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员工激励制度(新)
本文由教练式酒店六常法—首席导师廖靖雄—真诚奉献
第一条 目的
本公司所制定的奖金除评核从业人员之间的尽职程度、服务及贡献程度等给予其评定外,对于员工福利及内容创业制度,亦详加规定。第二条 适用范围
凡任职满14日以上的正式任用员工皆适用;但部分奖金支付办法,亦可适用于兼职人员。
第三条 奖金结构
本规则所制定的奖金,包括下列三十三项:(一)模范员工奖。 (二)礼貌奖。 (三)最受欢迎奖。 (四)工作绩效奖金。(五)考勤奖金。 (六)激励奖金。 (七)介绍奖金。(八)全勤奖金。 (九)奖学金。 (十)礼金及慰问金。(十一)瓶盖费。(十二)年节奖金。(十三)年终奖。第四条 模范员工奖
每月由各部门主管人员依工作敬业态度及考核成绩中,挑选一名工作表现优异的从业人员(含兼职人员)呈综合部人事组评核后(模范员工名额掌握在员工总数的1-3%的范围内。),于每月一日在启动大会中表扬;评选出的月度模范员工在店内通报嘉奖以激励员工士气。
认定途径:店内员工考核表或聚实企管认定; 奖励周期:每月;
奖励标准:每人奖励50元和颁发100元餐券一张;
第五条 礼貌微笑天使奖
为加强顾客对本公司有良好的印象并培养同仁间的默契,增加各部门的配合度,原则上每月由一线部门(营业部)主管人员挑选最具礼貌微笑的服务人员一名,在每月一日启动大会中书面表扬以兹鼓励。
认定途径:顾客的表扬信或考核表或聚实企管认定; 奖励周期:每月;
奖励标准:现金奖励50元 和100元聚实企管餐劵一张
第六条 最受欢迎奖
为使同事间能够相处融洽并让顾客感受到本公司服务亲切的态度,每月由各部门全体同仁间推选一名最受欢迎人员,除在月一日启动大会中书面表扬外,并于各部门公布栏内颁布,同时可让顾客分享其喜悦。
认定途径:顾客的表扬信或店内考核表或聚实企管认定; 奖励周期:每月;
奖励标准:现金奖励50元 和100元聚实企管餐劵一张
第七条 工作绩效奖金
由各部门主管人员视当月各人业绩的表现(包括个人业绩、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敬业精神、出勤率、贡献度等多项评核)所进行的考核外,并依据考核成绩核发工作绩效奖金,其核发标准如表6.5.22:表6.5.22 分数 95以上 95~989~79~769~60以下 0 奖金 80 0 0 60 0 0
200元 10050 元
第八条 考勤奖金
公司依据全年度员工勤务表现及贡献程度后,并按下列规定发放标准支付:
(一)勤务满一年以上者,其年度考绩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者,则支付半个月的本薪作为当期绩效奖金。
(二)勤务满半年以上者,其考绩成绩在85分以上者,则依其勤务月数乘以半个月的本薪比率作为当期绩效奖金。
(三)勤务未满半年者,原则上不予以发放。但表现优异者,可经由各部门主管人员呈人事组评核后,酌量奖励。第九条 拾金不昧奖
在工作中客人、员工遗留的财物,不动心,主动上交或联系失主; 认定途径:失主的表扬信或书面证明或聚实企管认定; 奖励周期:不定;
奖励标准:现金或物品价值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每次给予30元奖励;
现金或物品价值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每次给予50元奖励; 现金或物品价值1000元以上,每次给予80元奖励。
第十条 见义勇为奖
发现坏人坏事,为保护聚实企管和客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勇于检举揭发,无私无畏与之作斗争者;发现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及时报告、处理,表现突出者;坚持原则,对违法、违纪行为能够大胆举报者。
认定途径:保安部证明材料、部门提交材料、聚实企管认定。 奖励周期:不定;
奖励标准:200元—次并通报表扬。 第十一条 委屈奖
面对客人的刁难和辱骂,不顶撞,不争是非曲直,坚持正常服务者。 认定途径:部门负责人证明材料、质检组门调查了解、聚实企管认定。 奖励周期:不定;
奖励标准:50元—次并通报表扬。
第十二条 建议意见奖
在日常工作中,善于钻研,根据提出各种建议和意见被采纳者。 认定途径: 部门的书面材料、聚实企管领导的认可。 奖励周期: 一个月;
奖励标准: 20 — 100元—次并通报表扬。(贡献价值200以上奖励20元,以此类推。)
第十三条 内务卫生奖
在个人的宿舍内务卫生方面,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质检组门和 综合部质检组日常检查中连续三次表现突出的; 认定途径: 质检组日常检查记录; 奖励周期: 一个月;
