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哪些证据立案
故意伤害的立案证据:
1、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2、被害人的陈述;
3、证人证言;
4、刑事科学技术鉴定;
5、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刑事立案标准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就应当予以立案,不需要达到轻伤以上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本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
1.行为对象是他人身体,伤害自已身体的,不成立故意伤害罪;2.行为内容为伤害他人身体,一般是指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3.伤害行为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4.伤害行为必须具有非法性,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而伤害他人,因治疗上的需要经患者同意为其截肢,体育运动项目中规则所允许的伤害等,阻却违法性,不成立犯罪。5.责任形式为故意。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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