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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公司规章制度彭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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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处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目 录

人事管理制度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十二、管理处架构图

人事管理 员工福利 奖惩条例 安全守则

部门经理工作守则

行政管理制度

办公室职员守则 保密制度 员工考勤制度 考勤员工作须知 加班管理规定 年假休息的管理规定 外出办事人员管理规定 员工培训费报销规定 文书处理管理规定 复印机使用管理规定

传真机使用管理规定 电话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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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处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十三、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十四、 报刊/邮件收发规定 十五、 制服管理规定 十六、更衣柜管理规定

十七、BP机、手机的使用管理规定 十八、照相机、胶卷、相纸使用管理规定 十九、物品申报及采购程序 二十、仓库保管管理规定 二十一、物品出库管理程序 二十二、货物盘点与补充程序

二十三、个人保管、使用物品管理规定 二十四、管理处药箱管理规定 二十五、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附件:

1. 2. 3. 4. 5.

岗位职责 劳动合同 试用期协议 外派培训协议 雇员保密协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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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用人申请表

2. 求职登记表

3. 员工试用期转正审批表 4. 工资调整通知书 5. 员工职位调动表 6. 正式聘用通知书 7. 转档通知书 8. 辞职申请书 9. 解聘通知书 10. 加班申请单 11. 倒休条 12. 请假申请书 13. 违纪通知单 14. 采购申请单

15. 采购申请编号登记本 16. 固定资产盘点表 17. 低值易耗品盘点表 18. 固定资产折旧明细表 19. 库存材料报废申请表 20. 库存材料盘点表 21. 物料/工具出仓单 22. 物料/工具入仓单 23. 工具借用登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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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物料购入、领用及结存统计表 25. 文具购入、领用及结存统计表 26. 制服购入、领用及结存统计表 27. 请款单

28. 办公用品领取单 29. 车资报销单 30. 复印登记表 31. 内部发文登记簿 32. 对外发文登记簿 33. 接文登记簿 34. 传真接收登记簿 35. 传真发送登记簿 36. 客户邮件发送记录簿 37. 客户快件发送记录簿 38. 会议室使用登记簿 39. 相机借用登记簿 40. 用车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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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是物业管理重要的管理方面之一。一般包括:岗位设置及时性职责,用人原则聘用规定,培训考核,人员调动,职务晋升和奖惩方面。

一、 管理处架构图(见附件1) 二、 人事管理

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务关系的重要依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应与从事劳务的所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通过国家劳动部门予以登记。目前实行的合同种类有:与正式员工签订的定期劳动合同,与临时聘用人员签订的临时工劳动合同;以及其他各式各样各聘用及借用合同等。(见附件) 1.

人员聘任及录用规定:

(1) 聘任范围:

凡受聘的正式员工,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素质,在管理岗位担任一定职务,均实行聘任制。员工分为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特聘员工,不同类别的员工享受不同的待遇,办理不同的用工手续。

(2) 员工录用程序:

管理处各部门录用员工,必须填写《招聘申请表》(见附表1),经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后,通知人事部安排人员面试。由各部门经理进行初次面试,面试合格者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进行复试,合格者由人事部通知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2.

试用期:

(1) 员工自录用之日起,均需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管理处根据工作能力及表

现认为有必要延长试用期,延长期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试用期管理处对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员工也可提出辞职。

(2) 试用人员在报到时应如实填写《员工情况登记表》(见附表2),签订《试

用协议》(见附件5),并提交如下资料:身份证、相关学历证、职称证书、个人其他相关资料复印件并验原件。

3.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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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满后,工作表现良好,方予正式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一年,临时工和特聘人员的合同期限由协商双方确定,由管理处公费培训人员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合同期满人员,视管理处需要及个人意愿可续签合同。 4. 工作时间:

管理处实行每周五天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制,特殊工种及岗位工作时间由所属部门主管安排。

超时工作,将按规定进行补假或补薪。 5. 薪金:

员工薪金由基本工资、奖金、及各项津贴组成。

管理处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制定薪金等级。管理处将根据员工业绩状况调整薪金。工作调动后按工种重新定薪。

合同制员工每年可多获一个月基本工资,按当年实际出勤月份发放,临时工及特聘员工不予享受。 6. 调动与任免:

(1) 管理处根据工作需要调动员工工作,员工应服从安排。

(2) 管理处将不拘一格提升业绩突出员工到较高职位,晋升后的前三个月为

试用期。试用合格后,由管理处正式委任。

(3) 提升后,因工作不胜任或有过失,管理处可根据情节对其做出免职或降

职决定。

7.

