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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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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试题及答案

【篇一:新刑诉法试题及答案】

一、判断题

1、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我国刑事诉讼中正确处理公、检、法三机关关系的重要原则。( x )

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批准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x )

3、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y )

4、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行为发现地(被告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行为发现地公安机关管辖。( x )

5、公安机关对管辖有争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x )

6、侦查人员的回避,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y ) 7、在作出回避决定前,侦查人员应当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x ) 8、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人员讯问时,有权保持沉默。( x )(应当如实回答)

9、犯罪嫌疑人有权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的内容,但不能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x )

10、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y )

1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次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x )

12、犯罪嫌疑人有权自行书写供述。( y )

13、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 y )

14、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须经公安机关批准。( x )

15、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请求必须书面提出。( x )

16、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必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y )

17、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安排会见。( x )(及时安排会见,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18、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需要聘请翻译人员的,应当经公安机关准许。( y )

19、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公安机关必须派员在场。( x ) 20、证据,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x )

21、证据应当具有合法性、关联性和客观性三个特征。( y )

22、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实物证据,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 x )不需要 23、刑事传唤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x )

24、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y ) 25、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x )

26、公安机关对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必须在公安机关进行讯问。( x )

27、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y )

28、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y )

29、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并交纳保证金。( x )

30、公安机关对决定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通知办案部门执行。(x )直接适用。

31、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较高数额保证金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x )

32、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在7日内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并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名(盖章)、捺指印。( y ) 33、取保候审保证金只能以人民币交纳,外币一律不能作为保证金交纳。( x )

34、犯罪嫌疑人对公安机关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决定不服,可以在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x )上一级主管部门复核。

35、对于被刑事拘留的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 y )

36、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5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x )

37、对正在预备犯罪的人,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y ) 38、逮捕是一种最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 y )

39、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受限制。( x )

40、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y )

41、对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立即送拘留所羁押。( x )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42、公安机关作出刑事案件不予立案决定,应当经刑侦部门批准。( x )

43、通缉犯罪嫌疑人属于侦查措施。( y )

44、讯问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y )

45、必要时,公安机关可以通知证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y ) 46、检查妇女的身体,只能由女性民警进行。( x )还有医师

47、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y )

48、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不能扣押。( x )

49、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及其孽息,通知被害人后,半年未来领取的,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y )

50、对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查获的武器弹药应当随案移送。( x )

51、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 y )

52、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 y )

53、对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y )

二、单项选择题

1、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的相互关系是:( d )。

a、分工负责、互相配合 b、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c、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协同作战 d、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2、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 c ),由公安机关负责。

a、批准逮捕b、提起公诉

c、预审 d、审判

3、下列刑事案件中,( b )不应由法院直接受理。 a、虐待案件 b、重伤害案件

c、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 d、侵占案件

4、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刑事案件以( b )管辖为原则。

a、犯罪行为发现地公安机关 b、犯罪地公安机关

c、犯罪嫌疑人户籍地公安机关 d、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

5、被决定回避的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进行的诉讼活动( c ) a、有效 b、无效

c、由作出回避决定的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有效 d、由上级公安机关决定是否有效

6、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依法( a )之日起,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a、进行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b、传唤

c、进行第二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d、立案

7、受委托的律师不得( b )。

a、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收集证人证言 b、引诱证人改变证言

c、委托他人收集证人证言 d、到有关单位调查取证

8、下面不属于刑事证据的是( d )。 a、物证、书证b、犯罪嫌疑人的辩解 c、勘验、检查笔录 d、现场笔录

9、以下关于收集、调取证据的表述,正确的是( c )。 a、凡是拒绝提供证据的,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b、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实物证据,证据应当经公安机关办案单位负责人批准

c、收集、调取的书证因取得原件有困难,可以是副本或复制件

d、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加盖单位印章即可

10、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除了刑事拘留,还有( b )。 a、继续盘问、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 b、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

c、收容审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 d、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劳动教养 11、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 a )。 a、12小时 b、24小时 c、36小时 d、48小时

