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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的账务应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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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

为核算纳税人出口货物应收取的出口退税款,设置“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该科目借方反映销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应退回的、消费税等,贷方反映实际收到的出口货物应退回的、消费税等。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到的应退税额。

1.未实行“免、抵、退”形式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按规定退税的,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额,借记“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出口退税)”科目,收到出口退税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退税额低于购进时取得的专用上的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2.实行“免、抵、退”形式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在货物出口销售后结转产品销售成本时,按规定计算的退税额低于购进时取得的专用上的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货物的进项税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出口退税)”科目。在规定期限内,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不足以抵减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不足部分按有关税法规定给予退税的,应在实际收到退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出口退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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