辞职:

员工在合同期内,因有正当理由提出辞职,须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经批准并按有关合同的有关条款办理手续后,方可生效。

擅自离职者,除按有关规定条款进行补偿以外,还需缴纳赔偿金之后,经批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未按上述规定办理者,管理处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索。 凡上述辞职者,管理处一律不支付赔偿金。 8. 辞退:

员工在合同期内因工作不利或严重触犯管理处规章制度,管理处有权立即予以辞退,由职工自找单位调离,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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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管理处业务变更或其他原因而产生剩余人员时,管理处有权裁员,但需提前通知当事人,并报劳动局备案,给予合同制员工下列补偿金:在管理处工作未满半年者发给半个月工资,满一年者发给一个月工资,以此类推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供参考)

9. 合同期满

合同制员工在合同期满后未续签合同者,管理处不予以发补偿金。

三、 员工福利

1. 法定休假日

员工可享受每周两天公休日(星期六、星期日)。

员工可享受国家法令规定的十天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及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它假日。 2. 医疗

管理处正式员工(指经过试用期已转正的员工)因病所发生的门诊药费,应参照管理处拟定的相关医药费报销的规定执行。员工因病就诊,应到管理处指定的大病统筹定点医院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办理。 3. 婚假

取得合法的结婚登记证书,可享受婚假三天。符合国家规定的晚婚条件的(女初婚年满二十三周岁、男初婚年满二十五周岁),可享受婚假十天。工资照发。 4. 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即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去世,可给丧假三天,工资照发,其他亲属去世,由公司酌情安排。 5. 产假

已婚女员工生育假为九十天(产前15天,产后75天),其它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执行,工资照发。 6. 年假

凡服务期满一年的员工,可按规定享受七天有薪年假,每满一年增加一天,最多不超过十二天;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可享受十天有薪年假,每满一年增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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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最多不超过十五天。休年假的员工需提前15天向部门申请,经人事部核实,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7. 特惠假

员工如因搬家、开家长会等其它事项可上报公司,酌情准假,工资照发。 8. 日常福利

(1)管理处员工每月可享受20次免费洗浴。 (2)

管理处为每个工作日正常出勤的员工提供免费工作餐,标准:8元

/每人。

9. 培训

管理处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各种形式的培训,受训人员须签订培训协议书,按协议书中的规定执行,否则按规定赔偿培训费。 10. 文娱活动

为充实员工工余生活,管理处将经常举办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康乐、体育、文艺、旅游等活动。

四、 奖惩条例(参照员工手册执行) 五、 安全守则(参照员工手册执行) 六、 部门经理工作守则

1. 管理处各部门经理应坚决维护管理处的利益和信誉,坚持同一切不良倾向作斗

争。把管理处的事业当作自己崇高的事业。

2. 牢固树立客户至上、服务第一的意识,毫不含混地确立宾客是“上帝”、顾客

永远是对的观念、为客户提供一流的服务。 3. 各部门经理,必须忠于职守,熟悉业务。

4. 管理处各部门是管理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各部门必须团结一致,通力合

作,要具备高度的合作精神。

5. 各部门经理必须模范地遵守员工手册,事事以身作则。

6. 关心、爱护员工,切实为员工解决工作中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奖惩分明,使

部门员工有高度的凝聚力。

7. 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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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为服务性行业,与社会服务工作甚为相似,主要服务对象乃业主、租户及来往访客等。因此,在日常管理行为、表现及态度都必须注意每一小节,每个岗位的工作都必须全身心投入,尽量把服务标准提高,维持物业内外安全、清洁、方便,使用户能享受到宾至如归的服务。

