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保护与福利
结课论文
姓名:杨凯 班级:13电气 学号:2013099055
动物保护相关法律出台的必要性
姓名:杨凯 学号:2013099055 通讯地址:甘肃农业大学
摘要 在人类与自然进化,人类生产生活与维持自然生态平衡过程中,动物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人和动物建立了相互依存的关系。动物保护立法是从法律的角度规定人类对待自然及动物的态度和使用动物的方式,它为人类保护自然和生态平衡,理性地和持续地利用自然资源提供了规范与准则。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文明程度的提高,“动物福利”这一名词作为体现自然界生物的平等而出现,在我国尚未全面普及。动物保护立法是人类对与其生活密切相关的动物实时保护的必要规范。不论是自然界中存在的野生动物,还是家畜,都与人类的生活和社会的发展息息相关。尽管动物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再生,但过度开发会造成不可逆消耗。因此,人类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过程中应该认真对待“动物保护”。制定动物保护法可以有效制约对动物资源的无节制开发和利用,使动物免遭无谓伤害。
关键词 动物 重要性 福利 法律 必要性
一 动物福利的概念
动物福利是动物保护发展到现代所产生的一个概念,来源于近代西方关于动物保护理论。按照动物的生活方式以及与人类关系的不同,可以将动物分为农场动物,实验动物,伴侣动物,工作动物,娱乐动物和野生动物。通常来看,动物福利是人类针对动物的不同分类给予动物相应的生理、环境、行为等方面的福利。
动物福利理论的产生、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并且经过了长期的理论讨论,也是经过长期的立法实践检验的,这个过程从实质看,可以说就是动物福利观点在普通民众中得到认可的过程。
早在17世纪末,英国洛克就主张人们要善待我们周围“所有活着的动物”,他认为动物是有感觉的,是能够感受痛苦的,不要毫无必要地伤害动物,这在道德上是错误的。18世纪末杰罗米·边沁在《道德与立法之原理》也认为动物是有感觉的,因此在判断人的行为的对错时,必须把动物的感觉也考虑进去,并且他提出应当把动物纳入我们道德保护范围,给予动物一定的法律保护。这些思想为
以后动物福利理论的发展奠定了伦理基础。美国的环境主义者大尉·亨利·梭罗(1817.1862),认为动物是和人类一样的,他们之间也存在着一种文明或说道德,故意或无必要地对动物施加伤害,在某种程度上都是自杀,他提出我们的道德规范中包括维护自然以及自然的本性,当然保护动物是自在其中的。19世纪,环境伦理思想的创始人亨利·塞尔,将天赋人权论与自由主义结合起来,提出动物也应该享有生存权和自由权,并且主张把所有的动物都纳入到民主的范围。这些理论的产生和发展为动物福利理论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 动物福利的内涵及其发展
从根本上说,动物福利保护的提出是基于人的道德伦理要求,道德伦理要求我们应该关心动物的生命。动物和人一样,也是有感觉和感情的,它们能够感受到疼痛、悲伤和恐惧,基于此,我们应该对动物进行保护。人类很早就开始关心动物福利的保护问题,但对于动物福利保护内容的确定却经历和很长时间的争论。直到20世纪后期,人们从农场饲养的动物福利保护的角度出发,对动物福利的内容迸行了较全面科学的定义,即动物福利指,动物的精神状况和生理状况处于完全健康的一种状态,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动物的生存环境与其习性必须保持协调一致。除此之外,还有台湾学者将动物福利简单定义为:善待活着的动物,减少死亡的痛苦。
