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家仪;林广思
【摘 要】The urban green space is an important infrastructure of the construction of urban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avoidance system. The research and construction of urban green spaces for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avoidance have been attached importance in recent years. Japan has much more experience in the construction field for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avoidance due to disasters breaking out frequently. Learning from the experience and practice of Japan, China has been making improvement in the research and construction of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avoidance. However, there are some differences between China and Japan in the application of such concepts as “disaster prevention park” and “disaster prevention stronghold” and so on from the relevant study between the two countries. This paper analyses the related documents of China and Japan, discriminates the definitions of “disaster prevention park” and “disaster prevention stronghold” and so on, and the relationships between them and “urban green space for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avoidance”, and classifies the types of urban green space for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avoidance. At the end, this paper compares the definitions and scopes of disaster prevention parks in China and Japan, and it
concludes that the essence of “disaster prevention park” in Japan comes closer to that of “urban green space for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avoidance” in China.%城市绿地是城市防灾避险体系中的重要载体,近些年城市
防灾避险绿地的研究与建设逐渐受到重视.日本灾害频发,因此在防灾避险建设领域拥有较为丰富的经验和信息.在学习和借鉴中,中国的防灾避险研究与建设也在逐步发展.但目前从中日的相关研究来看,“防灾公园”“防灾据点”等概念的实际应用在两国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本文分析了中、日相关文献,辨析了“防灾公园”“防灾据点”等概念的定义及与“城市防灾避险绿地”的关系,细分了城市防灾避险绿地的类型.最后对中日两国防灾公园的概念定义和范围进行了对比,得到了日本“防灾公园”这一概念的实质更接近于中国“城市防灾避险绿地”这一概念的结论.
【期刊名称】《风景园林》 【年(卷),期】2018(025)004 【总页数】5页(P110-114)
【关键词】城市绿地;防灾避险;防灾公园;防灾据点 【作 者】任家仪;林广思
【作者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广州 510641;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广州 510641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TU986 1 引言