一. 办公室职员守则

1. 职员上班时应注意仪容、仪表,男不留长发、胡须,女不梳披肩发、留长指

甲、涂有色指甲油,穿戴制服要干净平整,严禁在办公室内吃饭、换工服。 2. 办公桌要保持整洁,不准摆放私人物品,水杯要放在固定位置。

3. 严禁大声喧哗、聚众聊天,谈与工作无关的事,BP机要调至振动方式,以保持

安静的办公环境。

4. 爱护办公设施,节约办公材料,领用办公物品须登记。

5. 不得迟到、早退,不许在办公室内私人会客,有事外出须向部门经理请假,告

知去向。

6. 打电话要言简意赅,使用礼貌用语,尽量减少私人电话,严禁打私人长途电

话。

7. 为了提高办公效率,各部门要本着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通力协作,顾全大

局,避免相互推诿。

8. 遇到有不同意见,要下级服从上级,重大事宜需请示总经理。 9. 任何职员禁止翻阅他人文件,要将与工作相关之文件妥善保管。

10. 职员下班离开办公室前要本着点滴节约的精神,人走灯灭。关好门窗,切断电

源,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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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盈科中心管理处保密制度

1.本制度是为处理涉及公司机密的文件及其机要事项而制定。公司职员 必须根据自己的职务遵守处理机要文件及机要事项的纪律。

2.本规定的修改与废止、由人事行政部提议,公司总经理决定后实施。 3.凡涉及公司人事档案、员工工资、电报、文件、客户资料、图表、信 件、邮件、各岗位责任制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等均属保密范畴。 4.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 (2) (3) (4) (5) (6) (7) (8)

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不该看的文件,绝对不看。 不该记录的内容,绝对不记录。 不在非保密记录本上记录机密。 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公司机密。 不在公共场所或访亲问友时谈论机密。 不在非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5.需传阅的文件一定要各个环节把好关,要及时分类登记,包括文件号、 文件题目及系统编号以备日后查找。

6.对那些机密、绝密之文件未经部门经理及以上领导或总经理许可严禁 复印、拷贝。

7.对那些不需保存的文件,应由专人负责销毁,不得乱扔、乱放或随意 处理。

8.各部门要定期检查文件保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追查、纠正。

公司择人的态度尤其是重要岗位人员一定要选配忠诚、可靠、保密观念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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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管理。逐步完善建立我处规范化的行文、工作程序。

三.员工考勤制度

为加强物业管理处行政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本处特设打卡钟一台,为监督考勤管理,对考勤记载作以补充,特制定本制度。同时告知物业处全体员工有关请假程序。 (一)打卡制度:

1.员工上下班必须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打卡。因故不能打卡,应及时由上级部 门主管签字核准后生效。否则,根据打卡记录,按无故旷工处理。

2.考勤卡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任何人不准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一经发现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考勤卡每月将由各部门考勤员收、发,考勤统计情况必须与考勤卡相符,未出勤处一定要有本部门经理签字认可,否则视为无故缺勤。 (二)请假审批程序:

1.凡物业处员工需请假应逐级上报审批,一天至三天(含三天)由部门经理审批,三天以上逐级审核,人事部批准。

2.部门经理级以上员工请假,由总经理审批,或由总经理委派人审批,人事部备案。

3.物业处全体员工当月考勤统计,由各部门考勤员连同《未打卡说明单》、《请假单》、《加班审批单》以及其它考勤原始单据汇总后于每月21日报送人事行政部。

以上规定未涉及之处一律参照《员工手册》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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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勤员工作须知

(一)统计考勤:

1.每月21日考勤员收卡,更换新卡并统计本部考勤。

2.考勤统计应使用规定的考勤统计表,加班要有加班单,请假要有请假单,倒休 视同请假,填写倒休单。

3.考勤统计表,经考勤员签字、部门经理确认签字后至迟2日内报至人事行政

部。 (二)考勤卡:

考勤卡是统计考勤的基本依据。考勤员汇总考勤时用红笔在卡上注明员工执行工时制(如正常班,12小时班,其它班次等),注明加班、请假、迟到、早退时间,标出漏打、错打情况。凡有迟到、早退、漏打、错打等,均应在卡上注明并由部门经理签字。考勤卡最后由员工本人在卡上签字后,随本月考勤报至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核对后归档保存。归档后考勤卡不得再补签字,未经本部门经理同意不得借阅。 人事行政部核卡时如发现有未打卡同时又未签字,一律按公司规定记过失一次。 (三)考勤汇总表:

