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了不是一定要解除合同,只有行为人通过法定形式解除合同才能解除。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分别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等。
一、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有什么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有以下不同之处:
1、缔约过失责任发生的时间为合同缔结时、违约责任则发生在合同成立并生效后;
2、缔约过失责任是法定的,违约责任中违约金等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的;
3、缔约过失责任表现为赔偿损失,违约责任表现形式多样化,如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负担不起房租违约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吗
负担不起房租违约方可以和出租人协商解除合同,协商一致,合同解除;协商不成解除合同构成违约责任,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出现法定解除合同事由,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违约责任有哪些承担方式
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四种,分别是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违约金。金钱债务皆适用继续履行,除不能或不宜继续履行的非金钱债务也应当继续履行。且继续履行不影响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属于矫正合同之履行不适当,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等手段;赔偿损失包括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失;违约金数额可约定,与实际损失相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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