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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和实施单位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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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区别如下:1、两者的角色定位不同。建设单位就是业主,出钱并监督施工的,相当于地主;施工单位是承揽项目,负责施工的,相当于长工。2、两者的定义不同建设单位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资方,对该工程拥有产权。建设单位也称为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或投资者,它也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施工单位是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有相应资质、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比如,建设单位自营工程的施工队、房修队、国营建筑公司、安装公司、工程队、市政公司及集体施工企业等组织机构,都可以叫做施工单位。3、 两者的职责不同。建设单位主要履行提出建设规划、提供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的责任。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七条 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 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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