考勤汇总表分出勤、病假、事假、倒休、其它假,加班、夜班、迟到 、早退(次数及累计分钟数)等栏目。考勤员汇总时应详细填写每一项内容,确保每一项有据可查。

1.请假单:

包括倒休在内的各类假期均需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考勤员根据打卡 记录在请假单上填写实际休假时间,经部门经理确认签字后随当月考勤报至行 政人事部。

2.加班单:

一般情况下加班应提前申报,经部门经理、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加班。

特殊情况至迟应在加班后次日按相同程序报至公司,超过两天(不含两天)申报 加班者,按自动放弃处理。加班单随当月考勤报至人事行政部。(加班超过0.5 小时以上者方计为加班,加班时间应不含用餐时间) 3.考勤卡不正常情况记录表:

无论因何原因考勤卡上显示迟到、早退、错打、漏打的,应及时在考勤卡不正 常情况记录表上登记,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部门经理同时在考勤卡上签字), 记录表随当月考勤报人事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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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班管理规定

为了完善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员工加班手续管理,对现行加班审批制度做如下修正:

1. 管理处要求员工工作应讲究效率,原则上不提倡、不鼓励员工加班,如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员工应事前填写《员工加班申请表》(除紧急情况外),将加班事由、预计加班时间详细填写,经部门主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加班;紧急突发事故情况下发生的加班应在发生加班后的24小时内补填加班表报部门经理批准。所有加班都应在发生加班之后的24小时内填写实际加班时间,并报部门经理确认, 交部门考勤员统计考勤,月底统一交由人事行政部备案。

2. 员工发生的日常加班一律记为存休,统一由部门在其它时间根据工作情况安排倒休。遇节假日加班将按加班费计算,在当月工资中发放。

3. 加班超过1小时以上者方计为加班;加班时间应不含用餐时间。每月累计加班不得超过32小时。

六.年假休息的管理规定

根据《员工手册》规定,凡在本管理处服务满一年的员工享有七天有薪假

期,每满一年增加一天,最多不超过十二天,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可享受十天有薪年假,每满一年增加一天,最多不超过十五天。对于有薪年假的休息办法现规定如下:

1. 在本管理处服务满一年以上者方可申请休假。

2. 员工休假必须提前15天向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同意人事部核 准,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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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同意后,人事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4.部门应视工作情况安排员工休假,人员少的部门,不能同时安排两人同时休假。 5.年假期间视同出勤,享有全薪。

6.年假天数不含与之相连续的国家法定节日及公休日。

7.年假必须在当年有效,需一次性享用,不得分期、跨年,不得存休、零休或转让他人休,两个年度的年假不可连休,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8.部门应统筹安排,在保证工作不受影响的前题下,使员工的年假制度得以落实。 9.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在本年度安排休假者,经总经理批准,可将休假时间延迟或以基本工资150%现金形式予以补偿。

七.对外出办事人员之管理规定

为提高外出办事工作效率,正规管理处员工因公外出办事行为规范,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供全体员工参照执行: 一.外出登记制度:

1.凡工作时间内需外出办事人员一律应受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指派。严禁私自外出。

2.严格执行外出登记制度。外出前要先登记(紧急情况除外),登记簿设在管理处前台。登记时写清办事地点、联系方式及办事原因、所需时间、批准人签名等。外出登记本由人事行政部抽查审核,发现不符合规定外出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3.由于外出工作比较辛苦,时间弹性大,要求员工根据所办事项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时间。由部门经理把关,能1小时办完的事不拖2小时,能半天办完,不拖1天,争分夺秒为企业创效益。

4.外出办事应做到当天返回,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结果。

5.外出办事应确保联络畅通,通讯器材保持使用状态,不可无故关机。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返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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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遇特殊情况确实在当天办公时间内无法返回者,必须于当日得到所在部门经理批准,并应向其汇报当日工作,请示次日工作之安排。 二.着装要求:

