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补缴社保是算连续缴纳的。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 用人单位应当自受雇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职工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登记未完成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核实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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