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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奖惩与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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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奖惩与考核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国务院、建设部、省、市有关安全法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参照 《××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并结合股份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奖惩与考核制度。

一、奖励

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

制度的。

2.对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

改和预防及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 3.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

4.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5.各项目部在施工经营活动中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

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的。

6.一年中未发生死亡、重伤等安全事故的。 7.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科室及班组,公司将视情节予以奖励。

二、处罚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

章违纪造成损失的,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对直接领导处以1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 2.接到违章通知书后未按期进行整改的项目部,处以200

元罚款。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次处以20元罚

款。

4.安全管理资料不齐全或丢失的,视情节予以扣除奖金。 5.出现各类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

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予以通报。

6.对出现事故的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予以扣

除奖金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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