1.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时应按规定着工服,并佩带胸卡。

2.如因工作需要,不便着工服时,需事先向部门经理请示,获准后方可执行。 3.着便装时应体现仪态端庄,落落大方的原则,禁止着牛仔装或奇装异服及任何有损公司形象的不得体服装。男员工应着西装,打领带,女员工应着装文雅大方,化淡妆,修饰简洁。

4.因特殊情况当日无法返回公司换装,应得到部门经理批准方可将工服穿回家。 三.礼仪礼貌:

1.外出办事言谈举止要做到文明礼貌,举止大方,表达得体,谦恭热情。 2.外出办事要稳重大方,思维敏捷,不可泄露内部机密。

4. 说话时要面带微笑,态度友好,不得使用任何污言秽语冒犯他人。

八.员工培训费报销规定

1. 员工申请培训前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培训。 2. 凡申请报销培训费需在开课前以书面通知盈科中心管理处。 3. 培训课程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要。(公司指派之培训除外)

4. 试用期之员工任何培训费用自理。(试用期满后,仍在本公司服务的员工,

培训费用报销由公司补报,其它按本文规定办理。)

5. 考试不合格或培训没有达到要求而不获证书者,一切在此项培训的费用不予

报销。

6. 在毕业后一年内如不能按管理处要求胜任本职工作或者有违犯管理处规定而

解除聘任关系的,管理处将责令退回培训费用。

7. 获证后一年内不能辞职。若提出辞职,则培训费用在该员工工资中扣除。 8. 受培训者需将证书副本交盈科中心管理处作报销申请,副本存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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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盈科中心管理处有绝对权力拒绝此报销申请而不须作任何解释。 10. 员工申请培训前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培训。 11. 在毕业后一年内如不能按管理处要求胜任本职工作或有违犯管理处规定而解

除聘任关系的,管理处将责令其退回培训费用。

九.文书处理的管理规定

1. 行文工作:

(1)行文用统一格式,部门经理签字,进行登记,送交总经理,副总经理审阅,签署意见后,转交签字返回。

(2)对外行文一律用统一格式统一由管理处总经理签发。

(3)做到及时、不拖延,防止漏办,做到呈报准确,对呈文要及时催办,对不规范行文提出修改意见。 2. 呈文:

(1) 文字准确、简略、通顺,标点符号准确 (2) 呈文专题专用,内容准确

(3) 文号、题目、主管领导指示,内容符合规范要求

(4) 呈取文件需严格办理收发文手续,写明收发文稿的内容,收发人的姓名。 3. 收发文:

(1)对外来公文,文件由管理处前台进行签收、登记、分发、催办。(除机密文件由总经理或秘书亲自签收)

(2)凡对外发文,统一交总经理、副总经理审阅、批转后加盖管理处印章,交管理处前台,由管理处前台交有关部门。

(3)对待收发文要求及时准确、严格执行程序。 (4)传真件复印后呈有关领导和部门阅外,原件存档。

十. 复印机使用管理规定

1.印机由管理处前台负责管理,并负责本管理处各部门的复印、登记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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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有复印的资料应及时记录于“复印登记本”,其中包括复印者的姓名,所属部门、 复印内容、页数。(见附件表格)

3.本管理处按各部门记录,每月统计一次复印的数量,与纸张使用数目及是否与复印机内自动记录相符。

4.若发现数目相差过大,本部经理要及时查明原因。

5.前台负责复印机平时的保养、管理,如出现故障及时与维修部联系。 6.为节省开支,可将使用过的纸张复制一些留底文件或做便签。

十一. 传真机使用管理规定

1.本管理处传真机由前台负责接收。

2.发出的传真资料及时登记在传真发出及接收记录本上(见附件表格),详细记录发文内容、时间及发往地点的号码,接收人。

3.有关国际长途的传真,必须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方可进行拨发。

十二. 电话使用管理规定

为确保管理处各部门工作顺利进行,以防重大及紧急事件的延误处理,现就管理处的电话使用作如下规定:

(1) 公司电话设备为保障公司各业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而配备,必须严格按规定

使用,无故损坏应赔偿。

(2) 公司各部门办公区域,因公事要求安装电话,须由部门或个人申请,行政部

统一办理报总经理批准后,交工程部实施。

(3) 公司各部门职员办公用电话,除总经理办公室电话及传真机除外,其余均不

具有国际、国内长途功能,确因公需要拨打长途,应填写长途申请单,经审批后指定拨发。

(4) 接听电话首句规范用语为:“盈科中心管理处某某部,您好!”

