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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制度

来源:锐游网
学籍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一、学生学籍由中心校管理,本校存根。

二、学生学籍用贵州省织金县学籍登记册样表录入,统一用A4 纸打印,盖好公章后每年3月底上交一份到中心校,同时要拷贝电子资料。

三、统一按照中心校相关要求使用好学生学籍证及文化户口册,在学生报名注册时,要完善相关手续,涉及新生入学和学生转学等要学生到户口所在地中心校办理文化户口册并完善相关手续。

四、学校不能违反规定擅自接收转学学生,接收转学生不得突破班容量且违反下列规定,同时到学籍管理部门完善相关手续: (l)、转出学校接到需转入学校报批部门同意的接收函后方可开出转学证书,学校接收学生必须持有转学证书方可注册。

(2)、转学学生凭转学联系表、转学证书、户口簿等到转入学校注册,转学时间在每年3 月和9 月的开学前后2 周内办理,每年的4 月和10 月接收学校将有关的转入凭证交县教育局备案,未按有关规定接收和转出学生且不完善转学备案手续的,对直接责任人给子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按照中心校有关要求,学生学籍一经报送,不得更改。在报送学籍前,一定要认真核对学生的户口册,有关信息要与学生的户口册信息一致,以免对学生参加中考、高考产生影响。如果由于学校管

理人员工作疏忽,对学生的考试及升学造成影响的,将追究学校相关人员的负责。

六、学生修完规定课程后、由学校发给经学籍管理部门验印的义务教育证书。

七、每学期学籍管理部门和学校必须将休学、转学、复学、辍学及死亡等情况如实填入学籍册。

八、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学生情况统计表及流失学生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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