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德真正的自律是主观自律性与客观自律性相统一的自律。这种自律实现了从依赖性精神状态到自主性精神状态的转变,它表现为从自己的道德意向而不是根据权威的道德命令而自觉选择的医德行为。当然,要真正完成医德规范的他律向自律的转变,良心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抉择作用。
医德良心作为医务人员医德情感的深化,作为医务人员对自己行为所负有的道德责任的自觉认识与自我评价能力,其实质是医务人员对自己所负责任的高度自律。医德良心对医务人员做好本职工作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也是医德规范自律性的最集中的表现形式。医德良心在行为主体的自律活动中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医德良心也即医务人员的职业良心,是指医务人员在履行对病人、集体和社会应负有的职业义务的过程中形成的对自己的职业行为负有的道德责任感和自我评价能力,是集医德认识、医德情感、医德意志与医德信念于一体的医德意识。一旦医务人员丧失了医德良心,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
就在2013年10月14日下午,吴昭群做人流手术,原先说好460元,但上了手术台3分钟却涨到了7700元。刚出来打工的他们实在没钱,结果吴昭群在手术台上躺了3个小时不断滴血,直到男友愿意支付4400元作为最终费用,手术才得以继续。
在大家根深蒂固的意识里,医生就是与死神抗争的白衣天使,因为救死扶伤正是他们的天职。然而,在“一切向钱看”的价值观念作祟下,这些医生一门心思的想着为医院创收,为自己增加收入,谁又还将天职,将道德良心放在第一位呢?就如上面案例,医生变身成为市场上的商贩讨价还价,面对吴昭群如此的痛哭呻吟竟然无动于衷,面对这对恋人如此的苦苦哀求仍变本加厉,面对医德良心的谴责时如何能心安?
如果不是这对恋人勇敢的公开了这样的罪行,那以后将会有更多的受害者有相同的遭遇。此刻,除了拷问医生的道德良心,我们还应该拷问什么?这恰恰需要拷问的正是我们的价值观。倘若,这些医生稍微还有一点道德良心,不是一味的钻进了“钱眼里”,贩卖孩子的事情又如何发生?倘若,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医院的监管,医院能够加强对医生等职工的管理,这样的事情又岂能如此轻易的发生?
其实这也体现了一个人的品质和医德呀!一个人连人品都不好那么医德肯定也不会好,很多在医院里发生的事情是平常人很难想像的,为什么会有红包,为什么会有送红包的人!这就引发了大家的深思!去医院就是去看病的,在医院上班的就是治病救人的,但他们不这么认为,认为每天拿到的薪水太少,而且我帮你治病,你就得给我一些好处,没好处的事情就得慢慢治,这样的医生现在太多了!而且也没有人会告发,因为谁都是为了治好自己或亲人的病才送的,你情我愿!现在教师节都教小朋友怎么送礼了,这是学前教育!社会就是这样的!但这话又说回来了,人要有人品,医要有医德!!!
医德义务是社会关系和医德关系的产物,医德良心是医德义务的内化形式,它的客观内容也必定是社会关系和医德关系,医德良心的产生既不是神的启示,也不是人的天然感情。衡量一名卫生人员的医德良心是否高尚,也必须用社会良心——社会主义的医德规范(善的意义上)来衡量。合乎医德规范的良心是善的良心,反之是恶的良心;反映道德规范的良心是真实的良心,反之是虚假的良心。
善的、真实的的医德良心对医务人员的医德行为起着选择与指令、调整与控制、审查与评价等作用。这些作用分别体现在医务人员行为的不同阶段。在行为前,医德良心是决策机关,起着选择和指令的作用。真实的反映医德关系的良心有区别善恶的判断能力,依据一定的医德原则、规范、医德理想以及长期以来在人们内心深处形成的稳定的信念为标准,对行为前的动机进行思考、选择、判断。如果判断的结果是肯定的,那么它就会指导医疗卫生人
员以炙热的情感、不屈不挠的意志去完成某一一定行为。反之,医德良心就会去调节或阻止将要发生的行为。
没有医德良心也就没有医德。医德之所以崇高无比,完全是因为人之有良心。在医德良心上,我们可以最贴切地看到医德规范的约束功能是怎样在医务人员身上起作用的。真实的、和善的良心的形成和发展,是要将医德他律性向医德自律化转化,是要坚持医德,做到无愧于良心,千万不要因小失大,亵渎了崇高的医疗职业的道德光环,败坏了社会道德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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