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上世纪70年代改革已经,国有企业在不断地进行改革,走过不少弯路,改革到了今天,改革的难点是什么,怎样处理好改革和稳定的关系等问题已摆在大家面前。本文试图从目前国有企业改革的难点和存在的问题入手,寻求解决国有企业改革难点问题的途径,处理改革与稳定的矛盾的方法。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革;思考
谈国有企业改革,已经不是要改还是不改的问题。实践证明,改革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发展。实际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和经营管理科学民主化是现代企业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关键是怎么改如何改的问题,这方面,我赞成有人提出的的将企业产权改革和公有资产产权改革相区别的观点,国有企业的改革实际上就是公有资产的改革,而公有资产改革说到底是一个公有资产管理和经营责任的具体化问题,也就是责任主体是否到位的问题。之所以这么说,一方面要从国有企业管理面临的问题说起,我认为国有企业管理主要存在三个问题:资产所有权责任不明确,资产经营责任不到位,劳动用工权力不到位。我认为国有企业管理主要存在三个问题:资产所有权责任不明确,资产经营责任不到位,劳动用工权力不到位。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也存在很多问题,如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步伐相对滞后,核心竞争力不强、经营效率不高、财务管理无法跟上企业改革的需要等问题仍很突出。
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始终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明确提出了一系列路线、方针和政策,指导国有企业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国有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在许多方面实现了突破与创新,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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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股份制改革步伐加快,国有企业体制机制发生了深刻变
化。目前,全国已有50%以上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骨干企业改制为多元股东
持股的公司制企业,中央企业所属子企业48%进行了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改革。一批大型国有企业先后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有些还实现了主营业务资产整体上市,促进了机制转换和管理创新。国有企业普遍实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全员竞争上岗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工资制度,一些企业还探索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和股权期权激励制度,初步建立起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工资能升能降的新机制。
二是国有经济总量不断增加,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不断提高。近年
来,国有企业户数不断减少,但资产总量和实现利润大幅度增加。与此同时,国有大型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
三是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得到优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经过多年的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逐步趋于合理。从
行业分布看,国有经济更多地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
二、国有企业管理和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1、国有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资产所有权不明确,也就是所有权虚化。国有企业的资产是谁的,是国家的,国家由谁负责,由老百姓负责,老百姓是一个群体,群体是无法承担某一个具体实体的具体的责任的,因此也就变成了谁都负责谁都不负责了。问题是,社会主义国家国有资产占相当大的比重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无论是以资金的形式还是以实物的形式存在,既然存在,就得有人掌管,有人经营,就存在掌管的责任和经营的责任。这种责任不落实到个体头上,不具体化,就不可能避免资产的流失和异化。因此,国有资产所有权责任必须明确到个体头上,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国有资产的管理问题。无论是企业经营管理,还是国家行政管理,责任的明确与落实才是根本问题,建立和健全相关的机制,完善和配备相关的法律法规,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其次,资产经营责任不到位。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无论从现实还是从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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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上讲,都是必须的。