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工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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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依据《劳动合同法》、《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钧泰国际投资集团洋县天宁寺滨河西路建设工程电力综合管沟工程的砌砖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包范围内容:砌砖工程
二、承包单价
(1)砌砖承包单价为 元/页(以实际砌砖的建筑物计算为准计算页数。)
三、 施工质量要求
1填充墙砌筑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砌体的垂直度、平整度满足规范要求,砌筑砂浆必须饱满,不得有瞎眼缝。
2、粘土砖必在砌筑前一天浇水湿润,一般以水浸入砖四边
1.5cm为宜,含水率10~15%,常温施工不得用干砖砌墙,雨季不得使用含水率达到饱和状态的砖。
3、墙体预留件的位置,数量、间距均应按项目部技术员要求留置,不得错放、漏放。
五、付款方式
(1)甲方按乙方完成实际工程量,经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后45天内付清劳务费用。
六、安全要求;
(1)乙方在工地现场内必须服从甲方安全管理及规定,不违章作业,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随时注意工人的情绪和身体状况,不宜上班的必须休息,如有此种情况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定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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