(5) 任何员工在工作区域内听到无人接听的电话时,都要主动接听,详细记录电

话内容,并及时清楚的转告有关部门的主管及相关人员,如遇紧急情况,可直接转告总经理或副总经理。

(6) 所有员工禁止在工作时间内打私人电话,若有紧急情况,亦须长话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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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所有员工禁止拨打声讯电话,一经发现,照价支付并给予纪律处分。 (8)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1. 非管理处指定人员不可使用电脑。 2. 所有员工对打印文件资料须保密。 3. 禁止使用电脑进行非公务工作。 4. 电脑磁盘不能移作他用。

5. 私人磁盘也不能用于公司电脑,以防止损坏或由病毒感染。 6. 各部门人员使用电脑应按规定使用,以免造成损坏影响工作。 7. 保持电脑的清洁。 8. 及时处理电脑中的碎片。

9. 为确保电脑的正确使用,要对经常电脑进行病毒的清理。 10. 对打印的废弃文件,应做标识。机密文件及时处理粉碎。

十四.报刊、邮件收发规定

为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报刊和邮件迅速、准确地投递到客户手中,特拟定如下规则:

(一) 报刊类

1. 完善登记分类:凡客户所订购报刊,须向客户索取报刊订阅收据的复印件。分类登记后,保存留底备查。

2. 根据收据将客户所订阅的报刊分类登记后,制成分拣明细表,表内须有单元号、订阅份数、报刊代号、起止日期等项目。

3. 杂志除按上述方法登记外,还需逐期登记,以便查找。 (二) 邮件类

1. 普通平信:分拣后直接投入信箱。(在正式信箱设立之前,逐户送交至客户签收)

2. 挂号信、包裹单、包裹等特殊邮件:

在工作时间内(周一至周五)由邮件房领取,逐一核实登记后,送交客户做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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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工作时间(下班后/周六/周日)由物业部代签收。

大宗汇款单:除按上述规定办理外,还必须注明收件人身份证号码。 (三) 对短缺报刊的处理

1. 经清点,如有报刊短缺应及时与邮局联系,查明原因,第一时间内通知客

户。

2. 客户因短缺报刊提出投诉时,应作好登记,并妥善处理。 (四) 对已损坏邮件、误投邮件的处理

1. 对已损坏邮件,视其情况严重,及时与邮局进行协商,协商同意后,按邮局有关规定注明“收到如此”字样并加盖收发室印章及签字。

2. 对误投信件,按邮政常规退回。在退回之前须有详细记录,挂号信、包裹单等特殊邮件必须注明信件号码、退回日期等,并在交与邮局时由其签收。

以上诸条,在执行过程中进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十五. 制服管理规定

1. 员工制服由管理处按不同的工作岗位制装,制服样式根据工作性质而定。所有制服的发放与保管按有关规定办理。

2. 工服每两年领用一次,员工领用制服两年以上者(含)可免费领取新工服。

3. 试用期内未领到工服者需按管理处要求着装,不得穿休闲装出入办公场所。

4. 员工必须经常保持制服的清洁及完整;如因个人疏忽和滥用引起制服损坏或遗失,需由员工自行负责赔偿。在使用期内丢失的,由员工本人按当时的成本价格100%赔偿。

5. 工服有破损时,要申请进行修补,如制服使用中出现多次修补或出现残旧不宜使用时,须以旧换新。

6. 未经批准,员工不得穿着工服离开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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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在试用期内以及过试用期以后半年之内辞职者,离职前向公司缴付全部工本费,被公司解雇者,必须把制服完好地交回公司,如出现破损,则需要照价赔偿。过试用期半年以后的员工离职时,管理处将根据员工本人入职时间和制服成本价款按比率在其工资中扣除成本费。

8. 管理处为需穿制服的员工免费提供洗涤服务,员工制服洗涤安排如下:

衬衫:每周二次 裤子:每周一次

西装:每月一次

9. 在办公时间和区域内,若出现纯系个人原因造成的工服脏乱现象,经行政部认定后,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该员工处以20元至200元罚款。

