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工程施工分(承)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工程施工分(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承包范围:
五、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六、工程质量标准: 级。 七、工程造价: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 八、承包方式:
九、付款方式和期限:
十、材料的供应方式和期限:
1、甲方负责提供本工程所用 材料。甲方所供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2、 材料由乙方自行供应。甲方委托乙方代购工程所需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否则因材料不合适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负。
3、
十一、安全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方案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施工中由于操作不当造成伤亡事故应由乙方负责。所以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施工中要对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与检查,自行配置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及设施,严格执行甲方对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方面的有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3、甲方对乙方在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提出整改或停工整顿,并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罚。
十二、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在覆盖前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至施工现场检查,经检查
合格后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若甲方接到书面通知 天内未到现场检查,乙方可自行检查并填写隐蔽工程记录予以生效。
十三、甲方责任:
1、负责施工用水、电、路的三通工作。 2、负责办理有关施工手续,协调对外关系。 3、负责工程的技术交底,提供地下管线情况。 4、派驻工地现场代表对乙方完成工程及时验收签证。 十四、乙方责任:
1、按甲方要求及国家颁布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和质量检查标准,确保工期。
2、乙方应按甲方ISO国际标准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一体化管理体系要求,同步编制竣工资料,做好竣工验收与结算工作。
3、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服从甲方管理;执行甲方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及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
4、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十五、违约责任:
1、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2、未经设计或甲方同意,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乙方未按操作规程或甲方要求施工,造成质量问题,乙方必须
返工或返修,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 %扣罚乙方。
4、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工,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 %扣罚乙方。
5、
十六、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 (2)依法向人民起诉。( ) 十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十九、补充条款: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审查意见: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审查机关(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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