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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的父母已经死亡由谁做监护人

来源:锐游网

法律分析:未成年人父母死亡,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已废止)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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