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审审限普通程序六个月,简易程序三个月,所以一审一般为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是三个月。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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