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礼明;叶高生
【期刊名称】《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年(卷),期】2010(022)003
【摘 要】股东派生诉讼权一方面可以有效地保护公司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另一方面亦存在着被滥用的危险.本文在分析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立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新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从原告资格限制、被告范围限制以及败诉时原告股东的赔偿责任等方面对限制措施进行分析讨论,指出了其中的不足及完善措施. 【总页数】4页(P3-6) 【作 者】彭礼明;叶高生
【作者单位】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厦门,361000;重庆邮电大学,重庆,400065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F411.91 【相关文献】
1.论股东派生诉讼中原告股东资格的限制 [J], 马玉林 2.浅议股东派生诉讼中原告资质的限制 [J], 杨周 3.股东派生诉讼之适用限制 [J], 张军亮;王燕 4.论股东派生诉讼中原告股东资格的限制 [J], 马玉林 5.论股东派生诉讼的激励和滥用制约机制 [J], 李有星;徐晓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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