对动物福利进行保护过程中,人们最关心的是动物福利的具体内容,这是进行动物福利保护的前提条件,也是动物福利保护最关键的内容,这直接关系到动物的生命需要和健康状态。而与动物的生命和健康有最直接关系的就是动物的基本需要。因此要对动物福利具体内容进行规定,就必须依据其基本生活需要,动物福利专家首先根据动物的基本生活需要,同时根据动物与人类的密切关系,在对动物福利进行了更细致的分类的基础上提出了动物福利的内容,首先将动物福利分为家畜动物福利、伴侣动物(包括宠物、动物园动物)福利、野生动物福利、工作、娱乐的动物福利、实验动物福利。其次,根据动物基本生活需要确定动物的福利,英国的“农场动物福利委员会\"提出的农场动物福利“五大自由”原则,被广泛的接受,包括:不受饥渴的自由;生活舒适的自由:不受痛苦、伤害和疾病折磨的自由;表达天性的自由;无恐惧和悲伤的自由。这五大自由已经为动物福利专家和广大动物福利团体普遍接受。
随着世界各国立法以及实践的不断发展,动物福利理论不断发展完善,1959年英国动物学家威廉姆·鲁赛尔和微生物学家瑞克斯·贝克针在传统动物福利保护内容的基础上,提出了实验动物福利保护的3R理论,即Reduction(减少)、Replacement(替代)和Refinement(优化)。他们主张为了保护试验动物的福利,在科学实验研究中尽量减少动物的使用量,并尽量使用其他可替代动物的方法,同时必须尽量减少非人道的方式、方法以保证动物的健康和安乐。3R原则是彼此之间是独立的而又相互联系的,它使人们能够更好、更科学得利用动物,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实验动物的福利,但是3R原则是以不影响实验要求和实验结果为基础的,因而体现了其本身的局限性,那就是它并不反对使用动物进行实验,因而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危害动物福利的行为的发生。
随着动物福利理论的产生和发展,以及动物福利立法在世界范围的广泛开展,动物福利保护理论一方面开始向更激进的方面发展。考林·斯伯丁在吸收传统动物福利保护思想的基础上,提出动物是享有权利的主体,但考林承认动物权利是相对权利而不是绝对权利,我们对动物是负有保护义务的,我们的义务就是通过社会来帮助它们实现权利。1975年,彼得·辛格出版了《动物解放》一书,他倡导我们应该将平等考虑原则应用于一切有感觉能力的动物。他认为我们必须要承认动物的道德身份,将动物排除在道德考虑之外的行为是错误的,就像过去我们将黑人与妇女拒之权利之外一样。他以道德理论的前提为基础,从基本的道德准则出发进行论证,认为所有的利益(包括动物的利益)都应当给与平等的考虑,任何能够感受痛苦和快乐的生物(包括动物),都和人一样有着平等的道德身份,应该纳入到道德保护范围之内。
之后,汤姆·睿根更进一步的从生命体的角度,从人权的角度对动物权利进行了分析论证。他认为动物应该享有权利,并不在于动物有没有感觉,能不能感觉到痛苦,而在于它们是有生命的,是活着的生命主体。后来加里·L·弗兰西恩又继承和发展了汤姆·睿根的动物权利沦,弗兰西恩主张用平等原则考虑动物的权利,作为平等的主体,动物不是我们的财产和资源。同时,他还主张享有权利的动物不应该限于汤姆·睿根所说的“生命主体\"的范围,应该从感觉这一特性考虑,只要是有感觉的动物都应该包括进来。动物权利以及动物解放的思想虽然有些过激,但这些思想与动物福利思想的发展是分不开的,在很大程度上它们
促进了动物福利理论和立法的发展。
三 动物福利保护立法的发展
随着动物福利理论的产生和发展,动物福利立法在全世界范围迅速展开。早在19世纪初,苏格兰议员厄斯金勋爵提出,把动物当作生命体来对待,反对虐待牛、羊、马、猪等动物。紧接着,英国国会在1822年通过了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反对人类任意虐待动物的法令——《禁止虐待动物法令》,真正拉开了动物福利保护立法的序幕。随后,1835年、1849年和1854年英国又相继修改其法案,将《马丁法令》受保护动物的范围扩大到人类饲养的哺乳动物和部分野生动物,逐渐完善了相关动物福利保护法,到20世纪中期英国已经建立了相当完备的动物福利保护体制。美国动物福利保护立法几乎与英国是同期进行的,早在1641年,《马萨诸塞湾自由典则》就规定,不得凶残的虐待人类所使用的动物,并且应保证其生活条件的良好状态。1828年,纽约又针对工作饲养的动物进行详细规定,禁止虐杀和残害牛、马和羊等动物。到1859年,美国建立了反残酷虐待动物法令的州和地区达到十六个之多。20世纪开始美国不断修改其动物福利保护法,1958年通过了《联邦人道屠宰法案》,后来1999年又制订了《动物和动物产品法》,从科学研究、到运输、展览、销售等实行全方面的动物福利保护,同时从屠宰方式上严格保障动物的福利,而且对屠宰过程中动物福利进行全程监视。目前为止,美国各州都已制定了反虐待动物法律,其中很多法律都把虐待动物规定为刑事犯罪,有的州甚至规定为重罪。