奖励标准: 20元—次并通报表扬。 第十四条 卫生评比奖
个人分管的卫生区域,在质检组日常检查中连续三次无缺陷、整洁有序符合质量要求。
认定途径: 质检组日常检查记录、聚实企管认定; 奖励周期: 一个月;
奖励标准: 30元—次并通报表扬。
第十五条 优秀服务奖
在对客服务过程中,规范、标准,能够提供个性化服务者; 认定途径:客人书面表扬; 奖励周期:每天;
奖励标准:5元—次并通报表扬。
第十六条 勤奋敬业奖
在日常工作中,服从工作需要,经常性加班加点,无牢骚怨言,不讲报酬条件; 认定途径:部门证明材料、聚实企管领导认定; 奖励周期:一个月。
奖励标准:月累计加班50到70小时奖励50元、
月累计加班70到90小时奖励80元、 月累计加班90小时以上奖励120元。
第十七条 团结协作奖
在聚实企管重大接待以及重要工作中,能够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和本部门利益得失,不争辩职责权限,既完成了本职工作又良好的为其他部门和人员主动补位,为聚实企管带来美誉度;
认定途径:部门的证明材料、质检组调查了解、聚实企管领导认定; 奖励周期:一个月。 奖励标准:50元。
第十八条 管理优胜奖
各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尽职尽责,严格管理,直接、间接下级的员工在质检组检查中一个月内无任何违纪、无任何不合格、无任何工作失误的; 认定途径:质检组日常检查记录。 奖励周期:一个月;
奖励标准:50元—通报表扬。
第十九条 优秀管理者月、季、年度奖
在优秀管理人员评选活动中获得
认定途径:质检组日常检查记录和聚实企管认定。 奖励周期:月/季/年;
奖励标准: 月度优秀管理人员给予200元的奖励。
季度优秀管理人员给予300元的奖励。 年度优秀管理人员给予500元的奖励。
第二十条 猎狗奖
爱护店内财产,能为公司节约能源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爱护公司财产、设备和设施,与各种不良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者。对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出合理化建议者。
认定途径:质检组日常检查记录和聚实企管认定。 奖励周期:每季;
奖励标准: 给予200元的聚实企管餐券一张并通报表彰。
第二十一条 野狼奖
在店内营销人员评选活动中获得;公司内营销人员或管理人员拜访客户、回访客户量最多者与每月业绩最高者。注:基数:60个客户/月/人 认定途径:订餐记录,财务营业报表认定。 奖励周期:每月
奖励标准: 月度优秀管理人员给予100元的奖励。
第二十二条 骏马奖(新员工个人奖)
在店内营销人员评选活动中获得;新员工入店后一月内个人业绩最高者(基数:完成任务者)。
评选周期:每月30号。 奖励标准:奖金:50 元
第二十三条 雄鹰奖
在店内营销人员评选活动中获得;三个月内综合业绩最高者 认定途径:订餐记录,财务营业报表认定。 评选周期:每季一次。 奖励标准: 奖金:150 元
第二十四条 激励奖金
为激励各部门人员缔造经营佳绩,并争取自我加薪及自创福利机会,可依照下列规定评核:
各部门平均三年内营业总额/365日(一年)×1.10=月业绩目标(基础目标)
(一)每周内连续二日(不含旺季及国定例假日)超过基础目标,则于次周发放激励奖金:
经理(副理) 300元聚实企管餐劵一张
管理职人员 200元聚实企管餐劵二张基层人员 100元聚实企管餐劵一张(二)连续两周内突破基础目标时,则在第二周奖金加倍发放。第二十五条 介绍奖金
公司所属各部门人员介绍他人到本公司服务并经人事主管面试考核后任用,满六个月以上且无违反公司规定者,则给予介绍人员奖金3,00元;但未满六个月即离职者,则不予以发放。核发的奖金应于被介绍人员满六个月后,与薪资合并发放。 第二十六条 全勤奖金
员工在规定勤务时间内按时上下班且未有舞弊者,可按下列规定予以奖励:
(一)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则每月发放全勤奖金1,00元以兹鼓励。但以正式任用人员为限。
(二)兼职人员(含计时、计件人员)执行勤务时间,累计达176小时以上,无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则给予全勤奖金50元以兹鼓励。
(三)会计年度期间(从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正式任用人员及兼职人员,全年度皆为全勤者,于农历过年后第一天上班团拜时,当场予以表扬并发放1,000元奖金以兹鼓励。
