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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不到伤残程度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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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的工伤没有达到伤残等级的,就只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员工因工作原因而受到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而进行治疗的,应当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其中造成残疾的,还可以享受伤残待遇。因此工伤没有达到伤残等级的,就只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护理费的赔偿,而不能享受伤残待遇。

一、工伤保险待遇规定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规定是: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二、工伤请假工资怎么样算

工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有效保障了工伤职工伤情治疗和恢复期间,也就是停工留薪期期间的工资权益。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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