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卖房子合同怎么写
房屋买卖合同必须包含以下内容才有效:
1、买家的姓名、性别、民族、住所和联系方式;
2、出卖方的姓名、性别、民族、住所和联系方式;
3、房屋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
4、房屋位于何处;
5、房屋的面积;
6、房屋的价款,还有买家何时支付房款;
7、出卖方何时交房;
8、违约责任。
房屋转让协议是关于房产转让的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成立的条件,就是有效的。签订房屋转让协议书时,双方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以欺诈、胁迫等方式订立合同,对房屋坐落、面积、年限、价款、履行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主要内容作出约定,只要符合这些条件,那么房屋转让协议就是有效的。此外,房屋转让协议中,作为个人,签字或者按指印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的签字和按指印的行为,都是对合同内容进行确认,并表示受合同约束的意思。需要注意的是,房屋转让协议书生效并不意味着房屋产权的转移,要实现房屋产权的转移还需要到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不存在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的,不能反悔。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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