12、拘传是依法对( a )所采取的强制措施

a、犯罪嫌疑人、被告人b、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 c、团伙犯罪的嫌疑人 d、不配合调查取证的证人 13、( b )不得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a、公安机关b、司法行政机关 c、人民检察院 d、人民法院

14、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 c )

a、1个月b、3个月 c、6个月 d、12个月

15、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必须遵守的规定不包括( b )。 a、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b、不得会见他人或通信

c、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d、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16、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友、法定代理人、单位向( d )交纳。

a、自己选择的银行 b、公安机关办案单位

c、案件承办民警d、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

17、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被刑事拘留的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 d )进行讯问。 a、立刻 b、12小时内

c、24小时内 d、48小时内

18、逮捕犯罪嫌疑人应当具备的要件不包括( c )。 a、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 b、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 c、被害人要求检察机关逮捕的

d、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而有逮捕必要的。

19、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 a )送看守所羁押。 a、立即 b、在12小时内

c、在24小时内d、在48小时内

20、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 b )。

a、对犯罪嫌疑人提请逮捕 b、立案

c、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d、移送审查起诉

21、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 d )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

a、视情b、无需c、可以d、应当

22、经过侦查,发现( d ),不应当撤销案件。 a、没有犯罪事实的

b、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c、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d、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3、( a )不属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措施 a、盘问 b、勘验c、检查d、搜查 24、询问证人( b )。

a、可以多人同时进行b、应当个别进行 c、可以个别进行 d、应当多人同时进行 25、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 c )进行 a、女民警 b、女民警或者医师

c、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 d、女工作人员

26、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 a )。 a、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b、必须用搜查证才可以进行搜查

c、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进行搜查 d、可以进行搜查,但事后应补办搜查证 27、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b )。 a、可以扣押 b、不得扣押 c、视情扣押 d、也应扣押

28、下列扣押物品中,(d)应随案移送。 a、淫秽物品 b、武器弹药

c、秘密文件 d、现金

29、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鉴定,由( b )进行。

a、市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b、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 c、市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医院d、省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医院

30、通缉,是指公安机关对应当( a )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发布通缉令缉拿归案的一种侦查措施。 a、逮捕 b、刑事拘留

c、劳动教养 d、监视居住

31、( a )不属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

a、经人民检察院研究同意b、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c、法律手续完备 d、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 32、以下刑罚中,由公安机关执行的是( d ) a、有期徒刑 b、无期徒刑 c、没收财产 d、拘役 三、多项选择题

1、( abc ),是我国刑事诉讼中正确处理公、检、法三机关关系的重要原则。

a、分工负责b、互相配合 c、互相制约d、互相监督

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刑事案件的( abcd ),由公安机关负责。

a、侦查 b、拘留

c、执行逮捕 d、预审

3、下列案件中,( ab)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a、贪污贿赂 b、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c、非法拘禁 d、非法搜查

4、下列案件中,(abc )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a、虐待 b、侵占

c、暴力干涉婚姻自由 d、伤害

5、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 abcd )的侦查。 a、重大涉外犯罪 b、重大经济犯罪 c、重大集团犯罪

d、下级公安机关侦破有困难的重大刑事案件

6、与刑事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abcd )应当回避。 a、侦查人员b、检察人员 c、鉴定人员d、翻译人员

7、侦查人员( abcd ),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a、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 b、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c、担任过本案的证人

d、接受当事人的请客送礼

8、在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有以下权利( ad )。 a、为自己辩护 b、申请证人回避

c、申请将逮捕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 d、申请补充鉴定 9、律师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 abcd )。 a、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b、可以为犯罪嫌疑人代理申诉、控告

c、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d、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10、证据应当具有( abd )等特征。 a、客观性 b、关联性 c、真实性 d、合法性

