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亲子鉴定需要按以下程序办理:1、被鉴定人应由母-子-可疑父亲组成;2、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14岁以上的青少年应适当争求其对鉴定的意见;3、被鉴定人出示身份证(或工作证)、孩子出生证(或户口)等证明身份及其相互关系的证件;4、出具由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或律师事物所签发的亲子鉴定委托书,注明父母和孩子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以及申请原因等;5、按照司法亲子鉴定的有关规定,一家三口往往要抽取一定数量的血液。5、对于因移民、公证、户口、诉讼需要进行亲子鉴定的,需要携带当事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出生证前往司法鉴定机构办理相关委托手续。对于个人怀疑亲子关系的当事人,可自带样本(如血痕、带根毛发、口腔拭子等)办理委托手续,可以不提供个人证件,进行匿名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亲子关系异议之诉】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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