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要约作为一种意思表示,除了必须具备意思表示的一般要件外,还有其特定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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