l 850年,法国也制订了反虐待动物法案,随后爱尔兰、奥地利、荷兰、比利时等也相继通过了反虐待动物的法案。20世纪末,德国制定了第一部《动物》保护法》,后来在1998年,又专l'-J$IJ定了《动物福利法》,该法明确规定以保护动物生命,维护动物福利为宗旨,认为对动物福利的保护是基于人类对其他生命伙伴之责任,任何人不得无故伤害动物。该法同时对动物的饲养、灭杀、以及进行动物实验、动物运输和买卖等过程中的动物福利保护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且明确的规定了违反动物福利保护条款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随着西方国家动物福利立法的发展,亚洲各国也纷纷开始了动物保护的立法。新加坡在1965年就通过了《畜鸟法》,日本在1973年通过了《动物保护管理相关法》,我国香港在20世纪30年代也颁布了《防止残酷虐待动物规例》。在国内立
法迅速开展的同时,国际性动物保护公约也逐渐签订,但主要都是集中在20世纪中后期。1976年的欧盟制定《保护农畜欧洲公约》以及1979年制定了《保护屠宰用动物欧洲公约》,以及在2003年欧洲还出台了禁止以动物作为检验化妆品的毒性或过敏性试验的工具的法令。同时,欧盟为了更好的实现对动物福利的保护,还规定将来把“动物福利\"写入“欧洲宪法”此外,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动物保护组织,也纷纷进行相关立法保护动物福利,规定保护家畜在装卸、运输及屠宰过程中的福利,并提出了具体的推荐性措旌。这些国际公约的制定在很大程度上又促进了相关国家的进行动物福利立法的进程。
四 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动物福利法律保障制度
欧美完善的制度必然会成为我们学习的对象,但我们必须明白,西方的制度是建立在本围的经济,文化,政治条件之上的。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不能全盘照搬发达国家的制度,我们应依据自己的情况来构建动物福利的法律制度。我国民众的动物福利意识比较淡薄,发达国家的制度对于我国来说标准过高,我们应加强:肓传教育,通过媒体的宣传和课程的教育培养人们爱护动物的心理和良好的习惯,使人们逐渐养成尊重、善待、爱护动物的品性和观念。
首先,我国必须制定一部动物福利保护的基本法,对立法口的、基本原则、保护对象、适用范嗣、基本制度以及基本的管理体制作出明确的规定。同时,我国的动物福利基本法应该规定对动物进行全方而和全过程的保护,法律制度应涉及到野生动物、农场动物、实验动物、伴侣动物、T_作动物、娱乐动物。不能在动物物种上留下法律空F1。其次,我们在动物基本法的指导下,制定出适合我国经济水平的特别法。不同种类的动物有其不同的特征和功能,我们该分门别类地制定动物福利特别法,确立各种不同的标准。比如在屠宰方面,我们应根据我国的经济条件规定无痛宰杀的方式,并进一步规范屠宰人员的资质认定。对于动物福利法而言,立法者应将法律与民间习惯与生态道德融合,让这部公众牵挂的法律以多元化道德冲突的协调者的面目出现,因为只有与道德伦理亲合的法律才会被普遍遵守。
水生野生动物的是林业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实验动物的是科技部门以及相关的行政部门。这些行政部门并不能在监管中对动物福利起到有效的作用,有关机关部门也只是保护了一部分动物,所以必须设立一个譬门的调查部门,维
护动物的福利,如果发现违法动物福利保护法的行为,可以代表动物向有关的机关申诉,并与之协调处理,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为了更好地体现全民参与的原则,我们应该优化民间动物保护组织配置,民间组织的功能不应只是收养和救助动物,应该承担更重的责任。这些组织的资产结构本身就突出了它的局限性,我们应该鼓励建立以基金会为经营运作形式的民问组织。这需要大量的动物福利法的专业人才,民间组织应加大动物福利保护的宣传力度,在社会中起到教育和示范的作用,使更多的人对动物福利产生兴趣,或鼓励学生学习动物法律,推动动物福利法律的研究,为动物福利法律保护体系提供理论基础。
五 动物权益保护在我国的必要性
在政治、经济、文化不断全球化的今天,对于经济建设中的法治国家来讲,给动物的权益在法律上予以保护是非常必要的。
