长意见
教务处学籍科备案
8、南昌理工学院恢复保留入学资格申请
填写《南昌理工学院恢复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教务处意见
主管校长意见 教务处学籍科备案
9、南昌理工学院成绩证明流程图
学生到教务处学学籍科核实 教务处盖章 籍科填写申请单 打印 学生领取
南昌理工学院学历证明流程图
教务处盖章 学籍科核实 学生到教务处学打印 学生领取 籍科填写申请单
10、南昌理工学院毕业证明书补办程序
根据教育部1993年发布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学历证书遗失后,可由本人向原发证机构申请,原发证机构审查后依据其毕业(结业、肆业)的情况出具相应证明。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遗失后,可以申请补办《学历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学历证明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内容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贴本人免冠照片,盖学校印章并编号。《学历证明书》具有《毕业证书》同等效力。补办《学历证明书》应遵循下列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
2、有工作单位的,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本人说明真实情况; 3、在全国发行的报纸(省(市)级以上报社)登报声明丢失的毕业证书作废并附报纸一份; 4、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浅蓝底2寸照片1张;
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若非本人来办理,代办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手写的委托书; 6、填写《毕业证明书补办申请表》; 7、办理毕业证明书需收取一定费用;
8、毕业证明书只能补办一次,若再次遗失则不再补办; 9、补办毕业证明书时间为:每年的5月和11月集中两次办理。
1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办事程序
事 项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 一、学生在本省高校之间转学: 1. 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在《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一式四份)签署意见并盖章。 2. 由转入学校报教育厅高教处。 二、跨省转学 1. 本省高校学生转至外省学校: 1) 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在《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一式五份)签署意见并盖章。 办理转学手续的基本程序 2) 由转出学校报教育厅高教处。 2. 外省高校学生转至本省高校: 1) 填写外省规定的转学申请(确认)表,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 2) 转出学校报所在省级教育厅行政部门。 转学除以上材料外另须附:①申请转学者当年高考录取名册复印件及拟转入学校当年最低录取分数(拟转入专业分),并分别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招生部门印章;②本人申请(因身体原因转学的,需要提供二级曱等以上医院诊断书);④成绩单(加盖转出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印章)。③学生表现鉴定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转学条件 因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2.由招生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高水平运动员以及单独招生的;4.“专升本”、本科三年级或专科二年级的;5.应予以退学的;6.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学生本人向就读学校所在院(系)申请,所在院(系)同意后报学校主管学籍部门审批,最后由学校报省教育厅审批。 不予转学条件 工作规程及程序 主要受理处室 办理时限 教育厅高教处 在寒、暑假期间,学校上报材料齐全,符合转学规定,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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