首先,它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这种相互制约的机制,有利于明确企业产权和经营管理责任,否则,就势必形成自己给自己打分的自圆其说体系,这显然于企业的发展不利;其次,它是现代企业发展的外在必然,在经济全球化的激烈竞争格局下,企业的长期生存和发展壮大必须依赖于专门的经营管理人才,经理人职业化是经济发展的产物。过去的国有企业的老板,大都是上级主管部门行政命令的,没有明确的绩效考核标准,其职务和薪酬更多的是政治上的意义,没有具体的经济意义,是传统的官僚体制的一部分,毫无疑问,其责任是模糊的,责任的履行也是不严格的。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其经营管理人员,毫无疑问只能以市场的方式产生,因此,落实企业的资产经营责任,首先应当从落实企业经理人的聘用和奖惩制度入手,应当彻底抛弃行政命令的方式,制定具体的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的考核标准,按市场化方式运作。必须注意的是,落实企业资产经营责任要严格依照相关法规,制定相关的议事制度(工作制度),既要保障企业所有者权益不受损害,又要保证企业经营者拥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
第三,劳动用工权力不到位。这种劳动用工权力不到位是有客观原因的,国有企业的职工,传统意义上讲,他是企业的主人,理论上不是纯粹的工人,还有所有者的成分在里面(尽管这种权利是虚拟的),问题并不在于他们拥有这样的双重身份,问题在于这种双重身份带来的职责和权利相互交织在一起,模糊不清,于是,企业的用工自主权力受到传统体制和观念上的制约。用工权力不到位,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营自主性能的发挥,也势必阻碍企业的发展,影响企业管理效能的提高。因此,必须彻底改革传统的国有企业的劳动用工制度,使企业职工实现从“企业人”到“自然人”身份的彻底转变。
2、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难以建立有效的信息互通机制。
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实现管人与管资产的相对统一,组建监事会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管力度。但在企业与监管机构的信息沟通上虽然有了很大进步但仍然存在问题:
①中介机构不能客观地反映企业实际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目前企业年度会计报表都经过各类中介机构的财务审计,但限于企业提供相关信息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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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有限的工作时间以及事务所对企业情况了解不深不透,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在很大程度上只能反映企业某个时点的一些财务状况,对这些财务状况形成的过程是否合理,不能真实地反映出来,审计报告无法为深层次的企业管理服务。 ②企业存在报喜不报忧的情况。国有企业经营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企业的经营者更多的是考虑内部解决,避免产生不良影响。只有在内部无法处理时,才会向监管机构报告。当派出的监事会与企业在相关问题上可能存在矛盾时,监事会了解情况会遇到阻力,滞后效应明显。
③制度执行不力,导致信息交流受阻。制度执行不力存在于监管机构和企业内部:企业内部制度的部分制订者更多的是考虑别人如何执行,没有考虑自己执行时受到的影响,在企业日常经营中又忽视制度的存在;监管机构重视制度的制订,忽视制度的执行,对违反规定的处理、对制度执行的检查是不到位的,违规行为很难及时纠正;应时性的制度多,体系性的制度少。管理制度的出台,要考虑全面,经得起推敲和时间的考验。实际工作中的制度制订都是针对当时存在的突出问题,缺乏系统性和相关制度的融合性。制度内容有欠缺,执行不力,导致企业信息运行不畅。
(2)、难以妥善处理企业内部改革到位问题。
国有企业改革不到位是实际工作中面临多年而未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 ①改革动力不足。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有目共睹,改革多年,收效甚微,其根本原因在于企业经营者缺乏改革的动力。国有企业改革,矛盾多,情况很复杂,如何在复杂多变的情况下实现各方利益的平衡,相当困难,稍有不慎,波及自身。作为经营者改革到位与否,与职务升降影响不大,与年度薪酬所得关系不大,投入产出不成比例,缺乏外在压力。不可否认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也有很多成功的事例,取得成功原因有环境所逼,经营状况恶化不改革很可能要破产;有为了干出一翻事业,经营者自加压力,在缺乏相应激励机制的条件下,完善企业的内部改革,促进了企业的发展。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在,仍寄希望于企业经营者主观自觉性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到位,显然是不现实的。 ②无法突破内部利益集团的桎梏。部分国有企业多年以来形成盘根错节关系网,部分经营者也深陷其中,改革必然会伤及一部分人的利益,既伤别人,也伤自身,造成企业内部改革阻力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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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怕矛盾激化。企业改革主要集中在多余员工的分流和干部岗位的变动上,企业经营者能否公平的对待每一位企业员工,是改革能否顺利推进的必然条件,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进行改革,改革方案不融入个人偏好,广泛地听取员工的意见,得到企业绝大部分员工的支持,否则很容易激化矛盾。