11、刑事证据种类包括( abcd)等。 a、物证、书证 b、证人证言 c、视听资料d、鉴定意见

12、公安机关收集、调取证据的要求包括( abcd )等。

a、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取得原件有困难或者因保密工作需要的,可以是副本或者复制件。

b、向有关单位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提供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c、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时,应当先告知其必须如实提供证据

d、调取实物证据,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

13、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刑事诉讼证据时,凡是( abd ),都必须受法律追究。

a、伪造证据 b、隐匿证据 c、遗失证据 d、毁灭证据

14 、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应当查明( abcd )等案件事实。 a、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b、立案侦查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

c、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的

d、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15、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 bcd)等。 a、传唤 b、刑事拘留

c、逮捕 d、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16、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包括( abc)。

a、侦查机关b、检察机关

c、审判机关d、司法行政机关

【篇二:2014刑事诉讼法真题及详解】

项属于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是:

a.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 b.恐怖活动案件

c.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案件 d.外国人犯罪的普通刑事案件

2.【中等难度】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是: a.甲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 b.乙组织武装叛乱案 c.丙故意杀人案 d.丁故意泄露军事秘密案

3.【真题难度】下列关于刑事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说法错误的是: a.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均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b.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如果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可以由基层人民法院一审 c.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d.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可由其一审 参考答案: 1.【答案】ab

【解析】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故a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 d选项外国人犯罪的普通刑事案件这次修改从中院管辖的一审案件中拿掉了,所以此错误不当选。

【陷阱分析】刑诉中有多处规定只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和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也有多处规定除了规定这两种案件以外,还规定了其他类型案件,要比较记忆,比较后记准,记牢。

2.【答案】bc

【解析】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是指故意危害我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包括:1)背叛国家罪;2)分裂国家罪;3)煽动分裂国家罪;4)武装叛乱、暴乱罪;5)颠覆国家政权罪;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8)投敌叛变罪;9)叛逃罪;10)间谍罪;1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12)资敌罪。一共12个罪名。所以b选项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当选。 a选项属于刑法分则渎职类犯罪,d选项属于军人违反职责罪,都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所以不当选。c选项属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所以,也应该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陷阱分析】记住了法条的规定,只是掌握了法条的表层知识,考生还要掌握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管辖的这几类案件具体包括哪些情形。 3.【答案】abcd

【解析】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该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该法第21 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该法第22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刑诉法规定的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是对最低级别的控制,如果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具有全省性的重大刑事,那就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所以a选项错误,错在“均”字上,太绝对了。级别法院的管辖,特别是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法定的,也是确定的。跟个案的犯罪情节及社会危险大小没有关系,也即只要属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即使犯罪情节比较轻,社会危险性不大,也不能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所以b选项错误。

根据刑诉法第19至22条的规定,可以确定cd两个选项错误。这两个选项考的是和民诉级

别管辖的比较。《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该法第20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该法第21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cd两个选项如果放在民诉中,就是正确的,而在刑诉中,却是错误的。

【陷阱分析】准确记忆某一个知识点比较容易,但是把众多知识放在一起,考生就容易感到事实而非、模棱两可,这样的地方正是命题老师青睐之处。

1.【简单】请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判断下列关于委托辩护人的说法错误的是 a.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b.在侦查和审查起诉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在审判阶段,可以委托律师或非律师辩护人

c.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亲属代为委托辩护 d.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三日内,应当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2.【中等难度】请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断下列关于法律援助的说法正确的是:

a.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办案机关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b.涉案人员只有到了审判阶段,法院才有义务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c.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辩护

d.被告人是可能判处无期徒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解析】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据此确定ab选项正确。该法第37条第4款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据此确定c 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陷阱分析】abd三个选项考查的内容是和原刑诉法规定不同之处,对于记住了原刑诉法的内容但是没有掌握好新修改刑诉法规定的考生,此两个选项容易犯错。

c项是新增加的规定,陷阱在于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这个权利行使的阶段考生是否记清楚。 2.【答案】a

