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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嫁到外地后如何落户上海?

来源:锐游网

外地人嫁给上海人想要落户上海有一定的时间要求,根据不同情况,婚姻登记满10年、35周岁、配偶户口在上海的可以落户;婚姻登记满7年、配偶户口在上海的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可以落户;婚姻登记满5年、配偶户口在上海的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可以落户。对于其他人想要直接落户上海,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如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参加上海市社保满7年等。不过,结婚并不一定是为了办理户籍,还有其他目的。

法律分析

一、外地人嫁给上海人多久可以落户上海?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上海户口哪些人可以直接落户?

根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来沪创业、就业人员均可通过申请以获得上海户籍。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同时,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1、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

2、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3、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

4、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

足可见,就算配偶是上海人,在结婚了的情况下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办理到上海的户口的。越是经济发达的这些大城市,对外省人员的落户要求也越严格。除了上海之外,在北京,想要投靠自己的配偶落户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不过,和自己配偶结婚的目的总不见得就是为了办理户籍。

结语

根据上海市的户口,外地人嫁给上海人想要落户上海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根据不同情况,外省市人员与上海人办理婚姻登记需要满足一定的时间和年龄要求;而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则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居住时间、参保时间、纳税情况等。大城市对外省人员的落户要求较为严格,然而,结婚的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办理户籍,而是为了共同经营美好的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居民)、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居民)、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居民、居民、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章 婚姻家庭 第二十七条 诉讼离婚,适用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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