④改革目的不清。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增加企业员工的凝聚力,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但部分国有企业经营者并不是为企业的发展、为企业的生存改革,而是以改革的名义达到不同的个人目的:通过改革为个人谋取经济利益。如:通过转移国有企业利润至职工集资办的公司达到集体谋取不正当利益;将国有企业主要盈利业务分离,由职工参股,稀释企业的盈利能力;借企业改制,通过成本前移,收入后移的方式转移国有企业利润。通过改革谋取政治利益。改革不求成效,但求声势,谋取宣传资本。如:为减少企业富余人员,通过支付补偿款买断工龄分流员工,但实际上存在买断后又重新聘用的不正常现象;为响应政府提出的做大做强的要求,不计风险,采用非正常手段,形成虚假销售。以改革为名,以经营者为核心,形成企业内部的利益集团。改革不是为了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而是为了在企业比较重要的位置上安排亲信及相关利益者。
(3)难以转变观念,放权让企业经营者承担经营之责。
机构改革后建立了规范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为构建相对完善的国有企业管理体系打下基础。对监管机构而言,不从管理的理念、思维的方式上突破原有框框,实现跨跃式的转变,企业的管理工作难以尽善尽美。 三、国有企业改革的几点思考
国有企业要发展,就必须进行改革,而改革必然触及少数人的利益,因此,国有企业的改革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正确处理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等等。
第一、要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的问题,关键是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改革原则,从建立和完善激励和考核机制做起。不妨将董事会代表国有资产的董事的职务升迁和薪酬待遇与资产回报率挂钩,由国有资产主管部门考核;经理人职业化,其职务任免和薪酬待遇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由董事会考核,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这样国有资产所有权虚化和经理人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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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应该能够解决,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也应当可以获得成功,这种相互制约的制度设计也能够有效的解决目前大量存在的国有资产流失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腐败问题。
第二、在解决富余人员问题上政府不应推卸自己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企业冗员是必然的,而减人增效是国有企业走出困境,实现经济集约增长的一个关键性问题。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最终要实现的目标来看,国有企业中庞大的冗员队伍必须推向市场,推向社会,在劳动力市场上实现劳动资源的再配置。从我国经济未来发展的走势看,通过劳动力市场在全社会重新配置劳动资源也是可能的。我国劳动力在第三产业中的分布仅占23%,而世界平均水平是45%。仅是达到这个水平就可以为1.3亿人提供就业岗位。随着经济发展,我国对各种基础设施的需求不断增加。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也可更多地用\"劳动积累,,方式吸纳分流出来的劳动力的再就业。政府劳动部门在解决这个问题上应承担的职责是健全职业培训、劳动力市场的中介服务体系。协调社会上各种力量,有效实施再就业工程。而为了安定团结让国有企业消化,劳动部门只管理用人指标、发放表格,有悖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尽的职责。政府也有必要从搞活国有企业的全局出发,放弃部分资产权益如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收入等,为冗员分流提供必要的支撑。这部分富余人员应从国有企业中\"游离\"出来在全社会范围内的各种生产、经营、服务领域就业。这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长期以来,我国国有企业中就业人数不论是绝对量还是相对量都在不断增加。许多老企业已人满为患。让国有企业内部自我消化显然不利于实现减人增效,不利于国有企业经济的集约增长。不仅如此,由企业内部消化的一系列办法可能会对国有企业造成伤筋动骨式的损害鉴于解决国有企业富余人员问题牵涉千家万户,异常敏感,操作过程必须慎重对待,但这不等于以安定团结的要求倡导让国有企业内部解决富余人员问题。其后果只能是继续维持国有企业的低效运行,国有企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集约增长也将成为一句空话。国有企业也会更加依赖政府,讨价还价。
第三、明晰代表国有资本出资者的投资主体,由国有资本出资者代表以所有者的身份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之所以会频频出现政府以行政手段进行改革的方式,说到底还是一个老问题:即国有资本运营还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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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化,还没有建立起代表国有资本出资者的投资主体。在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条件下,各级政府及其有关各种经济部门似乎都是国有资本的所有者,都一心一意地要搞好国有企业.而政府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身份决定了其改革的方式必须呈现明显的行政手段特征〈\"三堂会审’’,批贷款、现场办公搞改革〉,但是,当要求改革推动者为改革承担责任时,又谁也负不起、也负不了责任。这样一种改革方式实际上仍未走出\"承包制\"的藩篱。政府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其主要职责在于对社会经济进行协调、规范和服务。