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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工信部2016年一季度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情况通报的通知

来源:锐游网
中电信鲁网发〔2016〕22号

关于转发工信部2016年一季度通信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的通知

各市分公司,山东通服:

现将集团公司《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16年一季度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情况通报的通知》(中国电信〔2016〕372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转发各单位,请认真学习。相关要求如下:

一、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参照《通知》提出的问题,组织各专业人员开展深入自查和整改,举一反三,切实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督促设计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安全生产职责,提高设计质量,确保通信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全省通信业务的正常开展及通信网络的安全运行。

二、请各单位组织全部在用工程服务商,对《通知》中“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架空光缆施工作业较大触电事故”部分内容进行通报,要求各服务商针对该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施工单位违

法分包、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擅自变更设计方案、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违章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教育培训不足等;监理单位不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理;设计单位图纸过于简单、路由不明确、没有明确参照物等)认真自查,严肃整改,并要求各服务商在8月份组织一次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8月底向各市公司提交自查整改报告和培训总结。

三、请各单位加强对专业人员及工程服务单位的日常培训,认真学习省公司下发的《关于印发<山东电信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电信鲁〔2009〕139号)、《关于印发<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通信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电信鲁〔2013〕1号)、《关于印发<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电信鲁〔2013〕29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工程现场管理要求的通知》(中电信鲁网发〔2016〕3号)、《关于印发<中国电信山东公司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中电信鲁〔2016〕66号)等文件以及省公司关于工程现场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落实《通信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等各项规定,强化工程施工及验收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省公司网络发展部联系。

附件:《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16年一季度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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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情况通报的通知》(中国 电信〔2016〕372号)

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网络发展部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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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会签部门:

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网络发展部

2016年8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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