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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在这里也不错》 马家辉著 读后感

来源:锐游网
死在这里也不错马家辉著三联书店出版社

花见,扩大解释是不仅见花也见人,花不见,花下相见,花下不能不相见。独自赏樱是会流泪的。

下个花季,我再来这里等你,这是我们的花季,繁花盛放,我们的青春就在这里。说定了,不见不散。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不管有没有血缘关系,浓淡之别或许正在于有没有存在“在意”。

感情若不是浓到某个程度,是不会有任何在意的。眼睁睁看着你沉沦,变成失信、颓废、懒散、粗鄙、庸俗,于己无害,实在犯不着动半分肝火,更没必要提出忠告或制止;看着你沉沦,或许能有幸灾乐祸的快感,所以说不定还会加几句诱惑,唯恐你站在悬崖旁边忽然清醒,不愿意往下跳。

有在意,才有期待,如果你做不到,对方会很难过。三岛由纪夫《金阁寺》

年纪渐长反而对时间极为敏感甚至过敏,每个日子都在计算着,过一个钟头便少了一个钟头,时钟滴答成为恐怖的声音,直似鬼哭神嚎。天不长,地不久,于是每天便更舍不得入睡。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其实连楼都没有余下;余下的,只是个人的幻想与理想,以及,千年之后一位抱病而来的特区中坑,在寒风中,继续颤抖。

菩萨为什么低眉?有时候只因困了,倦了。

詹宏志《人生一瞬》:“记忆,既不是感受,也不是观念。记忆,

是时间流逝后我们的某种知觉或观念的状态或情感。因此,所有的记忆,都隐含着一段消失的时间。”

伍迪艾伦—时间消逝,我们看似失去了一些什么,其实却是获得了一些什么,因为,我们有了珍贵的记忆,若无时间这种东西,我们便将一无所有。

记忆因此是实实在在的沉淀物,如船沉于海,记忆是静躺在海底的宝藏。

红尘俗世,毕竟都是欲念盈胸的善男子善女子。清晨时进入一个城市的最佳时机。

深夜不好,因为累了,城市累了,你也累了,你只看到她的繁华褪尽、残妆留在脸上,往往比没化妆时更不堪。她也看见你的双目低垂,你虽想勉强挤出笑容,然而太疲倦了,你笑的太苦,连自己也不想照镜。

下午更不好,因为城市太热闹了,红尘滚滚,你半途插入,根本没法替自己定位,身心皆没调整过来即须跟随她的坐标旋转,像两个陌生人假装一见如故,散场之后,连你自己亦说演着很假。

为什么是布拉格?城市的召唤那么的隐晦,为什么不是华沙布达佩斯不是柏林?桥山每隔几步就有雕像,就有一个故事。

在桥上,忽然想起卡尔维诺笔下写过的布拉格:“在梦想的城市,他正逢青春年少;抵达时,却已是个老人。在广场那头,老人群坐墙边,看着年轻人来来去去,他和这些老人并坐在一起。欲望已成为记忆。”

米兰昆德拉《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在托马斯的生命里,爱情本是偶然,在爱情的国度内,尚有太多未及实现的爱情,“人竟然看不见这些偶然,因此剥夺了自己生命的美的维度。”

重逢是意外,那铭印了的记忆却只是躺睡了,等待我们弄意外去将之唤醒。

美好的音乐都是伟大的违抗,用声波抗拒物理学上的限制,音乐总是从寂静起始而归于寂静。过程里,在听者的耳朵里创造了幻觉,这,便是天堂。

巴伦波:“即使只写两个音符,亦要说出个故事”。

他们不是城堡的主人。城堡的主人是城堡本身。它,才占据时间和空间,它才是无所不至的王,它,才是睥睨一切由远到近所有故事的书写者。

要积累出一个优雅的身份,没有三百年或五百年的历史无法成功,但欲把历史践踏破坏,只须装几盏红紫绿灯即告成事,中国人最精通这一套。

相遇是一种很奇妙的经验,经常在你的掌握与计划之外,unexpected,电光火石的刹那碰在一起,嘿,居然是你。

世事如棋,你最痛恨的往往就是你最难以回避的。

任何城市的初冬都予人萧瑟之感,巴黎初冬,在历史建筑的围绕与沉积下,于萧瑟之余另有一番稳重的典雅。萧瑟是树叶,一阵风吹过来,风飘叶卷,零落飞扬于天空;典雅是树干,在风里摇几摇,便停住,你奈它不何,它长在那里,春风到时,自再花叶满枝。