十六. 更衣柜管理规定

1. 凡需穿制服上班的员工管理处均分配更衣柜一个,用作储存个人衣物之用。 2. 员工须经常保持衣柜清洁与整齐。 3. 任何人不得随意与他人调换衣柜。

4. 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及现金,管理处不负责任何财务损失。 5. 禁止在员工更衣柜内放置危险及易燃性物品。 6. 不得私自加配更衣柜钥匙或私自更换更衣柜锁。

7. 上级主管部门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员工更衣柜。(人事行政部有权定期抽查使用情况,但必须两人以上在场。)

8. 员工离职时须将更衣柜清理及将钥匙退回管理处,若钥匙遗失,即报管理处并缴纳重配费用。

9. 禁止在更衣室内吸烟、逗留、随地乱扔杂物,要保持更衣室的清洁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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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BP机、手机的使用管理规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浪费,本处已对各部门经理及相关人员配备了BP机及手机,为使其起到真正的工作效应,现制定有关管理办法,以供大家参阅执行。

1、 BP机、手机系公共财产,持有者应爱护使用,妥善保管。

2、 领用BP机、手机人员应在人事行政部办理领用手续,并作好书面记录。 3、 如本机不慎丢失或非保修范围内的损坏,均由本人负责。 4、 此机不得转借、转让他人使用,以免影响本处工作之需要。

5、 凡由本管理处所提供的呼机、手机,在离开本管理处时应在办理离职手续时一

同归还。不得视为已有,否则在工资中扣除,或缴纳相应金额。 6、 凡持BP机者上班期间一律调至振荡报警方式,不得影响他人工作。

7、 本机应保持24小时开机,并在接到传呼时于15分钟内及时回电,确需关机,

应保持有效联系,以保证工作之需要。

十八.照相机、胶卷及相纸的使用管理规定

1.各部门相机由专人负责,胶卷、相纸由人事行政部统一购买、领用及管理。

2.人事行政部单独设立胶卷、相纸领用纪录。

3.使用相机及领用胶卷应由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在人事行政部进行领用及使用 登记。

4.详细记录拍摄时间、地点、拍摄人、拍摄内容及用途。 5.对于使用的胶卷相机,要按顺序号的拍摄内容详细记录。

6.冲洗完毕后的底片应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归档留底,对于即时拍的相纸,各部门应将拍摄后的照片内容复印一份,注明部门、时间、地点、内容、拍摄人后由各部归档留存,人事行政部有权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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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物品申报及采购程序

1. 每月二十五日前各部门根据本部所需物品的种类、数量提前做出物品需求计

划(一式二份),经本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报至人事行政部。

2. 接到各部门上报的购物计划后,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库存情况,经营情况及工

程施工情况作以平衡及审核汇总,凡需购买的物品,由人事行政部需填写《采购申请单》。

3. 根据总经理批文,按所需程序及情况转发至人事行政部存档及安排购买。 4. 个别急需物品,请写书面报告,详细标明所需日期,由本部门经理签字后转

交人事行政部审批,上报总经理批示后方可购买。

5. 采购员当接到《采购申请单》时,根据审批后的计划及报告,按照“三比”

(比质量、比价格、比运距)的原则进行采购。

6. 购买后的物品由采购员与库管员进行交接,填制入库单。逐项验收、签字。 7. 验收、签字后,采购员连同验收签字后的入库单、购物批件到财务部按制度

报帐。

二十.仓库管理规定

1. 物品按规定入库后,保管员应将物品分类摆放整齐,便于拿取。 2. 保管员要熟悉物品摆放位置,用标签标示物品名称及数量,便于每月盘点

及即时抽查。

3. 保持库房通风、清洁,防虫、防水。 4. 对待报废物品应按管理处有关规定执行。 5. 设立库房的安全防范措施,防火、防盗。 6.