中国因地处环太平洋地震带和欧亚地震带之上,是世界地震多发国之一,地震给中国带来的影响巨大。但是,在城市快速建设的时期,建筑的抗震建设并未得到较高
的关注,再加上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中建筑及人口十分密集,一次地震往往会带来极大的生命和经济损失。而人们在多次地震灾害的救援过程中发现,城市公园绿地在灾后救援和避难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包括供市民避难、疏散人群,抵御二次灾害,给救援工作提供场地等[1-3]。日本造园学会针对1995年在淡路发生的大地震设立了阪神大地震调查特别委员会,“该委员会的调查报告显示:大多数的城市公园不仅作为灾害发生时的避难场所,还具有阻隔火灾延烧的重要作用。在震后救援与重建阶段,城市公园是救援部队、救援志愿者的活动地点,同时也可以作为临时住宅用地使用”[4]。在1923年发生的关东大地震中,大约相当于70%的东京市人口,约157万人选择公园绿地作为避难场所[5]。城市公园绿地渐渐地不再仅仅被视为游乐的场所,应急避难场所这一角色让其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1, 6]。
中日两国都是灾害多发国家,在城市防灾避险建设上都有一定的经验和研究成果。但与日本相比,中国的城市应急体系的建设起步就相对较晚[7]。日本在震后家园重建和防灾避险绿地建设方面处于国际领先水平[5],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信息和经验[8]。
在中日两国防灾避险领域的研究中,一些专业概念如“防灾公园”和“防灾据点”等经常出现,虽然在两国这些概念的名称相同,定义和分类却不一样;同时,中国的研究对防灾公园也各有不同的理解与运用,这些都对该领域的发展产生了一些阻碍。因此,以上这些专业概念在两国分别是如何定义的,它们具体的涵盖范围又是什么,有什么样的区别,以及各国城市绿地规划分类的不同是否是其影响因素,都是可待考究的问题。在科学研究中,对概念范围进行清晰的定义是研究精准的基础,中日在“防灾公园”“防灾据点”等概念上的差异,目前尚未有研究对此进行分析与整理。而这些差异又确实造成了不同研究之间对这些概念的应用与分析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因此,厘清这些概念上的差异,是使该领域研究能够向更有利的方向
发展的必要工作。而且,研究者,尤其是刚开始进入该领域的研究者,能够得到更清晰的研究思路,更好地对两国的研究进行比较,进一步促进中国城市防灾避险研究、规划和建设。
为解决上述问题,我们需要了解中日在绿地概念和划分上的不同及两国对“防灾公园”“防灾据点”等概念在定义上的差异,并与其实际应用及相关研究内容结合,总结出差异具体表现在什么方面,影响因素又是什么。依此本文整理了中日两国在绿地分类的规范和防灾避险绿地方面的研究文献,梳理并辨析了相关文献中对专业概念的定义和研究,对这些概念的具体涵盖范围进行对比分析,探讨中日两国在其间的差异。
2 日本的防灾避险绿地相关概念 2.1 都市公园的分类
有研究表明,“日本是最早确定绿地概念并进行绿地分类的国家”[9]。日本的城市绿地分类体系将城市绿地分为设施绿地与地域制绿地两大类,其中设施绿地又分为都市公园和都市公园以外的类型[10]。同时,日本也专门针对城市公共绿地建设颁布了专项法《都市公园法》,其中将城市内由政府所有并进行统一管理且面向公众开放的公共绿地统称为都市公园[9],而都市公园又被分为了基干公园、特殊公园、大规模公园等几大类。 2.2 防灾公园概念与防灾公园体系
地处亚洲东北部的日本是一个位于环太平洋地震带上四面临海的岛国,自然灾害经常发生,因此一直十分注重城市防灾空间的发展。增田昇教授提到:“在1978年颁布的日本第二次《城市公园建设五年计划》(Five-Year Plan for Urban Park Construction)中,创设了避灾公园(disaster refuge park)规划建设制度,日本第一次正式提出了避灾公园这一概念”[4]。
日本建设省将防灾公园定义为“具有明确防灾机能之公园”,图1展现了日本防
灾公园概念与防灾公园体系间的关系[11]。日本国土交通省公布过关于避灾公园规划与建设的构想,将避灾功能分为据点功能和避难场所功能两大类别[4]。1999年,日本又发布了《避灾公园规划与设计指导方针》(Guideline on Planning and Design Disaster Refuge Parks),“除了包含在国土交通省设定的避灾公园体系的避灾公园外,还包括了阻隔市区与石油化工厂等危险地带之间的缓冲绿地,以及担负邻里近旁避灾活动据点的街区公园等小规模的城市公园”[4]。而在2000年出版的《防灾公园技术手册》(《防災公園技術ハンドづツワ》)中,日本财团法人都市绿化技术开发机构则将防灾公园划分为6种类型,具体内容如表1所示[11]。
1 日本防灾公园概念与防灾公园体系The concept of disaster prevention park and the disaster prevention park system in Japan
