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锐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医院床位调配及跨病区收治患者管理制度

医院床位调配及跨病区收治患者管理制度

来源:锐游网
医院床位调配及跨病区收治患者管理制度

一、床位调配管理办法

(一)医院成立病房管理办公室,负责床位调配管理工作。应首先安排患者在相应专业医师办公地点所在病区内住院,原则上各病区不得加床收治患者,特殊情况应由医务处协调解决,轻症患者保证住院条件(正式床位),较重患者应能连接治疗抢救设备(氧气、负压吸引等)。

(二)护理单元床位已满时,为保证患者的诊治、护理,医务处依据学科相近或位置相邻、避免交叉感染的原则进行床位调配,外科专业合并使用病区,内科专业合并使用病区,手术科室收治的儿童患者和小儿外科合并使用病区。

(三)为保证医疗工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收治的重症患者必须安排在相应专业医师办公地点所在病区内,轻症患者可跨病区收治,原则上两个器官(或两个以上)损伤而需救治的急症患者须安排到重症监护病房进行救治。

(四)为保证急症患者的救治,对于急症患者较多的专业,所在病区应预留1-2张床位以备急症患者救治工作,预留床位时,可把轻症患者转入其他病区。

(五)急诊入院患者,急诊科应首先联系和安排相应病区住院,专业病区收治患者有难度时,医务处要及时进行协调,本着急诊患者优先原则,尽量减少急诊科留观患者。对于以非正当理由拒绝收住患者

的医师、专业科室或护理单元,一经查实,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因此而引发医疗纠纷(投诉)的,将依据《医疗纠纷预警方案》《医疗纠纷处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感染性疾病科、小儿内科、产科等专业病区,因其专业的特殊性,原则上不安排跨病区收治患者。

二、跨病区收治患者管理办法 (一)医疗组

1.跨病区收治患者的专业科室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医疗核心制度,切实落实三级医师负责制,专业科室负责下达医嘱和患者的药品生成,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交由收治病区非专业医师处置。

2.各级医师应严格遵守《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的有关规定。专业值班医师应当对专业病区和跨病区收治的所有患者实行交接。

3.医师查房要求:医师应严格按照《查房制度》有关规定,完成对跨病区收治的所有患者的查房工作,夜班值班医师需查看包括跨病区收治的所有患者并负责进行处置。

4.进行跨病区患者查房、病历讨论时,患者所在病区应按照《查房制度》有关规定安排相应的护理人员参加。

(二)护理单元

1.患者跨病区收治住院后,由所在护理单元护士(长)负责安排床位,护理工作由该病区护士完成,药品以护理单元为单位领取。

2.跨病区收治患者所产生的费用计入主管医疗组和患者所在病

区。

3.跨病区收治的患者若因病情需要或个人意愿需回本专业护理单元的,不按患者转科处理。

4.各护理单元应加强责任心,提高临床护理综合业务水平,对跨病区收治的患者应一视同仁,做好服务和解释工作。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ryyc.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