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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生效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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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要件在学理上又被称为有行为能力原则或主体合格原则。行为人必须具备正确理解自己行为性质和后果,地表达自己的意思的能力。

2、电子意思表示真实

是指利用资讯处理系统或者电脑而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电子意思表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但不限与电话、电报、电传、传真、电邮、EDI、因特网数据等,具体通过封闭型的EDI网络,局域网与因特网连接开放型的因特网或传统的电信进行电子交易信息的传输。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指电子合同的内容合法。合同有效不仅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而且在合同的内容上不得违公共利益。在我国,凡属于严重违反公共道德和善良风俗的合同,应当认定其无效。

4、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一、电子合同的概念

电子合同,是指以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E-mail)等能够完全准确地反映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电子数据讯息的形式,通过计算机互联网订立的商品、服务交易合同。在电子合同中,合同的文本是以可读形式存储在计算机磁性介质上的一组电子数据讯息,该讯息首先通过一方计算机键入内存,然后自动转发,经过通讯网络或计算机互联网,到达对方计算机内存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电子合同存在哪些特点

1、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在网络上运作,可以互不见面;

2、表示合同生效的传统签字盖章方式被电子签名所代替;

3、电子合同的生效地点为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或经常居住地;

4、电子合同所依赖的电子数据具有易消失性和易改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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