表1 日本防灾公园的种类、功能、类别和用地规模Tab.1 The type, function, category and acreage of the disaster prevention parks in Japan1 广域防灾据点机能的都市公园大地震或火灾等发生时供做主要广域性重建暨复兴活动场所的都市公园广域性公园面积大约50hm2以上2 广域避难机能的都市公园面积10hm2以上(与周遭公共设施合一或具其他用途的避难场所,且其面积超过10hm2以上者)3 第一阶段避难中心型的都市公园大地震或火灾等发生时供做广域性避难中心的都市公园。此外,可依受灾情形与防灾相关设施之配置发挥其防灾功能地区型都市公园或广域性公园近邻或地区公园大地震或火灾等灾害发生时供做主要的临时避难场所面积1hm2以上(为周遭市街之一部分,其面积超过1 hm2以上)4 方便灾民就近利用的 面积500m2以上(人口集中地区则为300m2以上)5 避难路径型的都市公园 广域性避难中心或其绿地可作为避难路径导引灾民通往安全场所防灾中心型都市公园 利用便捷的防灾都市公园 街道社区公园等草地通道等宽度10m以上6缓冲型绿地,隔绝石化工业区与一般市街区域缓冲型绿地,以防灾为主要
目的的都市公园 缓冲绿地 —
综上,在日本的分类体系中,防灾公园可以理解为都市公园和城市防灾系统的交集部分,主要“身份”是都市公园。同时,日本将防灾公园划分为了各种类型的公园、绿道和缓冲绿地等,与日本对都市公园的分类也相吻合。 3 中国的防灾避险绿地相关概念 3.1 城市绿地分类
在中国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中,城市绿地被分为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等五大类。通常情况下,防灾避险往往被看做是公园绿地的附属功能、防护绿地的主要功能[1]。标准中将公园绿地定义为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同时又将公园绿地分为了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等5个中类。防护绿地的定义是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包括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 3.2 防灾公园、城市防灾避险绿地与避震疏散场所 3.2.1 防灾公园
2007年,由建设部组织、北京工业大学抗震减灾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调查总结近年来国内外地震灾害的经验及教训,并充分吸收、采纳当时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研究成果,编制成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2007)。该标准中也提到了“防灾公园“这一概念,并将其定义为“城市中满足避震疏散要求、可有效保证疏散人员安全的公园”。
从中国防灾公园的定义和城市绿地的分类来看,“防灾公园”在中国被理解为城市绿地中公园绿地的一部分,是将防灾避险功能作为最主要功能来规划的公园,同时也是城市防灾系统中重要的一部分。 3.2.2 城市防灾避险绿地
当下中国对城市防灾避险绿地还没有统一规范的定义,尚未形成标准。本文认为,城市防灾避险绿地是指在城市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发生前、中、后,具有防御灾害,降低灾害恶劣影响,能够提供避难场地、通道及避难设施供灾民避难防灾及恢复重建,作为城市防灾系统一部分的城市绿地的统称。应该注意的是,“城市防灾避险绿地”这个词语是基于人们对于“防灾避险”的习惯用法。实际上,城市绿地主要是在灾害发生之后作为避难场所以及减缓灾害带来的影响的作用,其防灾的功能是较小的,或者只能应对某些灾害,如阻止程度较轻的火灾等。 3.2.3 避震疏散场所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中提出并定义了避震疏散场所的概念,同时将其分为紧急避震疏散场所、固定避震疏散场所和中心避震疏散场所三类,这一分类在众多关于城市绿地防灾避险的研究中被广泛采用。同时,该标准中提到,避震疏散场所是“地震时受灾人员疏散的场地和建筑”。从功能角度来看,城市防灾避险绿地(避震减灾绿地)是避震疏散场所的的一部分,所以,城市防灾避险绿地的分类可在一定程度上参考避震疏散场所的分类。 3.3 城市防灾避险绿地的分类
当下,中国对城市防灾避险绿地分类尚未有成形的定论和研究。2008年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关于加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提高城市防灾避险能力的意见》中,也只是经常以防灾公园、临时避险绿地、紧急避险绿地、隔离缓冲绿带、绿色疏散通道这样的组合作为建设要求的对象,但并未明确指出城市防灾避险绿地的分类。本文参考《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中对避震疏散场所的分类和灾民避难行为与避难场所的关系的研究,尝试着对城市防灾避险绿地进行了分类。 3.3.1 灾民避难行为与避难场所的关系
