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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房子,需要把我的户口迁移到我的房子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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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可以跟房子原来的主人商量一下,让他们在办理过户之前把户口的问题解决好,所谓的解决就是从原来的房子名下把户口迁出去。如果说原来房屋的主人拒绝把户口迁出去,那么买方可以带着个人的资料以及竞拍成功的资料,向当地的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我想问一下我未婚没有房子可以迁移户口

没有房子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落户:1、父母尚在的可以选择将户口迁到父母名下;2、直系亲属同意也可以选择将户口落在他们的户口簿上;3、有单位的也可以选择落单位的集体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您好,我买了一套房子三年了,原户主不愿迁移户口我不能迁入我的户口这个该怎么办?

原业主户口不肯迁出最好的办法是可以原业主协商解决,在房子没有过户的情况下,影响新户主迁入,在法律上房子还是属于原业主的,新业主就没有办法迁进来;若房子已经过户了,是不影响过户了。为避免麻烦,最好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明确相关的责任。一、买房后原业主户口不迁出怎么办:1、买方凭产权证和房屋买卖合同,到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然后将户口簿上的户主直接更换为买方;而原业主的户籍仍然保留,但不再是户主,变成挂靠户;2、原业主凭户口簿和房屋买卖合同,申请将户口迁到社区集体户上。但是这需要原业主本人配合办理,因为目前机关还不能强制迁移户口;3、根据合同提出违约金补偿;二、留学生落户北京有什么条件:1、在国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前已获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2、出国留学一年以上;3、学成回国两年内通过在京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结婚之后女方是可以不迁户口的,同时也可以迁移户口,这是自由的,没有明确的规定。留学生落户北京的话也是有一定的要求的,比如说留学时间在一年以上。

您好,我想咨询,离婚后男方不给户口本,我如何把我的户口迁移出来

离婚后男方不给女方户口本的,女方可以直接向户籍地的派出所申请出具户籍证明,或直接据此向当地人民起诉,然后再依照法定程序来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法律依据:《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父母不同意把我的户口本给我然后我想把户口迁移怎么办了?

法律分析:父母不同意迁户口的,需要与父母协商。迁户口流程如下:1、向将要迁入地的派出所提出迁入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后;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无违法、违纪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从淮南把户口迁移到合肥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合肥市区内户口迁移怎么办公民办理户口迁移,需要本人或者户主带上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相关的证明等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的,具体流程以当地户籍部门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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