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素芳
【摘 要】当前支持\"三农\"发展成为河北省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辖内银行业机构不断加大贷款投放力度,积极支持涉农贷款.河北银监局对省内部分银行业机构2010年涉农贷款完成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对如何推进银行业机构持续做好涉农贷款工作进行了探讨.
【期刊名称】《河北金融》 【年(卷),期】2011(000)002 【总页数】3页(P46-48)
【关键词】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监管对策 【作 者】陈素芳
【作者单位】河北银监局,河北,石家庄,050000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F830.58
(一)总体情况。截至2010年12月末,省内银行业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5 943.79亿元,比年初增加2 662.66亿元。全省银行业机构涉农贷款余额5 090.73亿元,占各项贷款的比例为31.93%,涉农贷款投放比年初增加1 110.11亿元,增长21.81%。新增涉农贷款重点投向了农户和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其中农村贷款余额4 652.72亿元,占全部涉农贷款的91.39%。
(二)分行别情况。省内银行业涉农贷款主要集中在农村信用社、国有商业银行和
性银行等银行业。其中农村信用社、农发行、农行涉农贷款余额共计3 400.91亿元,占涉农贷款的66.8%,占贷款总额的21.33%,成为支持“三农”的主力军。
(三)分地市情况。从摸底调查和统计数据分析,目前各银行业机构涉农贷款的地区分布不平衡,差异较大。主要集中在唐山、石家庄、保定和邯郸,占全部涉农贷款总额的63%,其他7个地区涉农贷款总额占涉农贷款总额的37%。
(四)五级分类情况。截至2010年12月末,省内涉农贷款五级分类情况为:正常类3 998.78亿元,关注类459.41万元,次级类115.13万元,可疑类239.53万元,损失类77.83万元。涉农不良贷款余额432.49亿元,主要为性贷款及其他老贷款。
(一)业务量逐年增长和人员较少矛盾突出,基层行面临较大经营压力和管理难度。省内银行业涉农贷款主要集中在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机构,其中农村信用社、农发行、农行涉农贷款余额共计3 400.91亿元,占涉农贷款总额的66.8%,成为支持“三农”的主力军。但是,随着业务量的加大,各行普遍存在人员匮乏,任务繁重,与业务发展不相适应的情况。以上述五家银行为例,全辖5家银行机构共有员工86 808人,其中涉农客户管理人员14 953名,占比仅为17.2%,全省县域个数较多,机构分布广,客户分散,为各行涉农业务拓展和管理带来诸多困难,为此各家银行正在采取措施加大对涉农贷款业务部门的职责调整、人员定位,以满足不断增长的业务发展需要。 (二)地区差异、机构差异,导致涉农贷款业务开展不平衡。从地域分布看,涉农贷款主要集中在唐山、石家庄、保定和邯郸等地市;从银行业机构看,各行涉农贷款网点多少不一,受业务管控水平、经营战略等影响,涉农贷款业务量差异较大。农村信用社涉农网点4 592个,占全部网点的46.5%;农行涉农网点6个,占比7%,是涉农贷款的主要投放行。邮政储蓄银行涉农网点1 279个,占全部网点
的12.9%,但其涉农贷款余额目前还处于较低水平。
(三)贷款抵押不足,农户需求难满足。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农户希望通过获得贷款进行创业的要求日益提高,但是各级银行业机构从自身经营安全角度考虑,强调贷款抵押和担保等合规性要求,制定了严格的贷款发放条件,在目前情况下,农户土地使用和房屋产权等尚不能作为获得贷款的有效抵押和担保物品,这已成为农户和农村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瓶颈。
(四)受托支付方式的实行,一定程度上加大银行操作难度。一是流动资金贷款执行受托支付涉及“三农”客户,特别是收购农副产品客户,一般没有交易合同,均为现金支付,此类业务受托支付较难。二是受托支付对借款人来讲,手续办理麻烦,对交易方来说,存在收现滞后性,同时交易双方可能会联手作假,伪造交易合同、购销凭证等交易资料,恶意骗取信贷资金。三是粮棉油储备、收购等企业资金周转量大,盈利水平低,客户群稳定,受过去结算习惯影响,贷款客户习惯使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鉴于粮食收购的不确定性和客户交粮数额小、笔数多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影响办法的执行。
(五)农村基础设施中的融资平台贷款存在潜在风险。涉农贷款中部分贷款投向农村道路、电网、农民安置等基础设施建设,此类贷款多以财政和担保的方式取得,其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一)制定,明确涉农贷款支持方向。省联社根据全省“三农”情况,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三农”发展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研发支农信贷产品,优化贷款程序,增加信贷投入。省农行制定了《关于支持蔬菜产业发展的工作意见》等明确支持蔬菜和畜牧两个产业的工作重点、服务模式和实现目标,为加快推进此项工作奠定了基础。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制定了《2010年基层金融业务的指导意见》等多个专项文件,指导分行开展“三农”贷款业务。
(二)推进信用建设,扩大农户贷款支持范围。邮储银行加大邮储资金回流农村的
工作力度,拓展小额质押贷款和小额信用贷款业务,提高贷款审批速度,满足农户短期资金需要。农行以惠农卡为载体,以农户小额贷款为驱动,探索创新业务模式,不断加大和持续改善对农户的金融服务,并对惠农卡继续实行“三免一减半”,利率低于县域同业上浮水平。信用社实行“批量营销,批量授信”的信贷模式,深入农户调查、审核,认定信用级别,颁发农户《资信证》,引导农民组成联保小组,简化贷款程序与手续,增加单户贷款额度,并以农村青年创业贷款为突破点,积极推进全民创业。