通常,灾害发生后随着时间的推移,灾民的心理状态和行为反应经历了一个相对应的自然变化。灾害发生时序中的不同阶段,人群的避难行为有所差异,需求也不同,
因此对防灾空间的要求也因时而异。所以说,灾害发生时序对防灾空间的规划和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在对灾害发生的时序及其对应的避难行为进行的划分上,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研究结论[7, 12],但根本上还是依据短、中、长这样一个基础的时间发展方式衍生而来,只是部分研究结论可能会将某些时间段划分得更细[13]。如果是以灾后人群避难行为的变化和需求为主要考量对象,那么划分为以下3个阶段即可:
1)灾害发生的当下及至之后较短的时间内,大致可以认为是在灾难发生后3~5小时之内,该阶段灾民心里十分紧张、恐慌,急于寻找可以安全避难场所,如离住所或工作单位最近、易到达、能够保障自身安全的街旁绿地、小型的城市公园等。 2)在灾难发生后的3~5小时到3~5天,这个阶段灾民会有一些基本的生活需求,尤其是一些暂时不能回家或是害怕二次灾害的灾民,会需要能够保障基本人身安全和生活需求的避难场所来作为一个临时安置的地方,如社区公园、中型的城市公园等,当然依照政府部门的规划,会在相应的公园开展灾时的安置行动,灾民就可以选择离家最近的公园进行避难。
3)在灾难发生后的3~5天到1个月的时间段,因住宅损毁无家可归的灾民可能会需要在能够提供更为复杂生活安置功能的避难场所进行时间相对较长的避难阶段,作为复建生活过程中一个相对稳定的临时安置场所。这种情况下,通常城市中较为大型的城市综合公园会有相应的防灾避险设施,在政府部门的安排下,按照防灾规划的内容,有秩序地安排避难相关事宜。 3.3.2 城市防灾避险绿地的类型
结合上述的分析与研究,本文建议将中国的城市防灾避险绿地分为紧急防灾避险绿地、固定防灾避险绿地、中心防灾避险绿地、隔离缓冲绿地和绿色疏散通道5种类型(图2,表2),这种分类方式在大框架上主要是参考了日本现有的分类方式,着重考量灾民的避难行为和避难场所的关系以及城市公园绿地的规模大小,同时与
中国《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对避震疏散场所的分类相结合,使其更符合中国当下的研究现状,与该领域研究内容统一。城市防灾避险绿地的分类是该领域研究的一个基础内容,清晰明了的分类能使研究对象更加精准明确。 这5种绿地类型的定义与特征如下:
1)紧急防灾避险绿地:在灾害数小时内作为紧急临时避难安置场地的城市绿地,如街道、社区绿地、街旁绿地等。这种类型的防灾避险绿地往往处于常驻场所的附近,灾民在灾害发生后的几分钟内的紧急状态下即可到达。
2)固定防灾避险绿地:在灾后数天内作为短时避难安置场地的城市绿地,如社区公园、带状公园等。这部分防灾避险场地可以满足饮食、住宿等基本生活需求,灾民步行几十分钟即可到达。同时也可以满足部分组织与管理的工作,面积宜大于1hm2。
3)中心防灾避险绿地:在灾后数周至更长的时间内作为灾民避难安置场地的城市绿地,如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等。给短期内无法回到自己原先住宅的受灾群众提供一个中长期避难的场所。同时也提供更多的救灾、驻扎、中转空间等。中心防灾避险绿地的面积宜大于10hm2。
以上对紧急、固定和中心三类防灾避险绿地的规模要求是结合中国《公园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和《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中对避震疏散场所规模的要求而确定。 4)隔离缓冲绿地:以防止灾害为主要目标的、作为缓冲绿地的城市绿地,如工业区周围用地及与一般道路隔绝的绿地。其他类型的绿地基本都是在平时以游憩休闲为主要功能的城市公园,在灾时作为市民避灾或通往安全场所的避难场地和通道,而隔离缓冲绿地则是以隔离灾害为主要功能的,在灾前即起到一个预防作用的绿地类型。
5)绿色疏散通道:用作避难路径的绿道,如带状公园等,可引导灾民通往安全的场所。参考中国在公园设计上的规范经验以及日本的数据,绿色疏散通道宜宽于
10m。
结合前述,本文将灾害时序及灾民避难行为以及城市避震疏散场所、不同城市防灾避险绿地类型之间的对应关系制成图3。
表2 城市防灾避险绿地的种类、功能与用地规模Tab. 2 The types, functions and acreage of urban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refuge green space
2 中国防灾避险绿地布局模式图The layout mode chart on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refuge green spaces
