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开庭后,让回家等电话,基本上是可以肯定是判处缓刑的。如果判处实刑,会在开庭前收监的,至少也会在庭审结束时收监,不会让回家的。不然的话,如果判处实刑,再收监,就会很麻烦的。当庭宣判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一个刑事案件,如果不复杂,案情简单,会在五至六个月审理结束,如果复杂,又多次退回,那审限最长会在二年左右。
一、法庭开庭审理案件的条件:
1、起诉状送达给被告后且答辩期已过;
2、双方当事人的出庭通知已经送达给了原、被告双方,且在送达回证上有签字,如果一方缺席也可以按期审判;
3、审判人员手中的案件按顺序安排了审理此案,也就是说审判人员有时间,而不会与审理其他案件而同期,因为一般情况下审判人员不仅只办理几件案件,手中都积压了几十件案件,往往都得提前十多天到近一个月进行排期;
二、开庭前原告准备的材料是什么:
1、按照传票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参加诉讼;
2、携带本人身份证,一起起诉状等诉讼文书;
3、携带所有证据的原件,如果有证人出庭作证,需要让证人亲自来法庭并且携带身份证证;
4、开庭时遵守法庭记录;
5、如果主持调解,需要有一个调解的最低底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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