为有效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建立法人实体与市场竞争主体,国家应充分发挥制度创新推动者的作用,加快国有资本运营体系改革,建立代表国有资本出资人的投资主体,真正实现政资分开、政企分开。然后,由国有资本的人格化的投资、运营主体按着权利、责任与利益对称原则去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承担改革的绩效责任,承担一切有利或不利的后果。对于代表国有资本出资人的投资运营主体的构造与选择,目前仍存在很大的争议。一种意见认为这种国有资本人格化运营的支点应从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中内生出来;一种意见认为现有的行业总公司适合于作为固有资本的投资运营主体;还有一种意见认为国有资本人格化运营支点的选择以规范的国有企业集团母公司为宜。我们认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的选择作为与国有企业改革匹配的一项制度创新,应当按照有利于政企分开,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有利于在经济生活中培育集约增长点,从而有利于更好地在国内市场有效竞争、在国际市场强有力地竞争的原则来选择与构造。为此,把规范的国有企业集团母公司从一般固有企业群体中剥离出来,作为国有资本人格化运营支点的主体部分应是一个不坏的选择。
第四、按市场方式加快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供安全装置。砸掉\"铁饭碗\"不等于让广大职工没饭碗,市场经济不是要让一部分人没饭吃。目前,与国有企业改革相关的失业、养老、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制度改革等,都采取了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担的办法。问题是在国有企业大面积亏损、债务负担沉重的情况下能够支付保证金的国有企业为数不多国家也因财政困难投入不足:职工个人工资水平低,离自主、有意识地参加社会保险的要求尚有距离。这会在很大程度上拖延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保障制度的滞后将使我们解决国有企业的三个负担难以有突破性的进展,固有企业改革目标的实现也会被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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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以实行全面预算管理为纽带,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切实维护财务预算的严肃性。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实行严格、全面的预算管理是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控制成本费用、减少损失浪费的重要手段。即使世界知名的跨国公司,无不例外,甚至把预算管理延伸到企业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目前,在企业全面推行预算管理已经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例如原国家经贸委在颁布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基本规范》中明确要求企业推行全面预算管理,财政部在《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对企业预算管理原则、方法等提出指导性的规范。更可喜的是,大批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已经实施或正在推进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从目前情况看,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一是处理好全面预算和财务预算的关系。全面预算不仅仅是财务预算,既可以成为控制支出、降低成本费用的工具,也可以成为企业实现经营目标、提高资源利用效益的有效管理模式。因此,财务部门在企业实行全面预算管理中起着关键作用,但有赖于企业权力机构的组织及内部相关部门的协调,企业不能停留在财务预算管理上,应该以财务预算为中心,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二是扩大预算管理的触角,把全面预算管理作为企业日常管理过程相渗透的行为规范和标准体系。既要明确企业各部门、各环节甚至每一个岗位的职责和预算管理要求,还要明确每个人各自岗位、责任、权力、利益、工作要求及具体指标,并进行规范,让每个人都知道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哪些事情能做到什么程度,成为企业日常管理的行为准则和自我约束的机制。三是防止预算执行的软化,特别是对“有权”人员和职能部门的预算执行应有刚性。预算执行没有职务高低、部门重要与否之分,要严格执行纪律,不能依据某个人意见随意调整预算,不能搞特殊化和区别对待。我们可以设想,只要企业每一个行为,每一个项目,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均有明确职责和预算标准,无疑会带动企业全面的科学管理,也必将通过规范办法和机制形成控制企业支出的有效关口。
参考文献:
1、赵寅科:《青海对外开放新格局》
2、何清涟:《现代化的陷阱--当代中国的 社会 经济问题》 3、白津夫:《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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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荣融:《国有企业改革的几个重点难点问题》 5、董明志:《企业财务分析评价初探》
6、杰弗里.萨克斯和胡永泰、杨小凯等:《经济改革和宪政转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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