【解析】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d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根据该条第5款,a选项正确,注意这和刑诉修改一读稿和二读稿的规定是不同的,

后两者规定的都是”辩护律师同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根据该条第2、5款可知,第2款是不适用于会见被监视居住人的。所以b项错误 根据该条

第3款可知,c选项错误,因为其多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根据该条第4款可知,d选项错误,因为核实证据的权利最早也要在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在侦查阶段是无权行使的,所以d选项错在没有区分阶段。

【陷阱分析】只要不是文盲,都能看懂法条的表面意思,而要深究每一个法条的细节内容却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做的,越是大家不容易做到的命题角度,越是命题老师的最爱。

像本法条这样的情况,前面的什么规定同样适用于后面的规定时,大家一定要把后面的主体和对象都带入到前面的规定中,细细研读,

好好琢磨,唯如此,才能避免“一看都会,一做基本不对”的尴尬情形。

3.【答案】abcd.

【解析】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根据该条第1款确定a选项错误,正确的应是:非律师辩护人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论在侦查、审查起诉还是在审判阶段都需要经办案机关许可。根据该条第2款确定b选项错误,因为不能把“48小时”的说法换成“两天”,因为二者的起算点是不同的,根据期间和期日的规定,开始的时和日都是不计算在内的。

根据该条第3款确定cd选项错误,c项多了“其他重大犯罪案件”d项少了“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

【陷阱分析】会见通信权是司法实践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于保护涉案人员的权利和保障辩护人充分行使辩护权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此题除了考查法条的准确记忆外,还考查了辩护律师与非律师辩护人行使权利的区别以及像期间期日这样大家复习平时不太注意的问题。

1.【真题难度】 赵某被举报贩卖毒品,其闻讯后企图逃跑,公安机关遂决定先行拘留赵某,下列关于对赵某拘留的说法,正确的是: a.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b.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所在的单位

c.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可以不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d.对于在异地执行拘留的,也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 2.【中等难度】有证据证明的下列哪些情形应当予以逮捕:

a.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b.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c.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

d.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

3.【真题难度】赵某因贩卖毒品被公安机关先行拘留,在拘留中,赵某几次企图逃跑未成,公安机关遂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下列关于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应当讯问赵某 b.应当询问证人 c.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d.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15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参考答案: 1.【答案】d

【解析】新《刑事诉讼法》第83条第2款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据此款确定abc三项错误。a项应当把“四十八小时”改成“二十四小时”;b项不通知的情形和通知的对象依据原刑诉法都是正确的,但是修改后,则是错误的;c选项仅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还不行,还要达到“可能有碍侦查”的程度,二个条件同时具备才可以不通知。

该法第84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这是一条没有例外的规定,所以d选项正确。

【陷阱分析】此题主要是细抠了刑诉法第83条第2款。这个条文在修改过程中反复改动,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所以考生对此也要给予足够重视。

2012年的刑诉修改对我们来说既是机会,也是挑战。说是机会,因为相关司法解释还没有出来,原有司法解释有一些和现有规定冲突,这会导致对现有司法解释出题的比重减少;说是挑战,因为我们在掌握法条内容的容易,容易和原刑诉规定混淆。另外,有些条文,在刑诉修改中一读稿、二读稿和最终稿中反复修改,这些修改过程中的表述也是非常容易和最终通过的条文相混淆的,这就给大家掌握知识一定要精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答案】bc

【解析】新《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1款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所以a选项错误,因为虽然属于a选项情形,但是采取取保候审就可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不属于应当逮捕的的情形。

该条第2款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所以bc正确。 该条第3款规定,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所以d选项错误,错在该项是可以逮捕的情形而非应当逮捕的情形。 【陷阱分析】本题考查法条记忆的准确性。 3.【答案】abcd