海明威《流动的飨宴》“如果你够幸运,在年轻时来巴黎,巴黎将永远跟着你,因为她是一顿流动的飨宴。巴黎永远年轻,永远会有新的恋人恋上巴黎。”

“我曾因为没有一双漂亮的鞋子而难过,直到我遇见一个没有双脚的人。”

名字烙着历史,当历史含着血泪,难免对名字格外小心,甚至,格外过敏了。

这就是曼谷,速度与缓慢并存,粗暴与轻柔共生,唯有在铁马背上,你才可领悟了她的暧昧情怀。

跟时间的魔鬼玩捉迷藏,以假乱真久了,连自己亦视假为真,这便可生活的快乐,而这就是哲学。

死在这也不错——爱上文字爱上城市

用了两天时间看完了这本《死在这里也不错》,也跟着作者游遍了大半个世界。如果他转行做导游肯定也会成功的,因为他熟知每个城市的“美”。这可能是个玩笑,作者本人可能也不太乐意,因为导游可是要带着喧嚣热闹的旅行团到处“飞”,而作者却是一个晕机,不喜吵闹的,这本身就很矛盾。

还未阅读,每次同学看见《死在这里也不错》时,都会将我戏弄一番,偶尔还会上演一小段情景剧。“姐姐,咱还年轻呐,那么早想不开呢?死在哪儿也不错呀?”每次都弄的我哭笑不得,这书名还真是容易让人开玩笑。翻开书,在静谧的深夜阅读,跟着作者一站一站的旅行。用异常简洁通俗的文字描述着只属于国家城市独有的魅力,置身于异国,他用文字记录着他对一座城市的认识。双眼划过文字,脑海中浮现着那一幕幕作者所踏过的足迹,东京的樱花街道,巴黎的咖啡馆,布拉格的电缆车,曼谷街头的铁马上。。。。还有卡夫卡,莫扎特,海明威,是否那些城市中处处能见其身影,亦或是他们是否一直在守护着属于他们的城市?也许某年某月某一天,我会行走在维也纳的街道上,不知道那时莫扎特会不会在那为我演奏他的名曲?真羡慕“小女孩”可以跟随父亲游历世界,虽然父亲有时并不可靠,会迷路,会坐反车。。。可是偶尔的迷糊说不定会带来奇妙的机遇,这是父亲的借口??就姑且相信了吧。

我想因为作者写出了自己最真实的感受,所以他笔下的国家城市有处处透着“味”。我也无法更具体的表达出,只是像美食一样,显得地道,无论是美好的事物,还是略显粗俗的文化现象。就像作者对黄鹤楼,对北京的印象,在初看时,对作者写的,“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其实连楼都没有余下;余下的,只是个人的幻想与理想”会有一些不快。可是我们也不得不承认,作者的叙述有些直白却是事实。无论是黄鹤楼,三峡还是北京,在作者的文字里,隐约透露着一丝感觉,作者并不那么欣赏“大陆”,无论是天气还是城市。作者不止一次的说过他怕冷,由此他不喜欢冬季的北京也情有可原。我想所处成长环境,文化教育的差异,也使得作者对于“大陆”文化有着一些不解吧。

阅读完这本书后,作者笔下的城市都让我有了“死在这里也不错”的感觉,也许对于21岁的我来说,说死还为时尚早。倘若有机会踏上这些地方,我会带上这本《死在这里也不错》的,把它当成旅行指南,依循着作者的足迹,亲身体验由文字爱上的城市。

一人,一书,一背包,不知那时的我又将遇见谁,亦或是谁的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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