(三)创新服务产品,助推农村新民居建设和新农保工作。信用社推出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循环贷款、货物质押贷款、新民居贷款等创新产品,满足不同人员的需求。农行对2010年全省新确定的2 000个省级新民居示范村量身打造新民居贷款特色产品,出台了《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农村新民居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扩大贷款用途、提高授信额度,延长贷款期限,累计共向859个村的18 785个农户授信6.6亿元。同时积极推进代理新农保业务,为农户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已有6个支行与当地社保部门达成合作协议,4个支行实现养老金归集和发放。 (四)建立协作机制,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农行河北省分行与河北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合作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筛选116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逐户制定贷款支持方案,服务覆盖率已达74%和56%,分别比上年提高4个、10个百分点。信用社和地方密切合作,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等新的组织形式,对其优先进行评级授信,鼓励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建立信用共同体,支持“千村万店工程”、“新网工程”、“连锁超市”等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及信息工程建设,满足农产品运销企业、物流配送企业和大型食品连锁超市的合理资金需求。
(五)扩大服务范围,支持基础设施和城镇化建设。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通过
廊坊、唐山和秦皇岛的融资平台,采取统贷或直贷的方式,累计发放贷款17.5亿元,用于霸州、永清县、香河县和滦南县等地的路网改造、农民安置房建设和医院改造项目,有效改善了当地交通状况、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以及农民的居住条件。农发行累计发放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县域城镇建设贷款共计45.88亿元,占累放总额的35.4%,支持污水处理、病险水库加固、农村路网、水网等项目的建设。
(六)强化金融服务,创新业务品种,改善农村支付结算环境。在各种原有贷款品种基础上,各行通过开办惠农卡、农民工特色卡、青年创业贷款等新的贷款品种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同时,各行逐步普及银行卡、ATM机、POS机、电话银行、短信服务、农民工特色卡服务等银行业务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对农村金融服务的认知度,并着力推行惠农“一卡通”和“一折通”工程,充分发挥信通卡功能,满足农民粮食补贴、财政直补、费用缴划、小额贷款授信的需求。
(七)区别对待,对“三农”金融服务实行人力和资金的资源配置倾斜。农行和信用社对三农金融服务优先安排人力资源配置,加大“三农”业务费用投入,农行建立了“运营费用+激励费用+战略费用”的三农金融费用配置机制,加大电子机具、交通工具、网点改造等资源投入,目前农行已在县域布放ATM962台、POS机6 692台、转账电话8.14万部。信用社增加网点建设投入,减少服务盲区,增加了营业网点,对不符合设立信用社网点要求的乡镇,由临近的信用社网点提供金融服务,或设立“便民服务站”,通过“定时定点服务”的方式进行惠农金融服务,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一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大对涉农的支持。 2011年一号文件明确强调了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加大农业扶持力度。一是应进一步统筹安排财政支农资金力度。二是地方各有关部门联动,强化区域特色,大力扶持农村土地区域化项目,提高农民增产增收。三是有关部门和银行发
挥带头示范作用和联动辐射功能,对于典型示范户、养殖户、农村规模化的公司大力宣传和支持,给予一定的技术支持,带动周边农户共同发展。
(二)优化农村金融体系,打造适合地方经济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针对县域涉农企业和农户担保难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抵押登记等配套制度和措施,成立涉农贷款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并适当降低担保费率,促进涉农贷款担保方式的进一步丰富;加快推进性涉农保险业务,强化对涉农贷款的风险保障。加大联合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力度,以确保涉农资金良好循环。
(三)严格贷款监管,规范涉农资金支付方式。一是认真落实“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相关规定,强化资金使用监督,确保银行按统一的标准执行,严格贷款审查,核实企业交易真实性,确保交易合同、购销凭证等交易资料真实有效。二是应进一步优化贷款操作流程,提高办贷质量和效率,加大金融创新服务,以优质服务提高客户贡献度。
(四)强化服务理念,深入调研,加大宣传力度。一是找准农村支农介入点,创新服务理念、手段和支农机制,深入调研,不断推出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产品。二是完善利率定价机制,采取有差别的利率,降低上浮标准,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三是加大金融知识宣传力度,增加人员调度,深入农户,了解农户需求,有针对性的制定金融产品,帮助农民熟悉和掌握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农村信贷和金融业务。
(五)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坚持服务“三农”和支持县域经济的市场定位,满足涉农贷款需求,确保涉农贷款实现银监会要求的“三个高于”目标。只有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才能扩大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银行应以支持新农村建设为载体进行培育,并不断加大支持力度。主要集中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村新民居建设;耕地、林地、宅基地流转;农村保险等方面,加大贷款支持力度。
(六)进一步放宽信贷,强化涉农重点领域扶持力度。各银行业机构应研究和探索切合河北实际的三农金融服务的重点领域、路径和模式,主动服从、服务于全省经济建设全局,对符合河北省农户小额贷款条件的农户,优先给予贷款支持;对已经办理农户小额贷款且信誉良好、有较强还款能力的农户可以适当扩大授信额度;对有临时性资金需求的农户,优先办理惠农信用卡。突出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县域工业化等服务“三农”重点领域,增加有效信贷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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