3 中国城市避震疏散场所、城市防灾避险绿地、城市公园绿地分类及其关系The categories and connections on urban seismic shelters for evacuation, urban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refuge green spaces and urban green spaces
4 日本防灾公园和中国城市防灾避险绿地比较图The comparison chart on the disaster prevention park in Japan and urban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the refuge green space in China
4 中日防灾公园和防灾据点概念的比较分析 4.1 防灾公园
尽管在防灾空间的规划上有各自的独特性,作为防灾避险重要的避难和收容场所,城市绿地在各国城市防灾空间研究计划与发展上都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 从中日两国对城市绿地分类的差异这一角度来看防灾公园分类和防灾公园体系,不难发现,日本的“都市公园”更类似于中国“城市绿地”的概念,日本的“防灾公园”既可以是某一类公园,也可以是绿道或缓冲绿地,对应的是整个“都市公园”的范围。而中国的“防灾公园”只对应了日本“都市公园”中“公园”的这一部分。同时,日本对防灾公园的分类也更类似于我们对城市防灾避险绿地和城市避震疏散场所的分类。所以,若与中国的研究对应来看的话,日本所提到的“防灾公园”这
一概念在当下与中国的“城市防灾避险绿地”这一概念更相近。本文将日本防灾公园体系与中国的城市防灾避险绿地、城市避震疏散场所和城市公园绿地(城市绿地)之间的关系制成图4,方便概念的梳理与明晰。
再对中国防灾公园的研究进行回顾,可以发现,有一部分研究实际上已经把防灾公园当做城市防灾避险绿地来理解,但是却没有进行概念上的辨析[14]。另有一部分研究则是把防灾公园置于相当于中心防灾避险绿地的位置[15]。然而,也有研究就比较直接地阐述了防灾公园隶属于公园绿地这一事实,并以此为基础来进行研究[16]。 4.2 防灾据点
“防灾据点”一词也常常出现在技术规范中,中国《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中将它定义为“采用较高抗震设防要求、有避震功能、可有效保证内部人员抗震安全的建筑”,显然,在这个定义中,防灾据点主要指的是建筑。而与中国不同的是,在日本,“防灾据点”一词则被认为是包含了各种室外场所和建筑等室内场所,与《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中的定义相比,范围要更广一些。因此,中国《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中,“防灾据点”与“防灾公园”二者之间是一种平行关系;而日本的研究中“防灾据点”与“防灾公园”二者之间则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包含关系。在这一点上,两国间显然存在着明显差异。所以,我们在进行资料研究的时候,需要对概念和范围进行一定的分析,避免因这种差异而产生概念上的误解。 5 结论
本文通过对中日两国 “防灾公园”定义、城市绿地分类、城市防灾避险绿地分类以及防灾公园分类的研究与梳理发现,中日两国虽然都在使用“防灾公园”这一概念,但由于城市绿地管理规范不同,日本的“防灾公园”包含的绿地类型与中国是不一样的,它的内容反而比较接近中国的“城市防灾避险绿地”。
这项发现厘清了中日两国在概念上的差异,研究者在进一步借鉴和学习的过程中,
能够更加清晰地了解差异的内涵,在应用的过程中减少错误的理解,有助于研究的进一步发展。同时,本研究对“防灾公园”的理解与辨析还缺乏一些与实际建设调研和研究内容的结合,主要是理论研究,还需要进一步结合实际内容,深入探讨概念的应用情况,丰富研究内容。
总体来说,中国城市绿地在防灾避险功能领域无论是在理论研究还是实际建设上都亟待进一步发展。当然,无论发展状况处在何种境况的国家,理论研究的开展、实际的建设、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与反馈都是十分重要且有难度的工作。而如何依据现有的城市建设情况,最大限度地发展城市绿地防灾避险功能、从哪些角度重点来开发和研究城市公园绿地防灾避险功能,以及如何规划与建设都是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注释:
图1和表1引自参考文献[11],该文献的作者参考日本《防灾公园技术手册》(《防災公園技術ハンドづツワ》,2000年)绘制;其他图表均为本文作者绘制。 参考文献(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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