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婚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必备要件的婚姻。根据法律规定,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消极条件是:
1.具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但是,《民法典》生效实施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不再作为禁止结婚的法定事由了。另外,婚前检查都是靠自愿,法律也没有强制规定领结婚证必须婚检。(《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一、女女结婚可以吗?
不可以。1、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4、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二、军人结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第一,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二,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第三,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不能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例如精神病、性病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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