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土地使用证变更名字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土地使用证变更名字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来源:锐游网

土地使用证变更名字需要的材料有:

1、原土地使用证(原件);

2、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

3、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

4、房屋契税、出让金(复印件);

5、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6、宗地图。

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另外根据不同情形还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

(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

(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

(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农村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农村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的做法是:

1.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

2.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复审、核准后签发房屋权属证书;

3.申请人或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交纳相关费用后,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办土地使用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准备的材料: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怎么加名字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程序如下:

1、土地登记申请。

2、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

4、注册登记。

5、颁发证书。

土地使用证加名字,携带双方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到房产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

申请办理住宅土地使用证需要哪些材料

需要以下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购房合同书或拆迁协议书。(复印件1份,其中拆迁前已领取土地证的须交回原证)

3、房屋所有权证(属共有产的需提供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4、契证。(复印件1份)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产权人为单位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公章) 该内容由 王淑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