【解析】新《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依据该条确定abc选项错误。

该法第89条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依据该款确定d项错误。

【陷阱分析】针对刑事诉讼法这一个部门法,在很大程度可以说,当你把”可以“还是”应当“分辨的很清的时候,刑诉就学好了。

本题前三个知识点在这次修改中有几处都涉及到了,此题仅仅就一处而设的,后面会出综合性的题目。

【篇三:刑事诉讼法本科网上测试题答案】

txt>一、简答

1.简述刑事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答:刑事证据的概念: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1款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5)鉴定结论;(6)勘验、检查笔录;(7)视听资料。刑事证据的基本特征:1.客观性。诉讼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诉讼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人们主观猜测和虚假的东西。诉讼证据的客观性,是诉讼证据的本质特征,是由案件事实本身的客观性所决定的。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证据的本质是事实。证据事实的存在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诸如物品、痕迹、文件等客观存在的物质;一种是被人们感知并存人记忆的事实。无论以哪种形式存在的事实,都可以成为证据。二是证据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的事实。伴随着案件事实的发生,证据事实便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地形成了。证据的客观性,为公安司法人员调查收集证据,查明和证明案件事实真相,提供了物质基础。2.关联性。诉讼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诉讼证据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存在客观的联系。证据不仅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且必须是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事实。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多种多样的,并非所有的客观事实都能成为证据,只有那些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的事实才能成为证据。证据之所以能够对案件事实起证明作用,正是由于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联系。凡是与案件事实具有客观的必然的联系,对查明案件有意义的事实,就可以作为证据;凡是与案件事实无关的,对查明案件没有意义的事实,不论其是多么真实可靠,都不能作为证据。

3.合法性。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按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程序而取得的事实材料。证据的这一特征表明:其一,诉讼证据的提供、收集和审查,必须符合法定的程序要求。无论是公安司法人员收集证据,还是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供证据,都应当合法,否则就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为此,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明确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无论是在刑事诉讼中,还是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各种证据的取得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非法取得的证据,在证据理论和诉讼理论上,严格讲是不应当具有证据效力的,更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其二,诉讼证据的形式应当合法。即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形式上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否则,就不可以作为诉讼证据。我国诉讼法对证据的种类作了明确规定,如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2款规定了七种证据种类: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其他诉讼法也作了相应规定。同时还对各种证据的形式也作出明确的要求,如物证、书证必须附卷,不能附卷的要通过照相、录像、制作模型等方式附卷;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当事人陈述,应当以书面形式加以固定,并经核对无误后,由证人、保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民事或行政诉讼当事人签名盖章;鉴定结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鉴定人签名盖章;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根据需要分别采用书面笔录、绘图、照相、录像等形式,书面笔录要由勘验人员、现场见证人签名盖章;等等。其三,诉讼证据必须经法定程序出示和查证。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询问、质证;物证必须当庭出示,让当事人辨认;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未经法庭查证属实的材料,均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2.试述逮捕的概念和条件。

答:《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

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br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br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br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br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br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br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br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3.简述间接证据的概念及运用。

答:凡是不能单独直接说明案件主要事实、必须与其他证据联系起来才能说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是间

接证据。运用间接证据定案必须遵循以下规则:

(1)每个间接证据必须是客观的,确实可靠的,不能有虚假证据; (2)每个间接证据同案件事实之间都必须有客观联系;

(3)间接证据之间必须协调一致,不能有矛盾,如果有矛盾必须得到合理的排除;

(4)通过若干间接证据证明所得出的结论只能是一个,排除了其他一切可能性。

4、简述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其诉讼权利

答: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有:(1)请求立案;(2)申请回避;(3)委托代理人;(4)要求赔偿失;(5)对不立案和不起诉的;决定向检察院提出申诉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6)有权参加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7)对一审判决不服在法定期限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8)对生效判决或者裁定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判生效判决或者裁定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判。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

5、简述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其权利义务.

