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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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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条件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一、“订立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什么意思

法律对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未作具体规定。一般而言,这里的“客观情况”是指履行原劳动合同所必要的客观条件,因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自然条件、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使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必要履行的情况。发生上述情况时,为了使劳动合同能够得到继续履行,必须根据变化后的客观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对合同进行变更的协商,直到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也没有存续的必要,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二、变更劳动合同薪资可以重签吗?

劳动合同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企业在进行劳动合同变更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没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进行。

2.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劳动合同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

3.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5.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应交付劳动者一份。

三、工作不满两个月被辞退

1、即使是在试用期内,单位也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有合法的理由;

2、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3、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4、如果有关赔偿事宜无法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被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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