与库房无关人员严禁进入。

二十一.物品出库管理程序

1. 物品出库,必须由专门人员负责并办理出库手续,由领用部门填写“办公

用品领取单”,由使用部门主管签字,方可给予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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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仓库保管员对任何部门、任何人员均严格按先办手续后提货的程序发货。 3. 各部门按照规定的时间领用物品,特殊情况除外。

4. 管理处为每个员工设立个人工具/物品领用纪录,便于随时查阅。 5. 出库后,仓库保管员应立即登记销账,并做出结存。

二十二.货物盘点与补充程序

1. 管理处规定每月进行库房盘点,由财务部、人事行政部、工程部同时进行盘点,由仓库保管员填写“盘点表“,参加盘点人员应根据盘点表上的纪录进行实物核对,核实后的盘点表经相关人员签字后,复印一式三份,一份交财务,一份交予部门负责人,一份留做库房存档。

2. 盘点时发现亏损,应立即查找原因,落实责任归属,写出书面汇报。 3. 管理处应对每种货物制定最高及最低的储备量,以作为补充货物的依据。 4. 保管员根据库存情况及各部采购计划,及时填写采购申请单,如各部需要专用物资,须经部门主管签字。

5. 填写补充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既要防止供应短缺,又要避免货物积压。

二十三.个人保管、使用物品管理规定

1. 个人保管物品的范围

凡因工作需要购买或领用计算器、工具、仪器、仪表、寻呼机、对讲机、手持电话、充电器、照相器材等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由个人保管和使用的物品,均为个人保管物品。 2. 个人保管使用物品的管理

(1) 个人保管使用物品均属管理处资产,保管者有责任和义务妥善管,合理使用。不得丢失或损坏,也不能随意转交他人。由于工作变动不再需要原个人保管的物品,可办理退库手续;新调入人员因工作需要应按规定办理领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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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人保管的物品丢失与报废

因为使用者使用不当造成物品损坏,由责任者按物品的购置价格和使用时间,新旧程度折价赔偿。

凡属正常磨损或工作中发生意外情况造成个人保管物品损坏,由保管者填写报废申请表(见附件),说明原因和理由,经部门经理审核。单位价值在50元以下,由副总经理审批,50元以上的物品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审批后办理报废手续,进行有关帐务处理,并办理补充新品的领用手续。 (3) 个人物品的保管与监督

各部门经理应严格控制个人保管物品的领用,对其使用的保管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本管理处资产的完整及合理使用性。

(4)所有离职人员,必须先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物品退库手续或按规定程序办理物品移交有关手续,否则人事行政部不予签字。人事行政部有权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对不办理手续擅自离职的员工,人事行政部将个人物品清单交保安部,由保安部负责追回并交回人事行政部办理退库手续。凡拒不交者,由保安部按《治安管理条例》提交法律机构依法处理。

二十四.管理处药箱的管理规定

为了应付管理处员工在工作期间内突发疾病和意外伤害发生时的紧急救治,管理处配备了药箱,为了明确药箱的使用范围,特公布如下之规定,望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1、 药箱是为管理处员工在大厦工作期间内遇到突发疾病或意外伤害时紧急救

治之用,不提供日常疾病治疗之用。

2、 药箱指定专人负责,并详细登记使用人、病情、用药数量。

3、 员工在申请用药时,应对自己以往有药品过敏史告知管理人员,仔细斟酌

用药。

4、 药箱仅供管理处内所有员工使用(除经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外)。 5、 每月月底对药品盘点一次,根据药品用量情况进行补充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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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和更换期限,并结合工程部目前的实际情况,现对劳保用品的领用、保管和更换作如下规定: 1.公共劳保用品:

公共劳保用品是指发放给各系统员工工作时共同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如:雨衣、大衣、安全带等。

公共劳保用品按规定定期更换;特殊情况下,由总工批准更换。

2.个人劳保用品:

个人劳保用品是指发放给员工个人工作时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如:绝缘鞋、手套、毛巾、肥皂等。

个人劳保用品由员工个人签字领用,个人保管。损坏或丢失时由个人负责赔偿。一般情况下,个人劳保用品按规定定期更换或发放。 3.劳保用品的使用:

员工在工作时,应该穿带好劳保用品,特别是危及安全的工种和相关区域, 员工必须穿带相关劳保用品,穿带劳保用品时,应保证整洁、干净。

4.劳保用品的退换:

按规定更换劳保用品时,原则上以旧换新(消耗品除外)。员工辞职或离职时应交还所领用的劳保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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