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检查室环境监测作业指导书
微生物检查室环境监测作业指导书
1、目的:
建立一个微生物指标检验环境监测取样作业指导书,确保微生物检验实验室环境符合规范要求。
2、适用范围:
微生物限度检查洁净区尘埃粒子和沉降菌监测。
3、责 任 人:
质控微生物限度检验员。
4、内 容:
4.1 微生物实验室洁净区温湿度和静压差符合规定后,由岗位工作人员对洁净区环境进行监测和取样工作。
4.1.1微生物实验室洁净区尘埃粒子监测由质控微生物限度检验员携带尘埃粒子计数器到现场进行现场监测。
4.1.2微生物实验室洁净区沉降菌由质控微生物限度检验员携带制备好的培养皿到现场取样。
4.2 尘埃粒子监测过程:
4.2.1质控微生物限度检验员到达微生物实验室洁净区查看温湿度和静压差符合规定后进行监
测;
4.2.2尘埃粒子监测按照《尘埃粒子计数器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每个洁净室测两个点。
4.3.3 取样点应避开回风口,位于离地面0.8米的水平面上均匀布置,避免取样点在某局部区域过于稀疏。
4.3.4 取样时,取样人应在采样器的下风侧。
4.4沉降菌取样过程:
4.4.1微生物检验员到达洁净区按照洁净区更衣程序更衣、消毒后进入洁净区,查看车间温湿度和静压差符合规定后再取样,同时记录洁净室的温湿度和静压差。
4.4.2沉降菌的监测取样无菌操作的基本要求进行取样,取样点应避开回风口,位于离地面0.8米的水平面上均匀布置,避免取样点在某局部区域过于稀疏,每个洁净室取样两个点。
4.4.3将已制备好的培养平皿按要求放置,打开培养皿盖,使培养基表面暴露不少于4小时,再将培养皿盖盖上后倒置。
4.4.4将培养皿送回微生物限度检查室进行培养,并保证在运送过程中不受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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