答:1)申请回避;(2)自行辩护和委托辩护;(3)有权参加法庭调查;(4)有权参加法庭辩论;

(5)有权向法庭作最后陈述;(6)有权提起上诉;(7)有权提出申诉;(8)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二、案例分析

1、吕某(17岁)因抢劫被公安机关抓获,在侦查过程中,吕某提出要求委托一名律师,并且要求在侦期间与律师会见。侦查人员答复说,公诉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只有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才能委托辩护人,侦查阶段不能委托律师,后此案经过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后的第6天,告之吕某有权委托辩护人。吕某说自己是未成年人,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为自己提供律师,因此不想自己花钱请,要求人民检察院为他指定一名律师。人民检察院拒绝了他的要求,后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开庭前10日将起诉书副本送达了吕某,发现他还没有委托辩护人,于是指定该市的一名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董某为吕某辩护,在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吕某提出董某对案情根本不熟,纯属应付,拒绝董某为他辩护,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劝说无效,同意吕某在没有辩护律师的情况下接受审判,并作出了一审判决。

问题:(1)、 吕某在侦查阶段是否有权委托律师并于律师会见?侦查人员的说法正确与否? 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在侦查阶段吕某自第一次被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即有权聘请律

师,被聘请的律师有权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或者通信,侦查人员的说法既有正确的方面又有错误的方面。说公诉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只有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才能委托辩护人是正确的;说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不能委托律师是错误的。

2) 人民检察院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按键材料之日起第6日告知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人的权利,是否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答:

3) 在审查起诉的阶段,人民检察院是否有义务为吕某指定辩护人? 4) 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为吕某指定律师作为其辩护人,是否正确,为什么?

5)吕某拒绝任命法院指定的律师为其辩护,法院在吕某没有律师的 情况下进行审判是否合法?

2、被告人王某,女,28岁,农民。王某与丈夫钱某长期不和,钱某经常对王某进行打骂。2006年6月5日晚上,钱某又无故对王某

打骂。王某感到走投无路,夜里乘钱某熟睡之时用斧头将钱某杀死,后将钱某抛进村外的一口枯井内。不久钱某尸体被发现,公安局立即展开侦查,很快抓获了王某。某县人民法院经过一审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此案在上诉期内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抗诉。上诉,抗诉期满,县人民法院将此案报送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裁定予以核准。请回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此案在诉讼程序上存在哪些错误?正确的做法是怎样的?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某县人民法院经过一审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是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所以县人民法院审理本案,管辖错误。上诉,抗诉期满,县人民法院将此案报送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裁定予以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审核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错误正确做法是某县人民检察院将本案移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本案。中级人民判处死刑唤起二年执行,无上诉也无抗诉的,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移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3、某市中级法院法官陈某偶然路过一家棋牌室,发现有大量的年轻人出入,这与棋牌室中老年人居多的特点不符,出于警惕,陈某假装牌客混进棋牌室查看。经过调查,发现棋牌室暗道通向的民房里有大额赌博行为。多次赌博与赌徒混熟后,潜入民房,于是用携带的数码相机、录音笔等器械,获得了第一手资料。出来后,陈某将资料提供给公安机关,破获了一个重大赌博团伙。陈某录制的影像资料成为破案的重要证据。后来该案移交市中级法院,正好陈某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审理,在审理时,有罪犯认出陈某也曾参与赌博,当庭揭发。 问题:

(1)陈某的调查取证行为的属性是什么?

(2)陈某在诉讼中的正确身份应该是什么?为什么?

答:陈某在诉讼中的身份应该是作为证人,因为诉讼法明确规定证人优先原则;

(3)罪犯揭发陈某之后,司法机关应该如何处理?

答;法院应该立刻重新组成合议庭,将陈某回避出去,并要求陈某以证人的身份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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