(一)是创建和谐社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需要我们生活的环境是由人类、动植物和其他各种资源共同构成的,在整个生态环境中,每一种构成都缺一不可,它们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地紧密联系着。我国古代就有“天人合一”的生态和谐
观。历史告诉我们,违背自然规律,破坏生态平衡必然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中国提出创建和谐社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发展观,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注重环境的保护,以不影响人类子孙后代的繁衍生息。而动物是自然界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倘若人类肆意利用动物以满足自身的需要,势必会影响到人类与整个自然的和谐。因此,为了适应我国的和谐理念,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我们必须要注重对动物的保护,用法律、行政等手段约束人类这种肆意残杀动物的行为,这样,才能够保障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二)与国际接轨,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随着人类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食品的卫生和安全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尤其是发达国家。目前,世界上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建立了有关动物权益保护的法律,并对食用动物在其饲养的环境、运输状况以及屠宰过程作了具体的规定,以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2005年,瑞士的国际动物保护组织在其国内的媒体上曝光了我国河北省个别动物皮毛加工企业的不规范养殖屠宰,对此,欧盟多个国家对我国的皮革加工出口业进行了谴责与抵制,该保护组织还同其他动物保
护组织在我国驻外使馆前游行示威,要求我国皮革产品加贴动物福利的标志,并鼓动其他国家停止与我国的皮毛贸易,为此,我国皮革皮质制品对欧洲的出口急剧下降。我国已经加入了WTO,这是很大的机会又是巨大的挑战,WTO中有关动物福利的条款和规则,对于动物保护立法还很不健全的中国来说,无疑是国际贸易中的一大障碍。近年来,wTO绿色贸易壁垒就以“不合格”为由多次抵制我国的出口肉品,皮革制品等。因此,只有在我国实施动物福利,健全和完善我国的动物保护立法,约束和规范人们对待和利用动物资源的行为,才能够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三)海内外民众的呼声渐高
当人类不断走向文明,人们的意识也渐渐由以个人为中心走向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人与其他生命的和谐共处。美国人伯格提出,如果一个民族不能阻止其成员残酷对待动物,也将面临危及自身和文明衰落的危险。然而,虽说我国是一个受传统思想“仁义礼智信”熏陶的大国,但在动物权益保护方面做的却太少,而这也引起了海内外民众,尤其是动物保护组织者们的强烈抗议。英国爱丁堡大学动物福利专业人士评论中国的动物福利:“我只能说很差,在中国,动物还仅仅是作为工具或资源。”面对如此巨大的呼声和抗议,中国要想在世界上成为真正的文明大国,就要在动物保护方面做出十足的努力和实践。
参考文献
1.《我国动物保护福利的立法探讨》 马晨 2.《我国动物福利保护立法初探》 刘海峰
3.《自然习惯法与动物福利权利保护》 范晓达 安静 4.《浅谈动物福利的法律保护》 刘广
5.《浅谈动物福利与动物保护国际法》 朱兴贵 王红戟 6.《试论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完善》 农安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