(四)新进人员自任职日起至会计年度终了为止,任职满6个月以上无缺勤记录且考绩成绩在85分以上者,亦具第3项的资格,可给予其奖励。第二十七条 奖学金
为鼓励在职人员发挥所长利用勤务时间外作自我充实进修,进而带动全体同仁间提高各人的专业素养所制定的奖金而言。其规定如下:
(一)会计年度期间的季考绩,连续达85分以上者,始具申请奖学金资格。
(二)申请人应于每3月15日及9月15日前十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包括申请书、在学证明、缴费收据等),并经人事科评定通过后,予以支付。(三)奖学金的发放标准如表6.5.23:表6.5.23 在学程度\\区分 研究所 大 学 高中(职、补)
公 立 1,000 8,00 5,00 私 立 8,00 6.00 3,00
(四)奖学金适用范围,以公司正式任用人员,服务年资满一年以上者为限。 第二十八条 礼金及慰问金
公司经营方式以大家庭为不变原则,对于员工的婚丧喜庆及伤残住院时,可按员工服务年资,从福利基金或快乐成长基金中提拨相等的金额做为慰问祝福。其支付标准如表6.5.24:
表6.5.24 福利津贴年资基准表
年职 资位 基层人员 领班级 主管级 经理级 经理以上级 2 3 4 500 600 一年以下 一年至三年 100 120 三年至五年 五年至七年 0 00 七年至十年 1000 1500 2000 0 0 十年 以上 1200 1800 2400 3000 3600
(一)结婚礼金
依申请人的职位年资基准额的100%计算。(二)住院慰问金
1. 因业务上的伤残疾病而住院者,除其部门主管人员,应占即代为办理劳保手续外,并支付该员年资基准额的70%作为慰问金,另30%则以购买慰问品。
2. 非业务上的伤残疾病而住院者,除支付该员年资基准的30%作为慰问金,另20%则购买慰问品。 (三)丧亡慰问金
1. 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及子女)、配偶的丧亡者,则依该员年资基准额的100%发放。
2. 本人丧亡者,除由各部门直属主管代为申请劳保死亡支付外,因公殉职者,则依该员年资基准额的300%抚恤;非因公殉职者,则依年资基准额的100%抚恤。 (四)生产慰问金
任职满一年以上的已婚妇女(不含兼职员),除依劳基法的规定给予留职停薪及代为申请劳保医疗支付外,并依年资基准额的30%作为慰问金,另20%则购买慰问品。第二十九条 瓶盖费
瓶盖费的计算期间从当月月初起至当月底为止,并与当月薪资一并发放。瓶盖费的发放标准如下:
当月营业部瓶盖费总额/各部门总人数=瓶盖费平均金额
(一)一线部门(服务员、门迎、传菜员)正式任用人员及兼职人员(定期契约人员),可依
上列公式计算所得的金额按全额70%支付。上列公式计算所得的金额按全额30%支付。
二线部门(出品部、财务部、综合部)可依
(二)假日计时人员的瓶盖费,则依上列公式计算所得金额的二分之一支付。
(三)当月勤务日数超过15日但未满30日的正式任用人员,则以支付平均基准额的三分之一为基准;兼职人员勤务日数超过15日~30日未满时,则支付平均基准额的四分之一。(四)新进员工勤务时间未满一个月或当月申请离职的从业人员,原则上不予支付。第三十条 年节奖金
公司为加强员工向心力并犒赏员工平日的辛劳,于端午节及中秋节分别给予酌量奖金以兹鼓励。其支付规定如下:
(一)满一年以上的正式任用人员,则支付全额奖金;兼职人员(不含计时、计件人员)服务满一年以上者,则支付半额奖金。
(二)满六个月以上的正式任用人员,则依实际勤务月份÷12×奖金额,即为该期间年节奖金;兼职人员则不予以计算。
(三)未满六个月以上的从业人员,则不予以计算。
(四)支付金额,则由公司视该人员营业成绩,另行制定。第三十一条 年终奖金
公司视当年度经营状况及各人对公司贡献程度、出勤率、考绩成绩等多项评核后,依其成绩比例发放;其规定如下:
(一)服务满一年以上的正式任用人员,则支付基本薪资一个月份作为年终奖金;兼职人员则半额支付。
(二)服务满半年以上者,则按实际勤务月数比率核算;兼职人员则不予以支付。 (三)服务未满半年以上者,则不予以发放。第三十二条 内部创业制度
凡任职在副理职位以上的高阶主管人员,始具内部创业资格,并可在公司所开发的新营业地点内自由投资,但投资持股比例则须按照下列方式办理(见表6.5.25):表6.5.25
职 位 主 管 经 理 副总经理 总 经 理
持股比例 1% 2% 3% 4%
第三十三条 施行
本规则自 年 月 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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