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伤鉴定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的事故或职业病需要由相关部门进行鉴定确认的过程。但对工伤鉴定的结果存在争议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申请接到之日起3日内组织对工伤进行鉴定,申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并具备鉴定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果鉴定结果存在争议,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重新鉴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该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将申请书转交有关鉴定机构,并在受理30日内将结论告知当事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人身损害负有赔偿责任的,应当按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履行赔偿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条例》第十规定:“对被鉴定为工伤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伤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手续。”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申请接到之日起3日内组织对工伤进行鉴定,申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并具备鉴定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以上是对工伤鉴定争议解决时间和费用的相关法律分析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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